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05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7-09-14 16:18:00

时间: 2017-09-14 16:1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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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3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西藏移交第二十九批41件案件。截至目前,累计转办案件912件,办结731件,其中新增办结案件41件。

共约谈198人,问责135人。共责令改正665家,立案处罚586家,处罚金额1770.73万元,行政拘留1人。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办结情况公示一览表 2017年9月1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电2017

0904068

拉萨市城关区北郊,职业技术学院每天从早晨7点至8点,晚上10点至11点放广播,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拉萨市

噪声污染

9月5日9时,拉萨市环保局、教育局与城关区教体局、环保局、扎细街道办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每天早晨7时至8时播放早操广播,夜间学生自发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并播放广播,存在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2、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开展噪声监测(拉站监字XF﹝2017﹞第134号),2个点位监测值分别为66.4dB、54.6dB,其中西侧点位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1类区昼间限值标准(55dB)。

属实

1、9月5日,城关区环保局现场监察执法,责令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整改。该校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广播音量调小,对广大师生开展专项教育,下发通知禁止学生22时后开展文娱活动。2、9月12日,城关区环保局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该校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00元。



2

电2017

0906014

1、拉萨市城关区仙足岛,迎亲桥两侧的酒吧、餐馆将所有污水都直排拉萨河;2、拉萨市城关区沿南环路拉萨河边小路,晚上22点有人电击捞鱼,影响拉萨河的生态;3、在藏区哈达使用率很高,但目前所使用的哈达大部分为不可降解材料,对环境影响大。

拉萨市

水污染、生态破坏

9月7日,拉萨市城管委、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迎亲大桥于2013年建成,现由拉萨市布达拉旅游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建有商铺32间,5家正在经营。大桥建有下水管网、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布达拉集团定期清运生产生活污水。经2次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2、9月7日至9月9日夜间,拉萨市相关部门对南环路拉萨河沿线30余公里范围全面巡查,未发现钓鱼、捕鱼和电击捞鱼等问题。经走访沿线群众,反映有个别人员偶尔在河边钓鱼。3、拉萨市场销售的哈达均从内地省市采购。哈达被藏族群众视为神圣吉祥之物,都会妥善保存,不会随意丢弃。

不属实

1、9月7日,布达拉集团制定《关于加强拉萨迎亲大桥商业街环保管理的方案》,定期清理污水、疏通管道,防止环境污染。2、9月9日,城关区农牧局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城农字﹝2017﹞166号),将加强南环路拉萨河沿线动态巡查,依法打击钓鱼、捕鱼和电击捞鱼等违法违规行为。3、拉萨市质监局将加强对哈达销售商家的监管;倡导按照《西藏自治区哈达地方标准(DB\T0114-2017)》,推广使用可降解材料生产哈达。



3

电2017

0906024

林芝市巴宜区永久村辉煌石业,白天灰尘大,晚上作业声音大,垃圾随处丢弃。

林芝市

大气、噪声、垃圾污染

9月7日9时30分,林芝市整改督办组、追责问责组会同市区两级环保、工商等部门及八一镇负责人赶赴实地调查核实。经核查:1、林芝市辉煌石业有限公司位于巴宜区永久村306省道边,主要从事大理石、花岗石、石英石及辅料的加工、制作和销售。现有7台加工设备(1台红外线切割机、1台手摇式切割机、5台小型角磨机)。2、该石材加工坊作业区采取了遮盖、晒水、部分围挡、密闭等降尘措施,但仍存在粉尘污染。3、石材加工废料收集池四周未建设挡墙,底部也未采取防渗措施;未规范处置固体废料。4、加工坊作业时间为8时30分至12时30分和14时至19时。经走访周边群众(有询问笔录),未发现该加工坊夜间作业。5、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

属实

1、9月7日,巴宜区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林巴宜环责改字〔2017〕9号、10号),责令对所有作业区采取围挡、密闭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建设废料收集池四周围挡,底部采取防渗措施,规范处置固体废弃物。2、巴宜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林巴宜环罚告字〔2017〕38号、39号、42号),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4万元。3、9月12日,经复核,该公司完成全封闭围挡和废料收集池底部硬化,正在修建废料收集池周边挡墙,预计9月14日完成所有整改工作。



4

电2017

0906042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羊达乡,朗通村第7组的砂石场,将村里的树林全部砍掉,目前该砂石场白天晚上都在生产,影响村民的生活。

拉萨市

生态破坏、噪声污染

9月7日,堆龙德庆区水利局、规划局、国土局、城管局、林业局、安监局、羊达乡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羊达乡朗通村7组内砂场名为朗仲组砂石场,无环评手续,负责人为索某。存在夜间采砂现象。该砂石场内原无绿化,周边树木生长良好,未发现破坏树木问题。

属实

1、9月7日,堆龙德庆区环保局、羊达乡政府现场检查,责令拆除设备、平整土地。9月11日,索某已将机械设备拆除,完成场地平整。2、9月11日,堆龙德庆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向索某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堆环告﹝2017﹞099号),罚款1.5万元。



5

电2017

0906063

拉萨市城关区巴尔库路与联通公司十字路口处,雨天积水严重,导致路面生活污水溢出,非常臭。

拉萨市

水污染

9月7日,拉萨市住建局、城管委、市政养护处与城关区环卫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当热路与巴尔库路路口排水管网为雨污合流管道,于2006年建成投用。因排污量增大、过往大车碾压致管道变形等多方面因素,导致污水下泄速度降低,在夏季降水量较大时存在路面短暂积水问题。核查当日未发现积水和异味问题。

