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17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7-09-22 15:58:00

时间: 2017-09-22 15:5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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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9月21日,累计办结1004件,其中新增办结案件5件。

共约谈222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县级干部75人,科级干部102人,其他人员42人。共问责145人,其中县级干部44人,科级干部81人,其他人员20人;诫勉谈话56人,党内警告17人,行政警告28人,行政记过9人,行政记大过2人,降级1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通报批评31人。

共责令改正852家,立案处罚756家,处罚金额2781.48万元,行政拘留1人。

附表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办结情况公示一览表-2017年9月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类污染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信2017

0912010

山南市曲松县罗布莎矿常年乱采乱挖,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

山南市

生态破坏

9月13日,山南市副市长张副臣带领市整改督办组、市环保局及曲松县主要领导赴现场核查。经核实:1、1987年冶金工业部印发《关于西藏罗布莎铬铁矿设计任务书的批复》(冶字第717号),同意罗布莎铬铁矿区首先进行露天开采,此后共有13个采矿队入驻罗布莎矿区,1998年后陆续转入地下开采。2010年,自治区实施矿产资源整合,罗布莎矿区仅保留西藏矿业、江南矿业两家,相关手续齐全。2、罗布莎矿区露天开采时间长达10余年,露天开采面积达2.654平方公里,造成采矿区范围内部分植被破坏。虽经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多方面努力,但至今仍有10处露天采坑未得到有效治理,面积达734.18亩。3、截至2017年,西藏矿业累计投入1080万、江南矿业累计投入3604.32万元,用于露天采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同时,发放草场补偿费59万元,规范修建弃渣场挡土墙、排水沟、沉淀池、垃圾池18个,硬化堆料场等6处,恢复治理露天采坑4处、塌陷区1处。4、山南市、曲松县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每年定期对罗布莎矿区开展监督性监测2次以上,均达到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属实

1、曲松县环保局对西藏矿业和江南矿业两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曲环责改〔2017〕4号、5号),两家企业正在按照制定的方案实施生态恢复工作。2、两家企业分别向曲松县政府作出书面承诺,承诺2019年底完成所有生态恢复治理工作。3、曲松县政府制定了《曲松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督察组第28批转办件(受理编号:信20170912010)举报案件整改工作方案》,下一步将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方案,按期完成罗布莎矿区生态恢复工作。


2

电2017

0912035

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路,天路小区后面自建出租房,吵闹声很大,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拉萨市

噪声污染

9月13日,拉萨市城管委会同城关区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环卫局、环保局、扎细街道办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当热路天路小区后面、东圣饭店西侧一业主索某正在改建私房,施工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但未发现夜间施工现象。城关区环保局委托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展现场噪声监测(天晟源藏﹝2017﹞第295号),2个点位监测值为66dB、50dB,未超出《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昼间噪声限值标准(70dB)。

属实

9月13日,城关区环保局现场监察执法,责令索某规范施工行为,控制噪声排放。索某承诺,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开展建设,减少噪声扰民,绝不在夜间开展施工。



3

信2017

0912003

拉萨市城关区夺底北路,第七安居园往北100米昆晟商务宾馆斜对面一大型库房,西北角有停车场未硬化,灰尘对周边居民影响大。

拉萨市

扬尘污染

9月13日,拉萨市住建局会同城关区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第七安居园北侧有一处大型仓库,位于夺底路46号,2006年建成投用,由西藏天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未办理环评手续。该仓库西北角处空地面积约4000m2,用于停放车辆,场地未硬化,存在扬尘问题。

属实

1、城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城环罚字﹝2017﹞270号),罚款5000元。2、9月13日,城关区城管局现场检查执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因仓库将搬迁,暂不对空地进行硬化。该公司承诺,仓库搬迁前将每天洒水降尘作业,减少扬尘。3、城关区政府已制定辖区仓库搬迁整治方案,计划2018年5月前将辖区仓库全部搬迁至达孜工业园。



