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11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7-09-19 10:08:00

时间: 2017-09-19 10: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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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17日,累计办结923件,其中新增办结案件49件。

共约谈212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县级干部73人,科级干部96人,其他人员40人。共问责138人,其中县级干部40人,科级干部80人,其他人员18人;诫勉谈话50人,党内警告16人,行政警告28人,行政记过9人,行政记大过2人,降级1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通报批评31人。

共责令改正783家,立案处罚695家,处罚金额1889.7万元,行政拘留1人。

附表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办结情况公示一览表2017年9月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电2017
0911055

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离农牧学院1km左右树丛里的屠宰场将血和粪等污物直接排入尼洋河。

林芝市

水污染

9月12日9时,林芝市整改督办组、追责问责组会同市区两级农牧、环保、水利、食药等部门赶赴实地调查核实。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屠宰场为距离农牧学院4km处的八一镇章麦村冬如自然村小马牛羊屠宰场,法人为马某,牛日屠宰量6-8头,羊日屠宰量10-14只,牛年屠宰量2500余头,羊年屠宰量4300余只;2、该屠宰场按照《林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林芝牛羊屠宰场污水处理及走向的整改要求》(林县环﹝2014﹞18号)要求,建设有净化池及4mx4mx3.5m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一直使用正常。经林芝市环保局对检测该场污水出水口水质(藏林环监站字〔2017〕第047号),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超过《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标准限制,其余监测指标均达标。3、该屠宰场由市农牧部门检疫人员全程监督,在指定地点对病死畜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埋深度不小于3m,并用生石灰进行消毒处理),至今未发生任何疫情。3、巴宜区农牧局对该屠宰场周边4户群众进行走访,屠宰过程中产生轻微气味,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不大。4、因该牛羊屠宰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农牧部门未予批准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未办理《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环评手续。5、目前,整个林芝市尚无自治区批准许可的牛羊定点屠宰场,该屠宰场为林芝市唯一一家牛羊屠宰场。

属实

1、9月12日,巴宜区农牧局现场执法,要求该屠宰场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制定牛羊入场和产品出场登记、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配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水处理设备、病死畜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计划于2018年3月底完成整改。2、巴宜区农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向该屠宰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听证案件)》(林巴(动监)罚〔2017〕003号),拟处罚款5000元;巴宜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该屠宰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林巴宜环罚告字〔2017〕43号),责令停止建设,拟处罚款5.5万元。3、巴宜区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市农牧局责成副调研员旦增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讨,兽医科科长李玮梅向所在党支部作出书面检讨。4、下一步,市农牧、食药、环保、卫生、工商等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该屠宰场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待该屠宰场取得相关手续后,将督促其按照牛羊定点屠宰场标准化规范另行选址建设。

约谈科级干部2人。


2

电2017

0912015

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一期:1、8栋和9栋之间不知是化粪池还是什么很臭,窗户都不能开。2、8栋和9栋之间砍了两棵树,没人管。3、7栋和8栋之间有个水沟,非常臭。

拉萨市

大气污染、生态破坏

9月13日,柳梧新区管委会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海亮小区(一期)现有住户1100余户,物业管理由西藏海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8栋与9栋之间,无化粪池和异味。小区业主因影响室内采光,对小区内2棵树木作了修剪。7栋与8栋之间建有景观水系,但水泵损坏无法正常运行,现场无异味。

属实

9月13日,柳梧新区管委会责令海亮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并对修建树枝业主进行批评教育。该物业公司已将景观水系水泵维修,清运被剪树枝。该公司承诺,将严格加强小区内部管理,杜绝破坏绿化行为。



3

电20170912020

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迎宾馆对面巷子内酒吧营业到凌晨5点钟左右,噪音严重扰民

拉萨市

噪音污染

9月13日23时,拉萨市环保局会同市文化局、拉萨市公安局八廓派出所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拉萨市环保局监测站于9月14日24时18分对八廓印音乐酒吧进行边界噪声监测(TBT-2017-0178号),噪声值为62.1dB,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

-2008二类夜间标准值(50dB)。2、9月14日,八廓派出所走访周边群众,形成3人3份笔录,均表示夜间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属实

1、9月14日,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符合环境行政处罚立案条件,予以立案(拉环立字〔2017〕53号)。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对八廓印音乐酒吧罚款30000元(拉环听告字〔2017〕39号)。2、2017年9月14日11时,八廓派出所对八廓印酒吧法人进行训诫谈话,并责令书写整改报告书,签订《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消防、噪声扰民责任书》、《娱乐场所守法安全文明经营联合告知书》。3、下一步,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酒吧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根除噪音扰民问题。



4

电2017

0913011

拉萨市城关区八一路对面,哈达滨河花园东区阿兴川菜馆,排风机噪声很大,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味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拉萨市

噪声、油烟污染

9月14日,拉萨市食药监局、环保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阿兴川菜馆安装有排油烟管道,但无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直排现象。该餐馆排风机在开启时有较大噪声。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开展现场噪声监测(拉站监字﹝2017﹞第614号),监测值为59.2dB,未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昼间限值标准(60dB)。

属实

1、9月14日,拉萨市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向阿兴川菜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食药监责改(87)号),责令立即整改。该餐馆已清洗油烟管道,并安装油烟净化器。2、拉萨市环保局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阿兴川菜馆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8号),罚款1000元。



5

电2017

0913022

拉萨市城关区扎细街道办事处,扎细新村居委会东村7组与自治区税务局周转房之间有一条路,长期被区税务局用围墙围起来,围墙南面的扎基小区的生活垃圾倾倒在该围墙内,很脏。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4日,拉萨市规划局、城管委会同城关区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自治区国税局将位于扎细新村7组内国税局周转房旁一条道路砌墙围起,长约10米,该道路为《拉萨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一条南北走向预留规划支路。墙内堆放有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一辆报废清粪车辆。

属实

1、9月14日,拉萨市城管委现场检查执法,责令自治区国税局、扎细新村社区居委会立即整改。2、自治区国税局、扎细新村社区居委会已联合开展围墙拆除和垃圾清运,计划9月18日前完成。3、城关区政府将加大对该区域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该区域的环境卫生。