属实

1、拉萨市住建局制定《拉萨市城市给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该路段纳入2018年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计划,将有效解决该路段雨季积水问题。2、拉萨市市政工程养护处将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及时清理疏通、排除积水,暴雨时段将启动应急预案,通过设置警示锥桶、打开井盖等方式,减少路面积水。



6

电2017

0906064

拉萨市林周县春堆乡那木村,到处都是采矿点,随处设置施工便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拉萨市

生态破坏

9月7日,林周县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和西藏林周县钢源矿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于2013年在林周县春堆乡卡东村那木组境内,分别实施甲拉浦铁矿采矿扩建工程、洛巴堆矿区铁矿改扩建工程(环评批复:藏环审〔2013〕208、209号),2014年至今处于停产状态。2、施工期间,烨鑫矿业公司破坏草场30亩,钢源矿业公司破坏草场16亩,均未按要求进行植被异地养护。2015、2017年,拉萨市环保局、林周县国土局对烨鑫矿业公司分别处罚50万元、5万元。

属实

1、9月9日,林周县国土局向烨鑫、钢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林国土资规发〔2017〕139、140号),责令2家公司限期整改。烨鑫公司制定《林周县春堆乡甲拉浦铁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计划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尾矿库边坡、矿区废弃便道治理和生态修复。钢源公司制定《林周县洛巴堆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初步设计》,计划2018年9月30期前完成矿硐顶部边坡安全处置、平台绿化和生态修复。2、9月8日,林周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向烨鑫、钢源2家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环罚字〔2017〕05、06号),分别罚款10万元、5万元。



7

信2017

0906001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桥以西,桥头下往北原农机场商品房和该路段沿河违法修建的简易商品房、仓房、出租地块上大型机械设备占道存放、销售和装卸。靠河往里的沙石采挖和加工建筑石砖等影响周边环境、交通、卫生。违规建筑、违法占地、自然形成的违规市场和所形成的各种垃圾,已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出行和周边环境。同时,桥头下的这条水泥路上经常有大型装载机、大型货运车及拉沙石车辆在此作业,严重堵塞交通、破坏路面。另该桥西桥头路边,面向东有两块较大的彩灯广告牌,由于直对桥上公路,亮度又特别大,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拉萨市

生态破坏、垃圾污染

9月7日9时30分,堆龙德庆区城管局、规划局、工信局、国土局、水利局、公安局、住建局、文广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反映路段为318国道堆龙德庆区境内一段,道路两侧共有各类建筑物57处。其中,22处为私自租赁乃琼村土地未批先建建筑;35处为拉萨聚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周边未发现采砂、加工建筑石材行为;存在商户占道经营、杂物乱堆乱放问题,周边环境较乱。3、该道路为进出拉萨城区通道,过境大型装载机、货运、拉砂石等车辆较多,两侧机械销售商户占道存放大型机械90余台,影响通行。4、万信门窗厂未经报批在该路口设有LED显示屏2块,光强度大。

属实

1、9月11日,城关区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向聚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拉城规堆停字﹝2017﹞第52号),责令限期接受处罚并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5家商户下达《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拉城规堆拆字﹝2017﹞第55-59号),责令限期拆除。堆龙德庆区国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第73条,向乃琼村委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堆国土改字2017-9-10号),责令改正。堆龙德庆区城管局现场检查执法,责令道路两侧商户立即整改。2、堆龙德庆区住建局组织6名环卫工,出动清运车1台,清理沿线垃圾1吨,拆除万信门窗厂广告屏2块,安排2辆清扫车完成道路清扫。沿线商户已将占道摆放物品清理完毕,计划9月30前完成违章建筑拆除工作。3、堆龙德庆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聚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堆龙城管罚字﹝2017﹞0907001号),罚款1800元,已缴纳。4、堆龙德庆区公安局对该路段车辆违停占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共清理占道车辆103辆,并对沿线商户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单300余张。



8

信2017

0906005

林芝市巴宜区领导不重视环境保护、不有效地管理自然环境,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破坏自然环境,对各种垃圾无人问津。1、巴宜区八一镇拉宝村牧民居住的拉普草原,从2016年开始在拉普草原上乱砍柏树,在有历史记载的著名泉眼上采挖土石,修路、建房,使拉普草原的自然生态环境受了极为严重的破坏;2、巴宜区林芝镇曲果村多年采石,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3、巴宜区曲果村内的历史古墓---直贡赞布墓,巴宜区以保护墓为名,在周边建设、采挖、拉电线,破坏了墓地及周边环境;4、巴宜区林芝镇果若村非法买卖土地,使该村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5、巴宜区米端乡朗乃村村民在著名苯日山的周边及路上倾倒垃圾,严重影响了著名旅游圣地的环境,有部分当地僧尼,信教群众捡拾外,从未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清理;6、巴宜区布琼乡马仁村附近建火车站时的采挖土石,建饮水工程时未能有效的管理和复原植被,一旦刮风,尘土飞扬;7、巴宜区林端乡嘎莎村建了一条公路,修路时留下许多垃圾,还丢弃许多有标识柱子,从未有人处理、清理。

