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75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9-09 11:06:26

时间: 2020-09-09 11:06:26 来源: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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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财政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财政厅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自治区与地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提出全区性财政立法规划建议。起草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3.负责自治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自治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和自治区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自治区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自治区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地市、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地市、县(区)财政管理工作和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自治区彩票管理政策和相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实施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上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制定、执行。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6.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债券发行等工作。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7.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自治区所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拟订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办法,收取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地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订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9.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资金(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

10.负责管理自治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自治区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14.承办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自治区和地市、县(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自治区与地市、县(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市、县(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

16.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提出制定地方税收政策的建议,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提出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起草我区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具体起草我区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由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审议后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共同上报和下发。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与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17.承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财政厅内设19个行政机构(正处级),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税政条法处)、综合处、预算处、债务管理处、绩效处、国库处(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济建设处、行政处、政法处、科教和文化处、社会保障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农业农村处、资产管理处、金融处、会计处、监督评价局、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2.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为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3.财政厅所属17个事业单位,正县级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治区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自治区国库支付中心、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自治区财政信息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7地(市)财政监督分局;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即自治区票据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厅2019年度总收入25,101.57万元,较上年减少772.15万元,下降2.98%;总支出18,882.69万元,较上年减少3,602.46万元,下降16.02%。结转结余6,21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146.26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72.6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25,101.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473.35万元,其他收入72.89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492.38万元,其他收入结转结余62.95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4,965.73万元,较上年减少709.01万元,下降2.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全年总支出18,88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819.47万元,其他支出63.2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3,529.64万元,下降15.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473.3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92.3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8,819.4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1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6.03万元,占总支出数的43.98%,较上年增加427.98万元,增长5.45%;项目支出10,543.44万元,占总支出数的56.02%,较上年减少3,957.62万元,比上年下降27.2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19.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43.86万元,占96.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2.48万元,占3.57%;住房保障(类)支出3.13万元,占0.02%。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表(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19.4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4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188.2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32.2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1,080.1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4,622.5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453.7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3,066.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72.4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3.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单位: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48.77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7.70万元,下降3.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38.79万元。组团数9批次、10人次,均为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出国培训,开支内容主要为国外住宿、交通和培训费。同口径较上年减少10.51万元,下降21.31%。

2.公务接待费12.50万元。接待16批次、128人次,主要用于财政部以及内地省市财政系统人员赴藏核查、调研、考察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54万元,下降4.14%。

3.公务用车经费197.48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监督检查、扶贫调研、驻村工作、投资评审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加3.34万元,增长1.72%。增长主要原因为:一是2019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之年,下乡、调研任务加重;二是上级部门赴藏业务检查、调研急剧增加,且人数多、时间长;三是驻村点调整后点线延长,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车辆运行成本。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8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9.2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276.0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0,543.4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543.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1.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7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1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68.88万元、奖金302.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72.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5.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3.89万元、住房公积金482.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0.39万元、生活补助164.23万元、救济费29.98万元、医疗费3.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93万元;公用经费1,058.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24万元、水电费188.26万元、邮电费72.13万元、取暖费3.20万元、差旅费177.20万元、维修(护)费17.33万元、会议费1.61万元、培训费25.42万元、公务接待费12.50万元、工会经费79.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48万元、其他交通费70.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02万元。

2. 2019年度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0,54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19.83万元、印刷费265.10万元、手续费225.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8.79万元、维修(护)费350.58万元、租赁费65.66万元、培训费735.63万元、劳务费43.82万元、委托业务费2,453.7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5,372.82万元及其他费用72.1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指标5,054.92万元,其中:财政票据印制费250.00万元,财政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经费3,269.10万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经费410.80万元,更换机关院内大理石经费81.39万元,农科路综合楼租金及物业费325.13万元,团结新村单位用房改造82.50万元,委托投资评审经费636.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3,423.35万元,结转1,631.5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21,638.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01.76万元,非流动资产13,137.12万元。

1.流动资产:库存现金2.83万元,银行存款2,202.0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6,150.57万元,其他应收款146.31万元。

2.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10,789.04万元,其中房屋面积32,278.77平方米,账面价值10,243.71万元(原值13,745.88万元,累计折旧3,502.17万元);公务用车44辆,账面价值109.93万元(原值2,211.03万元,累计折旧2,101.1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35.40万元。无形资产2,348.08万元(原值2,395.45万元,累计折旧47.37万元)。2019年资产总值较上年有所减少,原因为2019年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准则计提了折旧。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

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财政部门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2.预算绩效编制进一步规范

强化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在申请年度预算、追加资金以及编制三年支出规划,要求各部门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将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预算安排中,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3.预算绩效管理队伍进一步加强

大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强化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积极参加全区财政系统各类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不断提高预算绩效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度区财政厅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度区财政厅不涉及政府债务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1.财政信息化运行维护费2,642.49万元。

负责规范管理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财政业务系统软件研发、推广、应用、维护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财政信息化网络建设,监督管理网络安全并做好网络维护工作。保障了全区财政业务的正常、安全办理,加快推进了财政业务办理及数据存储、查询的信息化、便捷化。目前该项目已覆盖自治区财政厅、地(市)县(区)财政局、各预算单位及银行等。

2.西藏自治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建设、预算执行信息系统升级及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与财政大平台相关系统改造接口开发项目经费1,931.88万元。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21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138号)等有关要求,逐步建立起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的电子化管理新机制,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目前,我区七地(市)、74个县(区)已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了全区覆盖这个重要目标,大幅提高了工作效能和服务能力,防范了财政资金运行风险,也积累了一定经验,这对推进我区县区支付电子化及乡镇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财政干部培训费684.87万元。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财政系统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西藏全区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培训需求,安排了全区财政干部培训费。按照年度培训计划,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贴近财政工作需求,举办不同内容、不同对象、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干部业务水平,加强厅机关和地(市)财政干部之间的学习交流,推动了财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建设了财政系统学习型机关,培养造就了高素质干部队伍。

4.委托投资评审经费1,073.35万元。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承担全区财政性资金投资评审项目的概预算、竣工决(结)算、绩效评价、专项核查等工作,为财政性投资项目提供评审服务。对政府资金申报的专家评审服务、重大事项第三方评审服务、其他评审服务等各项财政性投资资金进行审核。通过开展评审工作加强了我区财政资金的管理,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控制财政支出,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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