6

电2017

0913030

拉萨市城关区二环路,“相聚1号”藏餐吧占用消防通道,该餐吧从晚上10点至凌晨2点期间,音乐播放声音大,随意倾倒废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拉萨市

水、噪音污染

9月14日,拉萨市公安局、环保局、城管委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未发现“相聚一号”藏餐吧占用消防通道、倾倒废水问题。该餐吧在经营中产生一定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存在影响。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开展噪声监测(拉站监字XF﹝2017﹞第618号),监测值为50.5dB,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夜间限值标准(50dB)。

属实

1、9月14日,拉萨市环保局现场监察执法,责令餐吧负责人旦某立即整改。旦某承诺,将改造餐吧隔音设备,调低音箱音量,减少噪声排放,绝不扰民。2、城关区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旦某下达《治安处罚决定书》(城公(夺)当罚决字﹝2017﹞0915号),罚款200元,已缴纳。



7

电2017

0913031

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团结新村巷子五米处公厕旁,有个钵钵大排档,油烟直排,漏油严重而且侵占人行道。

拉萨市

油烟污染

9月14日,拉萨市食药监局、环保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钵钵大排档实际名为钵钵牛肉面馆。该店在门口过道处搭建有简易遮阳布,并摆放餐桌;且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直排、漏油和占道经营问题。

属实

1、9月14日,拉萨市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向钵钵牛肉面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食药监责改(85)号),责令立即整改。该店已清除门口占道设施,清洗油污,并主动停业,待安装油烟净化器、完成全部整改后开业。2、拉萨市环保局依据《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钵钵牛肉面馆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6号),罚款500元。拉萨市城管委依据《拉萨市市容管理卫生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钵钵牛肉面馆占道经营行为予以当场处罚。



8

电2017

0913034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拉萨梦达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仓库里非法经营铁器制品,噪声和粉尘污染严重,仓库内堆放了危废和固废。

拉萨市

噪声、大气污染、其他

9月14日,拉萨市环保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拉萨梦达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宾馆用品、床上用品的加工及销售;厨房橱具的销售及安装;厨房用品、五金机电(不含小轿车)、日用品、建辅建材、不锈钢、铁制箱柜加工等。2、该公司有3个全封闭式仓库,其中1个为加工车间,主要开展厨房用具、铁制箱柜加工,原材料为不锈钢薄板,作业时产生一定噪声。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开展噪声监测(拉站监字XF﹝2017﹞第620号),2个点位监测值分别为51.3、50.2分贝,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昼间限值标准(60dB)。3、该公司在厨具制作过程中产生残料及外包装,残料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外包装由城关区环卫局清运,现场无堆积和粉尘问题。

属实

9月14日,拉萨市环保局现场监察执法,责令梦达公司规范固废处置,严格做好降尘降噪措施。该公司承诺,加强噪声控制,及时清运固废,打扫加工现场,避免出现粉尘污染。


9

电2017

0913056

拉萨市城关区柳梧新区,百益南岸小区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4日,拉萨市住建局会同柳梧新区管委会赴现场核查。经核查:百益南岸小区共有住宅楼5栋、住户600户,物业由西藏百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现有8名保洁人员,每天早、中、晚3次开展保洁作业,对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卫生状况良好。经走访小区17家住户,均对小区环境卫生表示满意。

不属实

9月14日,柳梧新区管委会责令百益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持续做好保洁工作。该公司承诺,将继续巩固小区卫生保洁机制,保持小区环境卫生良好。



10

电2017

0913057

拉萨市城关区嘎玛贡桑社区,雪鹰餐吧旁的巷子里全是垃圾,一直扫不干净,味道臭,附近的群众无固定的垃圾堆放点。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4日,拉萨市城管委、联动执法支队、环卫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巷道为嘎玛贡桑街道内的窄巷,非环卫作业区域,无固定垃圾收集点。巷内丢有少量生活垃圾,住户次某将建筑垃圾堆放在自家门前,巷内环境较差。

属实

1、9月14日,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次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13号),责令立即整改。次某对堆放垃圾进行清运,共清理建筑、生活垃圾0.8吨。拉萨市环卫局在嘎玛贡桑社区提供垃圾箱10个,收集该区域垃圾。2、拉萨市城管委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次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2017﹞重0124号),罚款200元,已缴纳。



11

电2017

0913059

拉萨市城关区嘎玛贡桑路,标尚网吧旁的一家服饰店从上午11点至晚上12点一直放音响,噪声很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拉萨市

噪声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环保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服饰店为“希望祈福服饰店”,在营业中播放音响产生一定噪声,存在扰民现象。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开展现场噪声监测(拉站监字XF﹝2017﹞第629号),监测值为59分贝,未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昼间限值标准(60dB)。

属实

9月15日,拉萨市环保局现场监察执法,责令该服饰店减少噪声排放。该店承诺,将不再播放音响,在日常营业中做到不扰民。



12

电2017

0913061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宏发车辆检测中心车辆乱停,喇叭声特别大。

拉萨市

噪声污染

9月14日,交警城东大队赴现场核查。经核查:纳金路宏发车辆检测中心附近,存在检测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受检车辆在检测时,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6)相关要求,需对喇叭声压进行测试,时有鸣笛。

属实

1、9月14日至15日,交警城东大队在宏发车辆检测中心及周边道路开展违法停车、鸣笛扰民问题专项整治,发放宣传单100余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五十二条之规定,对违规鸣笛、违法停车的42名行为人,开具《车辆违章记录通知单》(单号:0155316-0155350、0152094-0152100),各处罚款200元,共计8400元。2、宏发检测中心承诺,将加强对受检车辆的规范管理和交通疏导,不在中午开展车辆检测,降低受检车辆噪声排放。



13

电2017

0913064

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香嘎村,下水道味道臭,扬尘大,新村和老村中间路旁有个山,有人在采石头。

拉萨市

水、扬尘污染、生态破坏

9月14日,拉萨市国土局会同城关区国土分局、住建局、安监局、环卫局、公安局、蔡公堂乡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香嘎村为蔡公堂乡蔡村香嘎组,未接入市政管网,村民房前排入沟由于乱丢的垃圾堆积导致堵塞,异味较大。2、该组村民门前道路为318国道,过往大型货车、拉土车较多,且携带大量泥沙,存在扬尘问题。3、蔡村村民尼某因建房曾于今年2月26日和3月11日,在香嘎组烧香点挖山取石,被乡政府批评制止。乡政府在开挖处安装围栏隔断进行保护。9月10日晚,尼玛再次雇用挖掘机开挖取石。