4

电2017

0915023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东路,世邦欧俊小区8栋旁边有家七婆串串香,抽油烟机油烟和噪声很大,晚上12点多还在经营,影响居民生活。

拉萨市

油烟、噪声污染

9月16日,堆龙德庆区食药监局、环保局、城管局、东嘎镇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餐馆名为“七婆串串香火锅堆龙德庆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抽油烟机功率较大,存在油烟直排和噪声扰民问题。堆龙德庆区环保局委托西藏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噪声监测(XZGRR170918127

),2个点位监测值分别为65.8dB、66.2dB,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昼间限值标准(60dB)。

属实

1、9月16日,堆龙德庆区环保局、食药监局现场检查执法,责令该餐馆立即整改。陈某已于9月18日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清洗排油烟管道,并对抽油烟机进行消音改造。2、堆龙德庆区环保局依据《环境处罚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该餐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堆环当行罚﹝2017﹞02号),处以罚款1000元。3、该餐馆负责人陈某承诺,将减少噪声排放,依法规范经营,每日22时30分前停止营业。



5

电2017

0915033

山南市浪卡子县浪卡子镇油库隔壁,于2014-2015年开了砂石场,手续不齐全,于2016年把该砂石场搬迁至距县小学1000米左右的位置,把洗砂污水排至羊湖。

山南市

水污染、生态破坏

9月16日上午,山南市副市长牟永文组织市整改督办组、市环保局、国土局及浪卡子政府赶赴现场核实。经核实:1、案件反映的砂石场为浪卡子县浪卡子居委会砂石料加工合作社,2014-2015年该砂石场位于浪卡子镇油库旁边,属S307公路可视范围内。2、因建设110输变电站工程项目取线经过该砂场,2016年该砂石厂搬迁至距县小学西侧1500米处的未利用地,除环评(山环审〔2016〕141号)外未办理其他手续。3月29日,浪卡子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停产整顿(〔2017〕003号),现处于停工状态。3、该砂石厂与羊湖边距离30余公里,设有4个沉砂池,洗砂污水通过沉砂池4次沉淀循环利用,未发现洗砂污水排至羊湖现象。

属实

经山南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该砂石场属浪卡子县保留砂石场,待手续办全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下一步,浪卡子县国土局、环保局将加强对全县砂石采挖点的监管,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6

电2017

0915063

拉萨市城关区,拉鲁湿地居委会内居民侵占湿地,违建房屋。

拉萨市

生态破坏

9月16日,拉萨市环保局、林业局、规划局会同城关区环保局、林业局、拉鲁湿地管理局、公德林街道办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早在上世纪50年代,拉鲁湿地周边已有居民居住。1995年,自治区政府全面启动拉鲁湿地保护工程,成立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并建立管理站。2001年至2003年期间,在拉鲁湿地实施了核心区围栏等一期保护工程。2005年7月23日,拉鲁湿地获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确定了保护区的范围,原有的498户居民房屋被划入保护区实验区范围。2、2005年至今,拉鲁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内无新建建筑,实验区内无新建居民住房但存在2处违建。一处为自治区党委党校在其土地红线范围内建设的一座仓库,用于存放杂物,但处在实验区范围内,已于2017年8月2日完成拆除。一处为哲蚌寺于2014年建设的一座仓库,与“电20170824011*”问题一致,计划2018年3月12日前完成拆迁和生态修复。

属实

1、拉萨市、城关区政府将积极实施《西藏自治区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3-2025年)》,计划投资7亿余元,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式,全面实施湿地保护区范围内住户搬迁、渠道生态恢复、中干渠湿地段防渗工程、北干渠综合整治、清淤工程等项目,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2、拉鲁湿地管理局将加强执法检查,坚决杜绝在湿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改扩建项目。3、拉鲁湿地管理局将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守法意识,推动形成保护湿地人人参与、护好湿地服务人民的社会氛围。




7

电2017

0911086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后拉萨河河堤的植被被破坏,填了有1000多亩,泥沙全部冲到河里,水被污染了。