林芝市

生态破坏、垃圾、扬尘污染

9月7日至9日,林芝市迎检办整改督办组、追责问责组会同市区两级商务、国土、文化、民政、旅游、发改(铁路办)、交通等部门及各乡镇实地调查核实。(一)巴宜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不断健全环保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生态创建,加强环境监测,推进生态治理恢复重点工程,做好河流治理和水源地保护,不断改善城乡面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1、八一镇辖内没有拉宝村和拉普草原;有草原、有柏树、有泉眼的村只有拉丁嘎村(有苏布帮嘎牧场)。经走访问询周边群众(有笔录),均反映该村牧场不存在乱砍柏树和在泉眼周边建房现象。2、原林芝地区交通局(现林芝市交通局)曾于2015年对拉丁嘎村原有土石路进行硬化,硬化道路约7公里,路基宽5米。该项目手续齐全(设计批复:林地交发〔2014〕174号;环评批复:林环审〔2015〕136号),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现象。(三)1、林芝镇曲古村辖区内没有采石场;村集体合作社创办一家砂石厂,位于河滩地。2、2017年年初,巴宜区开展尼洋河流域生态治理,针对该砂石厂无环评手续问题,教育引导村民主动拆除了砂石厂设备。(四)曲古村乃至林芝镇辖区内没有历史古墓,不存在破坏古墓问题。(五)1、经走访果若村76.7%的村民,未发现村民之间、外来人员和村民之间存在非法买卖土地现象。2、原林芝县国土资源局(现巴宜区国土资源局)曾依法依规出让一宗土地。(六)1、苯日山附近的朗乃村、曲尼贡嘎村均设有垃圾收集站(池),村民生活垃圾严格按照“村、乡收集-区运输-市处理”模式,由西藏林芝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清运(每2至3天清运一次)。近年来,巴宜区共投入50余万元用于苯日山景区垃圾清理工作。2、朗乃村、曲尼贡嘎村制定清扫值日表,定期组织村民对该区域进行打扫。3、巴宜区加强对自驾游客和转山群众的宣传教育,减少乱丢垃圾现象;组织环保监督员、护林员每日清理垃圾。(七)1、案件反映地点应为巴宜区布久乡麦巴村,该村设有拉林铁路车站填方取土场,该取土场2016年6月在林芝市环保局登记备案,采取了洒水降尘、裸土覆盖等措施;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偶有车辆在运输土方过程中存在扬尘现象。2、案件反映的饮水工程应为仲果村马边自然村饮水修复工程。该项目手续齐全(立项批复:林巴宜政办发〔2015〕5号;环评批复:林巴宜环评发〔2016〕4号),于2016年3月24日开工建设,2016年6月24日竣工并恢复植被,未发现扬尘污染。(八)1、案件反映项目应为米瑞乡嘎萨村道路建设工程,该工程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11月竣工,竣工后已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2、经现场核查,道路两旁未发现建筑垃圾或丢弃的标识柱子。经走访米瑞乡嘎萨村村民(有问询笔录和影像资料),均表示修路时没有留下垃圾或丢弃的标识柱子。

不属实

下一步,林芝市巴宜区将依法依规加强建设项目、旅游开发、产业发展等的监管,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相适应,做到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努力打造宜居宜游宜业首选地、生态文明示范区。


9

电2017

0907014

拉萨市城关区拉萨一中对面小区长期堆存垃圾,有臭味。公共厕所没有人管理,环境脏乱差,臭气熏天。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8日,拉萨市城管委、工会、妇联、团委与城关区环卫局、城管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一中对面小区为安全文明小区,是拉萨市直相关单位自建房,无物业,由相关单位自行管理。拉萨市总工会、妇联、团委三家单位房屋辖区内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一处公共旱厕长期未清扫,有异味。

属实

1、9月8日,拉萨市城管委依据《拉萨市城市综合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向拉萨市总工会、团委、妇联3家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委﹝2017﹞改字099号),责令立即整改。3家单位组织7名人员、1辆吸污车、1辆挖掘机,清运垃圾3吨,拆除旱厕并回填平整土地。2、拉萨市城管委向3家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084号),罚款1000元,已缴纳。



10

电2017

0907015

拉萨市城关区雪新村,杰色林纯K北面安装了中央空调,每天晚上12点半到晚上2点一直响,噪声严重扰民。

拉萨市

噪声污染

9月9日凌晨1时,拉萨市环保局、文化局、公安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雪新村杰色林纯K酒吧在户外安装有一台空调外挂机,存在噪声扰民现象,并有超时经营问题。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开展噪声监测(拉站监字信访﹝2017﹞第440号),监测值为63.2dB,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夜间限值标准(50dB)。

属实

1、9月9日,拉萨市环保局、公安局现场检查执法,责令色林纯K酒吧整改。该酒吧已拆除户外外挂空调机。2、拉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向该酒吧下达《立案通知书》(拉环立字﹝2017﹞52号),予以立案。拉萨市文化局依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向该酒吧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拉支)文罚告字﹝2017﹞第909号),责令停业整顿30天。3、该酒吧负责人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前绝不营业。