属实

1、9月15日,蔡公堂乡政府安排10名工人、1辆挖掘机、2辆洒水车,对香嘎组排水沟开展清淤疏通和道路洒水降尘作业。蔡公堂乡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将定期对香嘎组排水沟垃圾开展清理,并每天安排洒水车进行2次洒水降尘作业。2、9月15日,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向尼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综合执法罚字﹝2017﹞第801号),罚款1万元。尼某承诺,9月22日前对开挖山体进行恢复。蔡公堂乡政府已对开挖开体山体处加固防栏,并安装告示牌。



14

电2017

0913066

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东路31号,1、司法厅退休基地商品房有5个酒吧,从上午11点至凌晨4、5点产生噪声;2、这些酒吧门口环境脏、乱、差,随地大小便;3、小区内的居民违法扩建房屋。

拉萨市

噪声、垃圾污染、其他

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委、环保局、规划局会同城关区公安局、环保局、城管局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地点共有5家酒吧,分别为吉祥圆满酒吧、阿啦羌色酒吧、神马音乐藏餐吧、古蕃酒吧及同乐美人谷酒吧。其中,同乐美人谷酒吧因违反《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扎细派出所已责令停业整顿(自9月13日至10月13日止),其余4家酒吧均正常营业。2、除古蕃酒吧门前卫生状况良好外,其余3家酒吧门前均存在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环境脏乱差。3、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对4家酒吧开展噪声监测(拉站监字XF﹝2017﹞第632号),神马音乐藏餐吧监测值为48.7分贝,吉祥圆满酒吧监测值为46.9分贝、古蕃酒吧监测值为46.0分贝、阿啦羌色酒吧监测值为46.0分贝,均未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夜间限值标准(50dB)。4、扎基东路31号为扎细社区居委会,该房屋修建于1992年,土地权属为扎细社区集体土地,无违法改扩建问题。

属实

1、9月15日,城关区公安局现场检查执法,责令4家酒吧负责人立即整改,减轻噪声排放。拉萨市城管委向3家门前环境脏乱差的酒吧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44、0145、0146号),责任立即整改。3家酒吧已将门前垃圾清理完毕。4家酒吧负责人洛某、杨某、次某、旦某均书面承诺,将对酒吧隔音设施进行改造,控制噪声排放,加强门前保洁,做到不扰民。2、城关区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结合走访查证情况,对3家酒吧负责人洛某、杨某、次某下达《治安处罚决定书》(城公(夺)当罚决字﹝2017﹞14、15、50号),各处罚款500元。拉萨市城管委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3家酒吧负责人洛某、次某、旦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126号),各处罚款1000元,已缴纳。



15

电2017

0913068

拉萨市城关区嘎玛贡桑,市工商局安居对面的巷子内堆有许多垃圾,特别臭,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4日。市城管委、联动执法支队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巷子为嘎玛贡桑街道内的窄巷,非环卫作业区域。该巷内居民郑某将建筑垃圾堆积在门前,造成巷子内环境乱。现场未发现乱丢弃的生活垃圾。

属实

1、9月14日,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郑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39号),责令立即整改。郑某已将建筑垃圾清运,并对周边环境清扫,共清理垃圾1.2吨。2、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郑某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2017﹞重0125号),罚款200元,已缴纳。



16

电2017

0913074

拉萨市城关区,1、团结新村第三小学一带的餐馆使用煤炭,污染空气;2、娘热南路阜康医院旁边饭店使用煤炭,味道很大;3、团结新村西门卖水果的占道经营。

拉萨市

大气污染、其他

9月14日,拉萨市城管委、联动执法支队、环保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团结新村第三小学一带有各类餐馆12家,发现其中2家餐馆(游牧人厨房、古达茶馆)存在使用煤炭问题。2、娘热南路阜康医院附近未发现餐馆、饭店使用煤炭现象。3、团结新村西门附近的2家水果店(老黄水果副食店、野草水果店)存在占道经营问题。

属实

1、9月14日,拉萨市环保局、城管委现场监察执法,责令2家餐馆、2家水果店立即整改。游牧人厨房已将燃煤灶拆除,古达茶馆已停止使用燃煤灶。2家水果店已将占道摆放杂物清除。2、拉萨市环保局向游牧人厨房、古达茶馆分别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0、19号),分别处罚款1000元、200元,已缴纳。拉萨市城管委向2家水果店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城行罚﹝2017﹞第000619、000617号),罚款已缴纳。



17

电2017

0913076

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香嘎村内有一活鸡批发店,鸡毛乱飞、鸡屎很臭,死掉的鸡乱扔。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4日,拉萨市农牧局、城管委会同城关区农牧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问题与“电20170909013”一致,现场为刘某存放活禽的中转站,已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刘某承诺待活禽售完后,不再在此囤积。经复查,活禽尚未出售完毕,现场环境较差,异味大。

属实

1、9月14日,拉萨市城管委现场检查执法,责令刘某立即整改。截止9月15日,刘某已将场地清扫完毕,将活禽全部搬离,关闭中转站。2、拉萨市城管委依据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向刘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122号),罚款500元,已缴纳。



18

电2017

0913081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北居委会旁边的巷子晚7点开始就堵车、喇叭声特别吵

拉萨市

噪声污染

9月14日,交警城东大队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路段为纳金路至当热东路纳金路北社区内巷道,全长500余米,路宽4米,进出车辆较多,个别车辆占道,存在车辆错车时鸣笛扰民问题。

属实

1、9月14日,城东交警大队在该路段开展违停、鸣笛专项整治,共发放宣传单100余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向3名违停行为人下达《违停记录告知单》(单号:0152228-0152230),各处罚款200元。2、城东交警大队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将组织民警定期巡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19