拉萨市

生态破坏、水污染

9月12日,拉萨市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2012年11月16日,拉萨市政府下发《关于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规划的批复》(拉政复﹝2012﹞184号),同意对拉萨河进行疏浚,把河道改为复式河床,在复式河床主槽的两边建堤防,环评批复拉环评审〔2017〕258号。自治区二医院后拉萨河处为1#闸选址位置。2、2017年1月至6月,拉萨市城投公司在未取得相关水利手续的情况下,对拟建1#闸蓄水区开展清淤疏浚,将产生的砂砾石堆放于河道北岸用于1#闸护岸和绿化用地填土,并对堆填处平整,安装铅丝石笼护岸2315米,面积1198亩,但未发现泥沙流入拉萨河问题。3、城投公司在未取得林业手续情况下,委托拉萨城投农牧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堆填处原有的15.45亩树木移栽至堆龙德庆区羊达乡通嘎村2组和堆龙德庆区铁器电焊市场旁,移栽点树木成活率不高。4、拉萨环境监测站出具《青藏铁路大桥下游1公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无文号),结果显示自治区二医院后拉萨河段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限值标准。

属实

(一)1、9月12日,拉萨市水利局约谈拉萨城投公司周某,并向城投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拉水字﹝2017﹞558号),责令限期整改。该公司制定整改方案,11月15日前完成清除多余回填部分至控制规划区域。2、拉萨市水利局依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向市城投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水利罚字﹝2017﹞第6号),罚款10万元。3、拉萨市水利局已委托科研机构对拉萨河达孜至聂当段进行物理模型及数据模型论证,将根据论证结构,在保证行洪安全前提下,监督城投公司按要求完成整改。(二)9月14日,拉萨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向城投公司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林罚决字﹝2017﹞第2号),罚款17.15万元,并责令补种毁坏株数3倍共计46.35亩的树木。城投公司书面承诺,2018年3月前完成补栽要求,并加强管护,确保成活率。(三)拉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问责3人(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人)。其中,诫勉谈话3人。

8

电2017

0913023

山南市隆子县隆子镇,麦沙村的砂石场已开采10年左右,破坏草场,挖砂溃坝,林卡被破坏。

山南市

生态破坏

9月29日上午,副市长、包县督导组组长扎西加措同志带领市整改督办组、市环保局及隆子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赴现场核查。
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砂石场为隆子县隆子镇扎果村砂石场,于2007年9月开始开采砂石,2011年7月14日纳入山南市新设矿权,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万立方米每年,矿区面积0.091平方公里,相关手续齐全(采矿许可证号:C5422002011077140115532-延续至2017年7月26日,环评:山环审〔2016〕82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山)FM安许证字〔2017〕009号)。2、自采矿证过期后,该砂石场自行停止采砂活动,拆除了采砂设备,完成了采砂作业区及生活区的垃圾清运。
3、根据2011年草场承包到户资料和2012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显示,该砂石场矿区范围属滩地,非草场,实际开采区位于隆子河麦莎村段河床部位,堆料区范围内无“林卡”(沙棘树林)。4、麦莎村境内的隆子河段河堤于1992年修建,使用年限为20年,为梯形干砌石结构,双边总长78公里。因1997、1998年隆子县强降雨所致,该河堤被冲毁约20%(约15公里),麦莎段河堤水毁最为严重。5、该砂石场矿区范围内无水坝,仅在下游较远处有县松巴干渠一处取水口截流坝,目前该坝无任何受损,且运行正常。

不属实

1、9月14日,隆子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关闭取缔隆子县隆子镇扎果砂石场的通知》(隆政发〔2017〕192号),要求该砂场关停取缔,并做好场地平整、恢复等工作。目前,该砂场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2、隆子县及时将核查情况和砂石厂取缔情况告知周边群众,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当地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9