11

电2017

0907024

拉萨市楚布寺沿路一直在挖矿采石,建筑垃圾直接排到该区域流经的河道中。

拉萨市

生态破坏

9月8日,堆龙德庆区水利局、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局、民宗局、古荣乡政府负责人赴实地核查。经核查:109国道至楚布寺公路段全长25公里,沿线有手工艺加工厂3家、南巴村商品房1处、楚布沟上游河段水源保护项目1处。楚布寺门口沿河道旁公路边临时存放有建筑石材,用于修建楚布寺僧舍,未发现采砂采石和往河道倾倒建筑垃圾问题。

不属实

9月10日,堆龙德庆区民宗局协调楚布寺管委会对建筑石材进行围挡和遮盖。堆龙德庆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楚布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若发现私自采石挖矿和倾倒垃圾现象,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2

电2017

0907053

1、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第六安居园小区环境脏、乱、差;2、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3、居民在门口堆放柴火,4、夜间喇叭声、吵闹声大。

拉萨市

垃圾、噪声污染

9月8日,城关区住建局、环卫局、公安局、城管局、夺底乡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第六安居园小区内有垃圾未及时清理。10户居民门前堆放木柴。小区无固定停车位,车辆乱停乱放,存在夜间鸣笛扰民现象。

属实

1、9月8日,城关区城管局现场检查执法,责令第六安居园小区物业部立即整改。该物业部对小区垃圾进行清理,共清运垃圾40余吨,协助居民收纳木柴,并统一划定停车位,张贴《关于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设置禁止鸣笛警示牌3个。2、城关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该物业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城执罚字﹝2017﹞城北064号),罚款2000元,已缴纳。3、城关区城管局对住户回访,均对整治效果表示满意。



13

电2017

0907054

拉萨市城关区藏热路,琅赛7区物业将小区内的绿化带改成停车场,晚上车子的喇叭声影响休息。

拉萨市

生态破坏、噪声污染

9月8日,拉萨市住建局、规划局、交警支队会同城关区住建局、公安局、纳金乡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琅赛7区物业由拉萨琅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经小区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将小区西南角一块约200平方米绿地改为停车场。该小区大门闸门为人工操作,存在夜间通行鸣笛现象。

属实

1、9月11日,拉萨市园林局、交警支队现场检查执法,责令拉萨琅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琅赛公司在小区前后门处设置禁鸣警示牌2块,计划9月20日前完成占用绿地平整,2018年5月前完成绿地恢复。2、拉萨市园林局依据《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向琅赛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0014162号),罚款5000元,已缴纳。



14

电2017

0907065

昌都市丁青县木塔乡羊塔村,“森格日”山和“地恰”山有两处挖矿,2017年9月6日有两台装载机和十几个人过来挖矿。

昌都市

生态破坏

9月8日上午,昌都市环保局局长黄飞、丁青县副县长许铁林牵头组织丁青县安监、国土、环保等部门赶赴现场核查,并走访群众、村“两委”班子成员、双联户长。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装载机属于丁青县华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拥有羊塔村森格日乌铜多金属矿探矿权,手续齐全(环评批复:藏环审〔2012〕81号,探矿证:T54120080802012641)。2、近期,木塔乡羊塔村1组村民准备进行转场(由夏季牧场迁移至冬季牧场),因转场道路路况较差,加之需要迁移的物资较多,为避免运输途中发生危险,当地34户村民请求华鑫矿业有限公司帮助平整道路,方便通行。应群众请求,华鑫矿业有限公司于9月6日上午11时派出2台挖掘机,与该组6名村民共同开展转场道路平整工作,并非进行挖矿。

不属实

丁青县政府组织环保、交通、国土、编译等部门工作人员向附近群众作好解释说明,同时对华鑫矿业公司无偿帮助平整牧场道路行为做了正面宣传。同时,为保证道路平整期间不对周边草场造成破坏,县环保局、农牧局、木塔乡政府工作人员驻点指导,督促施工人员平整道路期间落实好环保措施,保护好周边生态环境。


15

电2017

0908005

拉萨市城关区夺底乡,格桑小区无下水道,垃圾多,路为土路,扬尘大、影响居民的生活。

拉萨市

垃圾、扬尘污染

9月9日,拉萨市住建局、城管委会同城关区住建局、城管局、夺底乡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格桑小区实际名为吉仓小区,属居民自建小区,现有居民63户。小区垃圾由城关区环卫局每天清运,未发现垃圾堆放问题。小区排污管道未接入市政管网,统一集中至化粪池后,由维巴村委会定期清运。小区道路为土路,存在扬尘污染。

属实

1、城关区夺底乡维巴村委会制定整改方案,将定期巡查吉仓小区下水道疏通情况,定期洒水降尘。2、城关区住建局将吉仓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硬化工程纳入2018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计划2018年10月前竣工投入使用。



16

电2017

0908010

拉萨市城关区,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污水存在渗漏,影响西郊水厂水源保护地。

拉萨市

水污染

9月9日,拉萨市环保局、城管委、卫计委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建有污水处理站,生活及医疗废水处理后朝北排入市政管网,未发现渗漏问题。拉萨市环境监测站、疾控中心进行采样监测(拉站监字﹝2017﹞第468号、拉(水)字第2017031号),结果显示,二医院污水管道出入口水质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西郊水厂取水点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出厂水、末梢水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数、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群均满足《生活饮用水标准》(GB/T5750.1~13-2006)标准。