电2017
0913086

那曲地区那曲镇高原路,西藏那曲地区气象局对面,那曲地区安居工程西侧进大门右边环境脏、乱、差,随地大小便,建筑垃圾乱堆。

那曲
地区

垃圾
污染

9月14日,那曲地区市政市容管委会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2016年6月前,地区住建局安排2名环卫工人具体负责安居工程院内环境卫生工作,但因部分住户未按时缴纳卫生管理费、垃圾清运费,随后将2名环卫工人撤到城区主干道参与清扫保洁工作。目前,安居工程院内及西侧进大门右边存在环境脏乱差。2、那曲地区高原路气象局对面确实存在道路、人行道乱堆放建筑垃圾、施工材料现象,系西藏金路公司和那曲中科医院堆放。

属实

1、9月15日,那曲地区市政市容管委会安排环卫工人对安居工程西侧进大门右边环境卫生进行了清扫,现已整改完毕。并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0条之规定,责令林州昌弘建筑有限公司于9月15日完成整改,并给予1000元行政罚款,现已完成安居工程院内清理工作。同时,要求未按时缴纳卫生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的住户于10月1日前完成补缴工作。2、那曲地区市政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责令西藏金路公司和那曲中科医院于9月15日完成整改,并分别处以500元行政罚款,现已整改完毕。3、下一步,那曲地区市政委将安排环卫工人加大清扫频次,确保卫生干净整洁。



20

电2017

0913088

拉萨市城关区德吉北路胡四火锅产生的烟气,通过烟囱直接排到居民区,该火锅店自下午18点开始营业至凌晨,噪声很大,车辆乱停乱放。

拉萨市

油烟、噪音污染

9月14日12时,拉萨市食药局会同拉萨市环保局、城西交警支队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胡四火锅(实名胡四老火锅)周边5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区,该店现安装有两个较高烟囱,其中一个烟囱处于闲置状态,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现场,市环保局在排风机运转正常状态下对烟囱噪声进行监测,噪声值为54.3dB,未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白天标准60dB;现场未发现有车辆乱停乱放。

属实

1、9月14日,拉萨市食药局依据《食品安全法》三十三条,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向该火锅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食药监责改(86)号),责令立即清洗烟囱油渍,并增设油烟净化设备。2、拉萨市环保局针对未安装油烟进化器问题,依据《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该火锅店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7号),并责令立即改正。3、9月15日,该餐饮店已将烟囱口油渍清洗干净,并在排油烟口安装油烟净化器。针对车辆乱停现象,城西交警支队将加强此处巡逻和宣传力度,长期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21

电2017

0913099

拉萨市城关区,城关花园D区修马路,白天停工,晚上施工噪声大,噪声扰民近半年了。

拉萨市

噪音污染

9月14日22时,拉萨市住建局会同市环保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马路为团结路市政道路工程,该工程于2017年5月份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水稳层养护,近期无施工行为,现场停放着挖掘机、拌和机等施工机械。2、9月14日21时5分至22时40分,拉萨市环保局对城关花园B区和城关花园D区临近施工现场进行噪声监测(拉站监字XF(2017)第641号)噪声值为42.2dB和45.1dB,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3、市住建局向周边住户走访了解,表示该工程在6-7月份存在夜间施工行为,现无夜间施工行为。

属实

拉萨市住建局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噪声扰民现象。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四川熠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出不扰民承诺,同时做好周边群众思想工作,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2

电2017

0914003

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87号,安全文明小区院内住户侵占绿化带私自扩建房屋,在院子里加工烧烤,烟气很大。

拉萨市

生态破坏、油烟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住建局会同市城管委、城关区住建局及公德林街道办事处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安全文明小区原为外贸土畜场,后与天海公司合并,现改造为居民小区,目前有住户64户。小区物业由天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2、小区内共有8家住户私搭乱建侵占绿化带;小区4栋1-1号住户将房子对外出租,承租户系烧烤经营个体户,在院内加工烧烤后,再前往市区摆摊售卖。经走访问询,该租户已于两个月前返回内地,至今未归。

属实

1、9月15日,城关区城管局向该物业公司委托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城中字﹝2017﹞009号),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该物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城执罚字﹝2017﹞095号),处以罚款2000元,已缴纳。2、9月15日,天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8家私搭乱建侵占绿化带进行拆除整治,截止20时35分完成拆除工作。3、天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加强管理,待烧烤租户回来后,立即通知业主,严禁其在小区加热烧烤炉。



23

电2017

0914004

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协生态园”旁边有个水泥制品厂,下午5、6点粉尘很大。

拉萨市

大气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住建局会同城关区环保局到赴现场核查。经核查:该水泥厂为泽新水泥预制厂,无环评手续,厂区内有一处作业用地(面积约8亩),未进行硬化,车辆来回运送原材料时,有扬尘产生,生产过程中未发现粉尘。

属实

1、9月16日,城关区环保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该预制厂下达《城关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城环罚字〔2017〕260号),处以罚款10000元(15日内缴纳),并责令立即整改。2、9月15日18时,该预制厂已对作业用地主干道铺设砂石进行硬化,并对场地内裸土进行了覆盖。3、9月15日,泽新水泥预制厂法人陈明书面承诺,在作业期间不定时对作业用地进行洒水降尘,按照环保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24

电2017

0914006

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第四安居园内有30多只野狗,犬吠扰民。

拉萨市

噪音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委会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城关区公安局及夺底乡派出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第四安居园内存在多只野狗,犬吠扰民。

属实

1、9月15日,市城管委以及该小区物业对安居园内野狗进行捕捉,共捕捉17只流浪犬。2、9月15日,市城管委在该小区出入口及小区内醒目位置张贴10张告示单,告知住户若再发现流浪犬在安居园内乱窜、乱叫等扰民现象,请及时联系辖区民警,将组织进行捕捉。3、下一步,第四安居园物业部将加强对小区内家养宠物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防止问题反弹。



25

电2017

0914025

拉萨市城关区藏热南路,城南交警大队斜对面的土路扬尘大,车辆乱停乱放

拉萨市

扬尘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公安局城南交警大队会同城关区环卫局、公安局、城管局、纳金乡派出所及纳金乡人民政府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该案件与举报案件电20170904038部分举报内容一致。2、该地位于城南交警大队以西、祥和苑以东、扎西院以南,约有7000余平方米的空地,其中1700㎡未硬化,3、该区域停满了附近商户及住户的车辆,车辆出入过程中产生扬尘。