电2017

0915034

阿里地区玛旁雍错核心区内违建接待楼,污水直排。玛旁雍错周围用铁丝网围起。

阿里地区

水污染、生态破坏、其他

9月16日,阿里地区旅发委、林业局、外事办联合普兰县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经核实:1、玛旁雍错核心区内未修建任何生产设施,现修建的接待楼为阿里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印度官方香客朝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楚古接待点,位于玛旁雍错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该举报问题与电20170911019内容一致,接待楼审批手续齐全,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不存在违规建设和污水直排问题;2、玛旁雍错周围铁丝网围栏属玛旁雍错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符合《财政部关于拨付2015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81号)和《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批手续齐全(普发改字〔2016〕23号、阿环备〔2017〕3号、藏林复字〔2015〕90号、藏林复字〔2016〕58号),2017年5月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10月完工。3、铁丝网围栏分布在玛旁雍措北岸、东南岸和东岸,位于玛旁雍措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缓冲区内,主要目的是对湿地退化植被进行封育,促进植被恢复,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网围栏共有10.4公里,其中,植被恢复区域7.4公里,重要鸟类栖息区域3公里。按照批复的设计方案,网围栏每隔一段距离留出空隙,为饮水、觅食、活动的野生动物预留生态通道。网围栏安装满3年后,将由保护区管理站点工作人员进行拆除。

属实

1、下一步,地区外事办和普兰县政府将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措施,规范处理生活垃圾及污水,确保不发生环境问题。2、地区林业局将会同普兰县林业局加强项目后续管理,最大程度减少网围栏对野生动物、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网围栏安装满3年后,及时组织保护区管理人员进行拆除。


10

电20170915038

山南市加查县洛林乡,古堆村的金矿挖了有十年了,河水被污染,破坏了周边环境。

山南市

生态破坏、水污染

9月16日上午,市人大副主任、包县督导组组长邓荃同志带领市整改督办组、环保局及加查县主要领导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金矿采挖企业为西藏博盛矿业公司加查县邦布岩金矿,相关手续齐全(采矿许可证:C5400002011124110121484、有效2014年7月1日-2018年7月1日,环评:藏环发〔2008〕127号、藏环审〔2012〕45号(改扩建),验收:山环验〔2017〕2号),2009年5月份正式开始采矿,平硐开采,开采能力每年15万吨。2、该矿企按照环评要求,在PD9洞口修建了1个三级平流沉淀池,矿洞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外排。3、根据《西藏山南地区加查县邦布金矿采矿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及2012至2017年水质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各项水质因子监测值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及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9#矿洞涌水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2017年9月17日,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加查县政府委托四川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对现场3个点位进行监测(辐射测院监字〔2017〕第XH053号、第XH054号),水质均达标(PD9洞口进水口、PD9洞口出水口、采矿场下游水流汇入河上游200米处)。5、该矿企严格按照水保和环评要求,实施了生态修复工作。目前,矿区道路两侧全部种草,矿区内被剥离的土皮已全部种上草坪,并对生活区院内进行了地面硬化。

不属实


下一步,县国土局、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


11

电2017

0915043

山南市隆子县忙措村,村西头占用耕地建砖厂,破坏耕地。

山南市隆子县

生态破坏

9月16日上午,副市长、包县督导组组长扎西加措同志带领市整改督办组、市环保局及隆子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砖厂为洛桑扎西砖厂,位于隆子县忙措村4组,占地面积4.2亩,土地性质为村集体一般耕地。2、该砖厂由忙措村村民洛某于2013年开办,未办理环评手续,且擅自改变用地性质,违法占用耕地。3、2017年3月29日,县国土局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关停取缔。目前,该砖厂已关闭并停止生产。

属实

1、隆子县人民政府对洛桑扎西砖厂下达了《关闭取缔通知》(隆政发〔2017〕192号),责令该厂于9月22日前拆除所有机械设备,尽快处理成品砖,并清理场地。2、隆子县国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向该砖厂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1(土)》,罚款5600元。3、9月20日,隆子镇忙措村四组洛桑扎西砖厂已完成围墙、建筑物设施拆除,机械设备撤离,并对土地进行了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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