不属实

拉萨市环保局、城管委、卫计委将进一步加大对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污水排放的监管,确保周边用水安全。


17

电2017

0908033

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自治区纪委退休基地,面前的雪龙庄园酒店里的许多餐饮将排风机对着住户的窗户,噪音大且油烟味特别重。有时酒店没电时,发电机的声音特别大,冒的烟也大。

拉萨市

噪声、油烟、大气污染

9月9日,城关区政府会同拉萨市城管委、环保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雪龙庄园酒店内共有雪龙庄园酒店早餐吧、思金拉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厨域咖啡餐吧3家餐馆,思金拉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和厨域咖啡餐吧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排烟管道设计不合理。2、根据拉萨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拉站监字XF(2017)第474号),雪龙庄园早餐厅风机噪声值为58.3dB,厨域咖啡餐吧风机噪声值为70.5dB,思金拉措藏餐风机噪声值为55.4dB,雪龙庄园酒店2个发电机噪声监测值分别为57.9dB和71.1dB,均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1类昼间标准(55dB)。

属实

1、9月9日,拉萨市环保局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思金拉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厨域咖啡餐吧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9号),各处罚款1000元,已缴纳。2、9月9日,两岛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西藏雪龙庄园酒店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20170909),处以罚款200元,已缴纳。3、9月9日,城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向西藏雪龙庄园酒店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24号),处以罚款1000元,已缴纳。4、9月9日,3家餐饮公司制定整改方案。计划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18

电2017

0908041

拉萨市城关区仙足岛,生态园小区的公共绿化带上,大概一年前搭建了两个铁塔,可能造成电磁辐射。

拉萨市

其他

9月9日,城关区政府会同萨市环保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铁塔为中国移动西藏分公司4G基站,铁塔处于通电状态,但未开通4G业务。2、9月11日16时50分至18时,西藏移动分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对仙足岛生态园基站50米范围内多个点位进行监测(编号:DC201710122、编号:DC201710125、编号:DC201710126),监测值在0.01-1.90μW/cm2之间,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0μw/cm2)。

不属实

下一步,中国移动西藏分公司将加强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动态监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19

电2017

0908047

拉萨市城关区柳梧新区,金马国际小区地下停车场内建筑垃圾特别多,灰尘特别大,楼道里有随地大小便,非常臭。

拉萨市

垃圾、扬尘污染

9月9日,柳梧新区管委会赴现场核查。经核查:金马国际小区物业由拉萨金钥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于2017年1月正式交房,目前无住户入驻。480户购房户正在进行装修,将大量建筑垃圾堆放在地下停车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物业公司日产日清,无垃圾堆积现象,但地面灰尘较大,部分楼道存在随地大小便问题。

属实

1、9月9日,柳梧新区管委会责令金钥匙物业公司立即整改。该公司安排28人、一辆吸尘扫地车,对停车场开展洒水降尘作业,打扫楼道卫生,并承诺继续对建筑垃圾日产日清。2、柳梧新区管委会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金钥匙物业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区管〔2017〕330号),罚款1000元。



20

电2017

0908054

拉萨市林周县阿朗乡的两处砂场,没有合法手续,经常晚上作业,扬尘特别大,破坏草场。

拉萨市

生态破坏、扬尘污染、其他

9月9日,林周县副县长郭果组织县水利、环保、农牧、阿朗乡政府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两家砂场分别为阿朗乡布岗村如贡组砂场和阿朗乡拉康村列格组砂场,均无采砂许可证和环评手续,属于无证开采。经走访周边5户群众,表示不存在晚上作业情况。2、两家砂场未对堆积料进行遮挡覆盖,存在扬尘污染;均存在破坏草地现象,经实地测量,破坏草地约14.36亩。

属实

1、林周县水利局向两家砂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林河长字﹝2017﹞27号),责令编制生态修复方案,2018年6月20日之前完成修复工作。目前完成堆料遮挡覆盖。2、9月10日,县水利局依据《拉萨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向两家砂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林水行处字﹝2017﹞02号、03号),分别处以罚款11600元和8200元,并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21

电2017

0908055

拉萨市达孜县德庆镇桑珠林村5组,兵站后面的大坑有很多垃圾。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9日,达孜县住建局、环保局、公安局、德庆镇政府及桑珠林村委会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桑珠林村5组兵站后方一处大坑内有垃圾,无人清理。

属实

9月9日至10日,德庆镇政府、桑珠林村委会出动30余人和2辆装载车、1辆挖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共清理垃圾约20吨。



22

电2017

0909001

拉萨市城关区,盛域滨江小区的公共绿化带上车辆乱停乱放,尤其南一栋二栋的情况更严重,破坏草皮,且小区内是死水,非常臭。

拉萨市

水污染

9月10日,城关区政府会同拉萨市住建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盛域滨江小区由家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小区绿化带设有钢管防护,车辆无法占用公共绿化带。2、小区水池长期未更换池水,有异味。

属实

1、9月10日,城关区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向该小区物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城中字﹝2017﹞006号),责令9月11日完成整改;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城执罚字﹝2017﹞城中071号),处以罚款1000元,已缴清。2、9月10日,该物业公司组织8名物业人员对水池进行清理,9月11日10时,完成清理,异味已消除。