属实

1、9月15日,城关区环卫局安排一辆洒水车,进行全方面的洒水降尘作业。城南交警大队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整治,劝离违停车辆43辆、拖移僵尸车1辆、对37辆车辆下达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编号0147801-0147837),共罚款7400元,并在该路段及周边商户发放《道路交通法》宣传单。2、下一步,城关区环卫局将每天安排一台洒水车对该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市园林局拟将该处空地纳入管护权责不明空地绿化项目计划,争取早日实施。



26

电2017

0914031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北路6组68号,门外的厕所,非常臭。

拉萨市

大气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委组织纳金北路居委会赴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处有一处简易厕所,为纳金北路6组68号巴某所设,有异味。

属实

1、9月15日,市联动支队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向巴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42号),责令于9月15日18时30分前将简易厕所拆除。9月15日19时,经复查,该处简易厕所已拆除完毕,并完成卫生清扫。2、9月15日,市联动支队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向巴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133号),处以罚款200元,已缴纳。3、下一步,纳金北路社区居委会将加强对辖区卫生的规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7

电2017

0914035

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建设厅对面雅美生态小区未通天然气,小区内住户烧煤,污染空气。

拉萨市

大气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住建局会同市环保局、暖心公司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该小区户内燃气及低压燃气管道已安装完毕,但未安装中压燃气管道,住户均使用散装煤气和电磁炉。2、经对部分住户进行多次走访,均未发现住户烧煤痕迹。

不属实

市暖心公司与市城投公司协调尽快办理中压燃气管道管沟开挖手续,确保小区尽快开通天然气。



28

电2017

0914038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加荣社区居委会往南走100米的路,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委会同城关区城管局及纳金乡政府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加荣社区居委会往南100米的路,系通往金盾小区的一段土路,该路段有少量生活垃圾。

属实

1、9月15日,纳金乡加荣社区居委会组织5名工作人员,利用1辆小型皮卡车对该路段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工作,共清运垃圾0.6吨。2、为彻底杜绝该区域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城关区政府已制定《金盾小区至藏热路口污水联网和道路硬化工程实施方案》(城政〔2017〕313号),计划于11月15日前实施完成该路段的污水管网及道路硬化工程。



29

电2017

0914047

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蔡村没有通下水道,居民产生的污水随意乱排,基础设施不完善,扬尘多。

拉萨市

扬尘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住建局会同城关区住建局及环卫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地点为蔡村一、二组,位于城关区郊区,属农村地区,市政管网未延伸至该地区,居民将污水直接排放至住宅区域道路上,产生积水。2、该处道路大多为土石路,未进行硬化处理,扬尘较多。

属实

1、9月15日14时,城关区环卫局安排洒水车2辆对蔡村一、二组道路进行洒水降尘。2、9月15日11时,蔡村村委会协调装载机一台对积水路面进行回填处理,截止18时,回填已完成。3、蔡村一、二组已纳入城关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内,现该项目已完成初设和可研性报告编制工作。待棚改项目完工后,将从根本上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解决该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4、下一步,城关区环卫局将每日安排洒水车对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蔡村居委会将对居民进行环保宣传教育,避免因随意排放污水致使道路积水;城关区住建局将跟进蔡村一、二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督促项目早日落地。



30

电2017

0914053

“拉萨市城关区夺森路,西藏日报办公楼装修声音非常吵,尤其是中午的时间”

拉萨市

噪音污染

9月15日上午,拉萨市环保局会同城关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1、西藏日报办公楼二三楼正在装修,经询问施工方西藏凯达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9月12日开始装修,存在中午施工的现象。2、市环保局于9月15日11时至11时40分从西藏日报社东厂界1号家属楼外对装修噪声进行监测(拉站监字XF(2017)第662号),噪声值为55.6dB,未超出《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昼间70dB标准)。

属实

1、9月15日,市环保局责令西藏凯达实业有限公司立即整改,禁止在每日13时至15时、22时至次日8时施工,并签订承诺书,保证周边居民正常休息。2、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31

电2017

0914059

拉萨市城关区城关花园D区5栋楼顶养了一群鸽子,味道臭,有点吵。

拉萨市

大气、噪音污染

9月15日10时,拉萨市城管委会同住建局、农牧局、城关区农牧局、城管局及纳金乡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城关花园D区5栋9号扎某在自家厨房楼顶养了25只信鸽,信鸽出笼时产生一定噪声。扎某每天对鸽舍鸽粪清理、清洗,核查组在现场未闻到异味。西藏自治区信鸽协会在春秋两季统一对信鸽接种疫苗。

属实

1、9月15日上午,城关区农牧局责令养扎某立即整改,要求下午17时前将25只信鸽转移出小区,并清理、消毒鸽舍,保证不再此养殖信鸽。2、扎某承诺今后不再养鸽影响周边居民。3、9月15日下午17时,城关区农牧局经复核,25只信鸽全部已移走。



32

电2017

0914065

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52号,天路康卓小区内私搭乱建,在原有四层的基础上加盖1-2层,小区住户按年度缴纳物管费,但物业不作为,小区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

垃圾污染、其他

9月15日10时,拉萨市城管委会同市住建局、规划局、城关区住建局、城管局及国土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天路康卓小区12栋1-2号住户罗某,在房屋原有三层的基础进行加盖,属未批先建;2、该小区共有179户,由天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服务。第31栋楼周边堆放有垃圾,系小区住户多某堆放。

属实

1、9月16日,拉萨市行政综合执法联动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拉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向12罗下达《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拉综合执法字〔2017〕第128号),责令其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否则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2、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向物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49号),责令小区物业在期限内将垃圾清理干净。并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该物业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132号),处以罚款1000,已缴纳。截止9月16日18时,该物业公司完成垃圾清理工作,共清理垃圾1吨。



33

电2017

0914070

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团结新村社区南一区3栋1单元住户占用公共用地建筑设备、建筑垃圾放在院子里面,影响居民出行。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5日上午,拉萨市城管委会同城关区城管局、住建局及扎细街道办事处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团结新村南1区3栋25号郭某和35号格某两家住户占用公用地,乱堆乱放建筑垃圾。

