标 题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的通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11 | 文 号 | 藏财采办〔2018〕52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18-10-31 12:21:00 |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西藏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厅对你中心进行了2017年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根据你中心自查报告的内容和考核因素,结合2017年度你中心执采项目情况、质疑投诉情况和日常采购人、供应商反馈情况,经综合评定,你中心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善,制度建设和操作流程规范合理;很好地完成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业务,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很高。本次考核综合评定得分为98分,年度考核优秀。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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