23

电2017

0909006

拉萨市当雄县羊八井镇,附近有几间厕所,厕所产生的污水直排至“古荣曲”(音),严重污染水环境。

拉萨市

水污染

9月10日上午,当雄县副县长郭春杰、多吉平措带领县水利局、旅游局、环保局及羊八井镇负责人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羊八井古荣曲河道沿线曾有5座简易公厕,因影响沿线旅游景观,2017年7月31日,羊八井镇政府联合相关单位予以集中拆除,现不存在厕所污水直排至“古荣曲”问题。2、9月11日,西藏中测凯乐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古荣曲进行取样监测(凯乐检字(2017)第09017W号),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不属实

下一步,当雄县、羊八井镇将进一步加大环保宣教力度,引导群众树立爱护环境、保护生态;严格推行“河长制”,加强监管,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4

电2017

0909008

拉萨市当雄县宁中乡,堆灵村的砂石场生态破坏严重,道路和草场也被破坏。

拉萨市

生态破坏

该举报案件与电20170824004和电20170826022案件内容一致,属重复举报;问题已于9月2日整改完毕。

属实

下一步,当雄县将加大辖区采砂采石监管,防止破坏生态。



25

电2017

0909011

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建设厅对面格桑林卡内的喷泉是下水道的水,希望对水质进行监测。

拉萨市

水污染

9月10日,拉萨市城管委、联动执法支队、环保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举报公园名为格桑花公园,位于二环路与娘热路交叉口西南角,公园设有一处喷泉和流水假山景观,用水为公园西侧深水井抽取,流水经沉砂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对水质采样监测(拉站监字XF﹝2017﹞第491号),结果显示,pH值、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适用于人体非全身性接触娱乐用水)。

不属实

城关区园林局将加大对格桑花公园的监督管理,强化日常巡查,保障市民身心健康。



26

电2017

0909025

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蔡村,电子对抗团对面田园鱼庄和家玉口水鸡鱼庄,存在生活污水乱排,并有臭味,晚上烧垃圾,污染空气。没有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等证件。

拉萨市

水、垃圾污染、其他

9月10日10时,拉萨市环保局与城关区环卫局、环保局、城管局、蔡公堂乡政府、蔡公堂乡派出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嘉钰口水鸡鱼庄、田间休闲鱼庄2家餐馆位于蔡公堂乡蔡村,属租用当地村民土地临时搭建建筑,经营手续齐全,但未办理环评登记和排污许可证。该区域尚未铺设市政管网,2家餐馆均使用自制简易排污管道,将生产生活污水排至路边边沟,有异味。嘉钰口水鸡鱼庄周围空地有焚烧垃圾痕迹。

属实

1、9月10日,拉萨市城管局现场检查执法,责令2家餐馆立即整改。2家餐馆对生产生活污水、污泥及焚烧垃圾灰烬进行清理,修建沉淀池,并书面承诺不再乱排污水、乱倒垃圾。2、城关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向嘉钰口水鸡鱼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城执罚字﹝2017﹞城东072号),罚款500元,已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2家餐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城环罚字﹝2017﹞255号、256号),各处以罚款3000元。



27

电2017

0909036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第六安居园二区后面的垃圾堆放点,垃圾未及时清运,一到夏天苍蝇多的很,有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拉萨市

垃圾污染

该举报案件与电20170906023号案件内容相同,属重复举报。9月10日,拉萨市住建局、堆龙德庆区及东嘎镇人民政府赶赴现场核查,发现第六安居园二区后面垃圾箱内存有少量生活垃圾。

属实

1、9月10日,堆龙德庆区住建局组织2名环卫工人,出动垃圾清运车1辆,清运垃圾约1吨。2、堆龙德庆区已增加该小区垃圾清运频次,做到日产日清,并每三天对垃圾斗放置点及周边路面清洗一次。



28

电2017

0909041

拉萨市城关区,拉鲁小区附近的格桑民族酒店四边的LED通宵亮着,影响居民休息。

拉萨市

其他

9月10日,拉萨市城管委、联动执法支队赴现场核查。经核查:反映酒店名为列桑民俗酒店,法人为西藏列桑实业有限公司。该酒店墙面四周装有LED灯,光强度大,通宵亮灯,对周边群众生活有一定影响。

属实

1、9月10日,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向列桑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08号),责令控制亮灯时间。列桑公司书面承诺,将亮灯时间控制在22时前。2、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向列桑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093号),罚款500元,已缴纳。3、市城管委回访周边居民,均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29

电2017

0909051

拉萨市城关区藏大西路,萨博数码广场南侧的出租房内全是垃圾。出租房前面有一片空地,上面全是沙子,每年皮货商将牛、羊皮放在这片空地上,一放就是3、4个月,太阳一晒气味非常难闻。

拉萨市

垃圾、大气污染

9月10日,拉萨市城管委、联动执法支队赴现场核查。经核查:藏大西路萨博数码广场南侧出租房负责人为马某,院内垃圾未清理并摆放大量羊皮,有异味。

属实

1、9月10日,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马清福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07号),责令立即整改。

马某对院内垃圾和羊皮进行清理,打扫地面并消毒,共清理垃圾5吨。2、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马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089号),罚款200元,已缴纳。



30

电2017

0910012

拉萨市城关区娘热乡,卓玛驾校墙外及院子内全是垃圾。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1日,拉萨市城管委、联动执法支队赴现场核查。经核查:卓玛驾校实际名为西藏育才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院内及驾校墙外有垃圾未清理。