属实

1、9月15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郭某和格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城市字[2017]006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城执罚字[2017]092号、城执罚字[2017]094号),各处罚款200元,已缴纳。2、截止9月15日晚上19时,业主郭某和格某已完成建筑垃圾清理工作。



34

电2017

0914074

拉萨市城关区,格吉康桑东区小区内建筑垃圾和旧家具长期堆放。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5日9时,拉萨市城管委会同城关区城管局、环卫局及娘热乡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格吉康桑东区小区共有280住户,由西藏嘎吉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服务。小区内有存在四处建筑垃圾及旧家具随意堆放现象。

属实

1、9月15日,拉萨市城管委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该公司负责人次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城执罚字〔2017〕城西096号),处以罚款500元,已缴纳。2、城关区城管局向该公司负责人次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城北〔2017〕0020号),责令其对垃圾堆放问题立即整改。3、9月15日,该公司组织9人,动用5辆小型货车,按要求对小区内堆放垃圾进行清理,共清运垃圾13车次,截止17时30分,清运已完成。



35

电2017

0914075

拉萨市城关区,1、八一路捷龙汽车销售点旁边有中干渠,旁边居民把垃圾都扔到中干渠里;2、地矿博物馆南边路上有很多垃圾,没有人清扫。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5日9时,拉萨市城管委会同市水利、城关区城管局、拉鲁湿地管理局、环卫局、水利局及金珠西路派出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八一路捷龙汽车销售点附近只有一处出租房,旁边的中干渠内有倾倒垃圾现象,为出租房住户所为。2、地矿博物馆南边属于非环卫作业区,保洁工作由地矿博物馆、怡华物业公司、云水谣(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共同承担,由于管理不到位,在路南边有5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丢乱放问题。

属实

1、9月15日,城关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之规定,向该出租房负责人黄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城执罚字〔2017〕098号),处以罚款2000元,已缴清。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城西〔2017〕028号),责令其立即清理水渠垃圾,目前已完成清理工作。2、9月15日,城关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分别向地矿博物馆负责人钟某、拉萨市怡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达某、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颜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城执罚字〔2017〕097号、拉城执罚字〔2017〕099号、拉城执罚字〔2017〕0100号),各处罚款2000元,已缴清,并责令立即清理堆放的垃圾,城关区环卫局组织7名环卫工人协助三家责任单位开展清理工作,目前已完成清理。



36

电2017

0914076

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巴洛村,有个养鸡场,厂区内味道也特别臭。

拉萨市

大气污染

9月15日,拉萨市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牧局、环保局、扎西岗人民政府赴现场核查,并向当地村民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养鸡场为墨竹工卡县扶贫开发巴洛藏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11年所建,现有藏鸡3000只。现场环境较好,无异味。养鸡场以前确实存在养殖卫生环境差、粪便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此县农牧局于2017年6月22日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3日内修建完发酵池,形成畜禽养殖监督检查记录,下发《关于墨竹工卡县扶贫发发巴洛藏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畜禽粪便污染整改方案》(墨农发﹝2017﹞134号),并于6月26日对限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养鸡场已按照整改通知书,建设了畜禽粪便发酵池一座,对生活生产垃圾进行统一收集清运。2、经走访附近村民3人,均表示通过上阶段整治工作,目前养鸡场无异味。3、9月15日,县环保局委托西藏宇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养鸡场周边空气进行监测(XZYX-A-2017

065),二氧化硫小时值浓度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限值范围内,二氧化氮小时值浓度在一级限值范围内,氨气小时值浓度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二级限值范围内。

不属实

下一步,墨竹工卡县农牧局将进一步督促合作社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暂行办法》各项内容,加强养鸡场内卫生保洁、粪便收集处理等工作确保养鸡场环境整洁无污染。



37

电2017

0914095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福建路,西藏银行办公院内有一个迪吧,声音特别大,影响周边的中国人行生活区职工的正常休息。

林芝市

噪声污染

9月14日,林芝市整改督办组、追责问责组会同市文化局、环保局、文化综合执法支队赶赴实地调查核实。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迪吧为名门会娱乐会所,相关证照齐全。2、该会所采取隔音棉和隔音板降噪,隔音效果达标,但名该会所演艺大厅低音炮声音较大。3、9月15日凌晨,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专业人员对该会所右侧(人行生活区)和鑫金帝宾馆连接处(人行生活区)进行噪声监测(藏林环监站字〔2017〕第47号),监测值范围分别为39.0dB和72.2dB,鑫金帝宾馆连接处噪声值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Ⅱ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标准限值(50dB)。4、经走访问询周边群众和周边住客8人,其中5人在夜间听到噪音声,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属实

1、9月15日,林芝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向该会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林环罚告字〔2017〕18号),拟处罚款3500元,并责令拆除演艺大厅2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低音炮设备。经复核,低音炮已拆除。2、市文化局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3、下一步,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此类违法行为。

约谈2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其他人员1人。


38

电2017

0915007

拉萨市城关区,对瑞吉酒店的举报“电20170818001”仅仅是解决了表面上的问题,对处理情况不满意,希望对瑞吉酒店到道路排污水管道进行根本解决。

拉萨市

水污染

9月16日上午,拉萨市城管委会同拉萨市水利局及住建局赴现场检查。经核查:案件内容与电20170818001号举报内容相符,经向举报人了解情况,举报人对前期改造工作很满意,只是对后期工程改造情况不清楚,市住建局对举报人详细说明市城投公司后期的建设方案(拉城管发〔2017〕112号),举报人表示满意,并希望政府将措施落实到实处。(第一整治阶段2017年20日-2018年3月1日,第二改造阶段2018年4月1日-2019年5月1日,第三巩固阶段,2019年5月1日以后)

不属实

下一步,市城投公司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规划进行工程改造施工,确保排污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39

电2017

0915018

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雪域明珠院内大地幼儿园,不定期放音乐和接送孩子车辆噪音很大,车子开到小区内经常堵车。

拉萨市

噪音污染

9月16日10时,拉萨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局、城关区教育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雪域明珠院内大地幼儿园共有3辆校车,每天早上8时和下午5时进行接送;该幼儿园课间操音乐播放时间分别为上午9时至9时20分和10时30分至10时50。