属实

1、9月11日,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之规定,向育才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15号),责令立即整改。该公司对院内外垃圾进行清理,共清运垃圾4吨。2、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之规定,向育才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102号),罚款500元,已缴纳。



31

电2017

0910020

拉萨市城关区天海路,乐百隆美琪院子内垃圾很多。

拉萨市

垃圾污染

9月11日,拉萨市城管委、联动执法支队赴现场核查。经核查:巴尔库路与天海路口“美琪”院内,垃圾未及时清理;该院子由西藏欣成乐百隆实业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属实

1、9月11日,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之规定,向欣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拉城管﹝2017﹞改字0118号),责令立即整改。该公司对院内全面清扫,共清理垃圾0.7吨。2、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之规定,向欣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执罚字﹝2017﹞重0099号),罚款1000元,已缴纳。



32

电2017

0910029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世邦欧郡旁在挖石头,扬尘很大。

拉萨市

扬尘污染

9月11日,堆龙德庆区住建局、环保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东嘎镇政府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世邦欧郡小区旁非机动车道正在维修排水管网,施工单位为西安建工,开挖渣土堆积在道路边,未采取遮挡覆盖,存在扬尘污染。

属实

1、9月11日,区住建局向西安建工下达《整改通知单》(堆住建管责改字﹝2017﹞第28号),责令立即整改。2、9月11日17时,西安建工安排5名工人及2台装载机,共清运渣土约7吨。下一步,区住建局将加强后续施工作业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尘降尘措施,严防问题反弹。



33

电2017

0910034

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琅赛花园3区1排1楼的餐馆油烟大,烟囱漏油。

拉萨市

油烟污染

9月11日,拉萨市城管委、城关区环保局、城管局及纳金乡政府等部门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餐馆名为鄂乡缘私房菜,该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排烟通道靠近一楼管道,一楼外墙存在油烟滴漏现象。

属实

9月11日,城关区环保局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该餐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025号),罚款1000元,已缴纳。责令该餐馆安装油烟净化器,对管道油污和一楼墙壁外进行清理。截至9月12日12时,该餐馆完成整改。



34

电2017

0911022

南木林县卡孜乡内修建了公路,在修建过程中破坏了当地的林地和草场。

日喀则市

生态破坏

9月12日,南木林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顶峰组织县迎检办、环保局、住建局、交运局等部门,会同市迎检办、交运局、农牧局、林业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南木林县卡孜乡境内最近三年内没有公路建设项目,仅在卡孜乡普章岗村有一个扶贫搬迁附属设施建设援藏项目(卡孜乡普章岗村小城镇景观改造项目)在建。2、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人行道6公里,绿化带5000平方米,排水管道1.7千米,路灯86盏,总投资680万元。项目相关手续齐全,于2017年5月20日开工建设,计划2017年9月完成道路建设,2018年5月工程竣工。3、该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公路用地红线范围之内(20米之内),实施过程中未砍伐树木,也未造成草场破坏。4、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增加当地绿化面积,提升乡村整体形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深受群众好评。

不属实

县农牧局、林业局、环保局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防止发生破坏生态行为。



35

电2017

0911035

昌都市卡若区,普安家园2栋1单元楼下川锅蜀语火锅店,晚上11点至凌晨2点噪声特别大。

昌都市

噪声污染

9月12日零时20分,卡若区副区长沈晓斌带领市环保局专业技术人员和区环保局、食药监局赶赴现场核查,该火锅店已关门歇业。9月12日23时,核查组再次赴现场核查并开展噪声监测。经核查:1、川锅蜀语火锅店位于商业区茶马广场普安家园2幢1单元2层(该楼临街,商住一体,1-3层为商铺,4层以上为住房)。经走访,该火锅店营业时间一般为10时至23时,个别情况下延长到次日1时左右。2、技术人员于12日23时19分对火锅店(正常营业)进行噪声监测,监测值为47.8分贝;23时36分在4楼居住区进行噪声监测,监测值为46.4分贝,未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夜间限值标准(50dB)。3、经了解,该火锅店关门歇业打扫卫生时拖动桌椅等产生较大噪音,存在扰民现象。

属实

卡若区食药监局要求该火锅店今后晚上关门歇业后,不得打扫卫生(卫生打扫工作安排在次日早晨9时后),避免噪音扰民。辖区居委会将加强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6

电2017

0911038

日喀则市仁布县帕当乡普村2017年修水渠时施工方的商泵车直接碾压大面积农田和草场,也没有进行生态恢复。

日喀则市

生态破坏

9月12日,仁布县副县长景杰组织县迎检办、农牧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会同市迎检办、农牧局、水利局、环保局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项目为日喀则市仁布县帕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该项目手续齐全(立项批复:日发改基建〔2016〕219号;环评批复:日环审〔2016〕523号),由四川嵘利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于2017年6月2日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6月2日竣工。目前完成进度30%。2、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按照边施工边修复原则,加强剥离草皮养护,施工完成后及时覆土、修复草皮。3、施工单位应村民要求拓宽放牧道路,弃土覆盖部分草场和耕地,面积约2.7亩(其中草地2.3亩,耕地0.4亩)。