属实

1、9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该幼儿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编号:2017016),责令该幼儿园在校车行驶区域设立禁止鸣笛标志,礼让行人,控制车速,减少噪音;同时,加强校车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2、大地幼儿园书面承诺今后将课间操音乐播放次数每天2次改为每天1次(时间段为10时30分至10时50分),并调低音量。3、经复查,大地幼儿园已增设禁止鸣笛、前方学校、车辆缓行标志,并完成对驾驶人员行车安全教育工作。



40

电2017
0915021

林芝市巴宜区,宏绩驾校办公楼外面318国道沿线的山坡上有大面积的裸露山体,扬尘大。

林芝市

生态破坏、扬尘污染

9月16日,林芝市整改督办组、追责问责组会同市区两级环保、住建、国土、林业、农牧等部门赶赴实地调查核实。经核查:1、群众反映地点的为林芝市金帝运业有限公司基地的边坡(位于318国道沿线),该公司环评等手续齐全(土地使用权证:林巴宜国用2016第22号;环评批复:林环审〔2016〕104号)。2、该公司在平整场地时随坡倾倒弃土,导致基地边坡旁约1000平方米山体裸露(在该公司批准用地范围内),存在扬尘污染,未采取覆盖等降尘措施。

属实

1、9月16日10时,林芝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林环违改字〔2017〕24号),要求对G318一侧裸露山体进行遮盖。2、经复核,该公司对裸露地面已采取覆盖及洒水降尘措施。3、林芝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林建管告知〔2017〕011号),拟处以罚款2万元。4、林芝市住建局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约谈3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其它人员1人。


41

电2017

0915025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步行街西头路段占人行道乱摆摊,环境脏、乱、差。

日喀则市

其他

9月16日,桑珠孜区市政市容管委会赶赴实地核查。经核查:1、桑珠孜区步行街西头路段有82家个体商户摆摊占道经营,影响通行;周边有少许树叶及垃圾。2、此前,针对该区域占道摆摊经营行为,桑珠孜区市政市容管委会协同扎寺管委会开展过多次专项整治,但一直未能彻底整治。

属实

1、桑珠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国策环保公司下发《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日市桑城〔2017〕212号),要求立即对步行街进行集中清扫,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垃圾清扫、清运工作,确保该区域环境卫生持续干净整洁。9月16日18时,经复核,国策环保公司已对步行街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增派了环卫保洁人员。2、日喀则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分别研究制定扎什伦布寺广场改造方案,划定专门的民族特色产品售卖区,对占道摆摊经营进行彻底整治。目前正处于设计审查阶段。3、下一步,市发改委、规划局将加快方案设计和审查进度,尽快实施扎寺广场改造工程。



42

电2017

0915022

拉萨城关区慈松塘西路6号,藏东大酒店沿街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6日,拉萨市城管委会同城关区城管局、环卫局、娘热乡政府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慈松塘西路6号,藏东大酒店沿街5个商户确实存在垃圾乱丢乱放和占道经营现象。

属实

1、9月16日上午,城关区城管局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分别向5家占道经营及乱堆乱放垃圾商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城行罚[2017]第00622号—00626号),罚款250元。2、5个街边商户书面承诺今后不再乱丢乱放垃圾和占道经营。3、9月16日下午,城关区环卫局及娘热乡共出动22人,1辆卡车,对沿街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共清运垃圾约1吨。



43

电2017

0915047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南郊水厂因周边农田使用化肥等原因导致水被污染。

日喀则市

水污染

9月16日,桑珠孜区委副书记、区长索朗罗布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和桑珠孜区纪委、环保局、迎检办、城南街道办事处及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赶赴实地核查。经核查:1、日喀则市南郊水厂水源地位于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卡热社区,于2005年9月开工建设,2007年5月试运行,2009年6月正式投入运行。主要向日喀则市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供水,由日喀则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管理,日供水量42000m3左右,供水人口约13万人。目前共有5口水井(4口深井、井深65米,1口辐射井、井深20米)。2、南郊水厂周边农田目前种有青稞等农作物。2014年7月21日,自治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环保行动”工作组在南郊水厂督导检查时,指出南郊水厂水体污染隐患,要求耕种过程中禁止施用化肥。经与卡热社区居委会及农田承包经营者核实,自2014年8月以来,该区域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农作物耕种过程中一直施用农家肥,未施用过化肥。3、根据日喀则市环境监测站和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及2017年1-9月水质监测结果,南郊水厂水源地39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4、2017年6月30日,桑珠孜区按照日喀则市环保局要求(日环〔2017〕94号),委托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开展南郊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2017年8月2日上报《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南郊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目前已上报市政府

不属实

待方案批准后,日喀则市将第一时间组织实施一级保护区内农田征用和隔离防护工程,确保饮水安全。



44

电2017
0915048

林芝市米林县扎西绕登乡雪巴村,破坏草场变成农田,并乱采石采砂。

林芝市

生态破坏

9月16日,林芝市整改督办组、追责问责组会同市县两级环保、国土、水利、农牧等部门及扎绕乡负责人赶赴实地调查核实。经核查:1、该草场为扎绕乡雪巴村集体所有,该村村民格某私自在约5亩草场播洒荞麦、油菜种子。2、雪巴村群众私自采砂采石,用于民房修建。2017年2月,米林县开展全县砂石整治工作,要求停止采砂采石,做好采砂点生态恢复工作。该砂石点已于2017年2月停止采挖砂石,但未进行生态恢复。

属实

1、9月16日,米林县农牧局向格某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米农牧发〔2017〕195号),要求9月18日前拆除网围栏,同时,在现有草地上种植苜蓿草。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向格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米监〔2017〕001号),处以罚款5600元。2、9月16日,米林县国土局向雪巴村村委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米国土资发〔2017〕96号),要求9月19日前完成生态恢复工作,扎绕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向雪巴村村委会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2017001

)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17001),罚款7万元。3、9月16日,米林县、扎西绕登乡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约谈4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其它人员1人。


45

电2017

0915050

拉萨市城关区,城关花园A区电梯公寓围墙后几处废弃的房子,里面有废品收购站,堆了很多废旧物品,产生恶臭。

拉萨市

大气、垃圾污染

9月16日上午,拉萨市住建局会同市商务局、城关区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委、环保局及纳金乡政府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地点为城关区纳金乡藏热社区以北规划路一侧,占地约1000m2,有数间待拆迁的简易平房,为藏热社区居民所有。2、2017年2月,废品站负责人朱某租住2两间简易房,用于收购废品,系无证经营,该废品收购站有回收的废旧建材、塑料瓶、纸箱等杂物,未发现恶臭的现象。