属实

1、9月12日,仁布县农牧局向四川嵘利建设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仁农发〔2017〕2号),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于9月13日前完成整改。2、9月13日,经复核,四川嵘利建设有限公司已恢复被覆盖草场原貌并播撒草种,被覆盖耕地已完成客土改良恢复,同时,按照2123.8元/亩的补偿标准,兑现群众青苗补偿费849.52元。


37

电2017

0911040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珠峰路,藏隆广场商业街好又来火锅店一带挖了很多坑,坑内全是积水和垃圾。

日喀则市

水、垃圾污染

9月12日,桑珠孜区委副书记、区长索朗罗布带领区公安局、市政市容管委会、城南街道办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因供水管道破损,藏隆物业委托施工单位开挖路面,更换破损管道,9月11日从好又来火锅店门前开始施工,挖开一条长约3米、宽0.8米、深0.5米的沟,沟内有积水,无垃圾。2、藏隆广场于2017年8月8日开始实施电缆改造工程(铺设电缆700米),目前还未完工,盖板未覆盖,电缆沟内有少量垃圾,存在建筑材料堆放不规范现象。

属实

1、核查组责令藏隆物业3日内完成供水管道更换和电缆沟盖板加盖,同时规范施工,及时清理施工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2、区市政市容管委会向日喀则藏隆物业有限公司下发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日市桑城〔2017〕208号),要求9月15日前完成回填、路面修复、现场清理等工作;依据《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向日喀则藏隆物业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桑珠孜区执罚〔2017〕1281号),处以罚款1万元。



38

电2017

0911059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珠峰中路,教武场居委会查嘎热林96号每天凌晨2点至4点夜场上班的人吵闹声非常大。

日喀则市

噪声污染

经吉培社区与公安部门联合排查了解,桑珠孜区珠峰中路吉培社区居委会查嘎热林97号、98号、99号共有出租屋138间,居住人员以娱乐会所或餐饮服务人员为主,通常在凌晨2时以后下班,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1、城南街道办事处、吉培社区居委会联合房东逐户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出租屋门口及过道走廊等显眼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宣传标语,积极引导居住人员规范行为,加强自律,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2、区公安局对租户逐一清查,要求房东对租户进行宣传劝导,营造良好的群防群治氛围。3、吉培社区和辖区派出所、便民警务站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劝导制止噪音扰民行为,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39

电2017

0911072

日喀则市龙江路,岗底斯小区3号楼前规划里为绿化带,现在物业准备在此地建设物业楼。

日喀则市

生态

破坏

9月12上午,日喀则市规划局副调研员罗布石拉牵头组织市住建局、环保局、迎检办和桑珠孜区环保局等部门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岗底斯小区3号楼为西藏藏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项目,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12月竣工。2、依据岗底斯小区3号楼规划图,该小区3号楼前规划为绿化用地。西藏藏兴房地产有限公司未经市规划局和市住建局批准,擅自在该地块建设物业用房,属违规建设。

属实

1、市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西藏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向西藏藏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日市规改字〔2017〕第008号),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整改,拆除违建设施,并做好场地恢复原貌工作,严格按照审批图纸进行施工。9月13日上午10时,经复核,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拆除完毕,场地已恢复平整。2、市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西藏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向西藏藏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017001号),处以罚款4520元。


40

信2017

0911004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巴吉村,有个成遂制氧站,经常半夜和白天加气,噪音很大,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生活休息。不知该厂环保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合法。

林芝市

噪声污染、其他

9月12日9时,林芝市整改督办组会同市区两级环保、安监部门赶赴实地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西藏林芝市成遂制氧有限公司位于巴宜区八一镇巴吉村,该公司依法办理环评手续(环评批复:林环审〔2016〕109号)。2、林芝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噪声进行监测,该公司气体充装站两个监测点噪声值分别为44.5dB、49.2dB,均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Ⅱ类昼间标准限值(60dB)。3、林芝市安监局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该公司法人刘某、工作人员樊某,制作安全生产询问笔录,确认该公司夏季作业时间为8时至18时,冬季作业时间为9时至18时,中午午休2小时,充装工作集中在上午10时和下午14时至15时,夜间不开展充装工作。林芝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走访公司周边两户居民,均表示该公司未在夜间开展充装工作。

不属实

下一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将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依法依规经营。



41

信2017

0911007

林芝市工布江达县金达镇嘎木村的砂石场,严重污染环境。

林芝市

生态破坏

9月12日,林芝市整改督办组、追责问责组会同市县两级国土、环保、水利、林业、农牧、住建等部门赶赴实地调查核实。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嘎木村砂石场位于工布江达县金达镇嘎木村(30°01′20″N,92°53′20″E),该场地为河滩地。2、该砂石场手续齐全(2015年6月,工布江达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砂石矿地质勘查报告评审意见;2015年7月,林芝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环评批复(林环审〔2015〕53号);2017年5月,工布江达县水利局出具同意选址意见(工水发〔2017〕41号))。3、2017年7月15日,工布江达县国土局因该砂石场砂石堆放高度超过7米、砂石存量超过2万立方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17〕17号),该砂石场自7月15日起停止生产进行整改。4、该砂石场现有砂石用尼绒网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经走访嘎木村村民,群众反映该砂石场不存在污染环境的现象。

不属实

下一步,工布江达县将进一步加大对砂石场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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