属实

1、9月16日,拉萨市城管委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向朱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城执罚字〔2017〕城西103号),处以罚款500元,罚款已缴清。同日,城关区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向朱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城法字〔2017〕005号),责令其立即整改垃圾堆放问题。2、9月16日,该废品收购站组织人员,按要求对堆放废品进行了清理,共清运垃圾15车次,截止16时30分所有废品已清理完毕。同时,朱某书面承诺自愿另选地址进行搬迁,并履行相关手续。3、下一步,城关区政府将依法加快该区域的征地拆迁工作,拆除该简易平房。纳金乡政府将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杜绝环境污染。



46

电2017

0915051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仁布路和女人街一带的焊接店前段时间整改过,目前又开始反弹,白天晚上都在焊接。

日喀则市

其他

9月16日,桑珠孜区委副书记、区长索朗罗布牵头组织市城管委和桑珠孜区纪委、环保局、迎检办、市政市容管委会、城南、城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赶赴实地核查。经核查:1、桑珠孜区仁布路和“女人街”一带共有64家从事焊接加工、铁艺制作、铝合金加工制作商户,前期接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电20170824

022)后已对该区域沿街商户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整治,解决占道经营问题,沿街环境卫生状况有了极大改善。2、9月16日,经现场核查,仁布路和“女人街”沿街焊接、铁艺制作、铝合金加工制作的商户没有占道经营现象,现场环境卫生情况良好。经与周边群众及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了解,各商户只在白天营业时间进行焊接加工,极个别商户在21时至22时偶有加工行为。3、为全面彻底整治城区焊接加工商户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桑珠孜区委、区政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计划将城区内焊接、铁艺制作、铝合金制作商户统一搬迁至原日喀则市纳尔扶贫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郊综合市场内(孜布拉河以南、城南出城口高架桥右侧),并于10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搬迁。目前已完成对城区300家焊接、铁艺制作商户、231家铝合金加工商户的政策宣讲和调查统计工作,同时与531家商户签订了承诺书,将于近日采取抽签方式分配搬迁点商铺,并按路段、区域逐步完成搬迁。

属实

1、由桑珠孜区市政市容管委会牵头,加大对仁布路和“女人街”沿线巡查力度,杜绝占道经营情况,确保环境卫生整洁。2、由桑珠孜区市政市容管委会牵头积极协调各部门,加快推进城区内电焊、铁艺制作、铝合金加工制作商户搬迁工作,确保在10月中旬前全部搬迁完成。3、桑珠孜区市政市容管委会、辖区便民警务站、城南街道办事处、城北街道办事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求商户规范经营和作业,每天21时后禁止从事切割、焊接等影响周围群众日常生活的加工作业。



47

电2017

0915053

拉萨市城关区,鲁固6巷2号院内2、3、4楼公厕走廊里堆了杂物,院子里有个简易房,房顶全是垃圾。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6日9时30分,拉萨市城关区会同区市城管委、住建局组织区住建局、区环卫局、区城管局、八廓街道办事处、鲁固社区居委会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鲁固6巷2号院为居民小院,每层楼均有公厕,2、3、4楼公厕走廊里存在堆积生活用品现象,分别为2楼居民贡某、3楼居民班某、4楼居民卓某的个人物品及杂物,大院房顶无垃圾,只有少许树枝。2、院内东侧一楼住户居民阿某为了放置多余的杂物自建了一个小的简易棚。

属实

1、9月16日,城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拉萨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16条之规定,分别对2、3、4楼住户贡某、班某、卓某、阿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城行罚〔2017〕000045号-〔2017〕000048号),各处罚款50元,责令立即清理堆积的杂物,并拆除简易棚。2、八廓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将房顶的树枝进行了清理,在每层楼走廊粘贴告示,禁止在走廊内堆放个人杂物,并将双联户岗亭挪至拆除简易棚的位置,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48

电2017

0915061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鑫越小区旁的小沟非常臭。

日喀则市

大气污染

9月16日9时30分,市住建局党组书记黄居壁牵头组织市迎检办、市城管委、市水利局、桑珠孜区住建局、桑珠孜区城管委等部门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鑫越小区(实为鑫业小区)旁的小沟为卡龙沟,属于城市排洪沟,因城区内排水管网体系不完善,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部分市政污水汇入卡龙沟。2、2017年5月至7月,市城管委会同桑珠孜区城管委已对卡龙沟进行两次清淤,水质较未清淤前有所改观。

属实

1、9月16日,市住建局再次要求桑珠孜区对卡龙沟进行清淤,并形成定期清淤机制,组织人员每月对卡龙沟清淤一次。2、日喀则市已于2016年启动城区内排洪沟综合整治工程,由日喀则珠峰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实施,项目总投资3.7亿元,项目规划、设计、招标等工作已完成,并于2017年3月份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底完成城区6条排洪沟整治任务,届时将实现雨污分流和排洪沟围挡,有效解决水体黑臭问题。



49

电2017

0915082

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路,宏盛小区内原有的绿化带草坪被破坏,拉砂石装修房子的将砂石倒入下水道内,导致下水道堵塞,整个小区环境脏、乱、差。

拉萨市

垃圾污染、生态破坏

9月16日上午,拉萨市城关区会同市城管委、市住建局,组织城关区住建局、城管局、环卫局、娘热乡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宏盛小区内一处绿化带堆放有木柴,且部分住户存在乱堆乱放现象,导致环境脏乱差。2、小区内有两户正在进行房屋装修,但小区内的下水道为水泥实心盖板,无砂石被倒入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堵塞的情况。

属实

1、9月16日,拉萨市城管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向宏盛小区物业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城北〔2017〕021号),责令立即整改。同时,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宏盛小区物业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城北102号),罚款500元,已缴纳。2、9月16日15时,该物业已完成绿化带里堆放的木柴及小区内其他堆积物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垃圾2吨。3、下一步,娘热乡和仁钦蔡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巡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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