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51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4-10-16 09:44:59

时间: 2024-10-16 09:44: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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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9月25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自治区财政厅  尹李峰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的部署,严格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发挥财政综合调控作用,努力推动财政收入量增质优、支出加力提速、政策提质增效、风险安全可控,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下良好基础。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9亿元,同比增长18%,主要是各项稳增长政策效应持续释放,我区经济保持回升向好态势,带动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其中,自治区本级25.7亿元,同比增长41.3%;地(市)155.2亿元,同比增长14.8%。

从税收收入看,1—8月,全区税收收入116.7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企业所得税16.9亿元,增长46.9%;个人所得税10.5亿元,增长17.3%;耕地占用税4.8亿元,增长225.1%;契税2.3亿元,增长47.1%;土地增值税3.7亿元,增长18.5%。

从非税收入看,1—8月,全区非税收入64.2亿元,同比增长29.3%。其中,罚没收入14.4亿元,增长63.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2亿元,增长183.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亿元,增长54.3%;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9亿元,增长27.5%。

1—8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7.4亿元,同比增长11.4%,主要是各级各部门持续靠前发力,加力提速重大项目建设,预算执行进度不断加快。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364.6亿元,下降9.3%,剔除一次性不可比因素后,可比增长37.5%;地(市)支出1362.8亿元,增长18.7%。

一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提升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协调联动。组合实施税费优惠、财政补助、发行债券等多种政策工具,不断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转移支付分配时效性大幅提升。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72.61亿元,支持污水处理、农村公路、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增发国债资金已全部分配下达,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城市排水防涝等。

二是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民生普惠兜底建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把宝贵的财政资金资源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1—8月,全区民生支出同比增长10.1%,全区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0.2%,财政资金安排的“民生含量”不断增加,有力保障民生普惠兜底。其中,农林水支出258.9亿元,同比增长9.3%;教育支出209.1亿元,同比增长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8亿元,同比增长18%;城乡社区支出97.9亿元,同比增长23.4%;住房保障支出57.2亿元,同比增长35.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2亿元,同比增长26.9%;节能环保支出86.9亿元,同比增长31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6亿元,同比增长177.8%。 

三是注重防范化解风险,财政安全底线筑牢兜实。始终坚持基层“三保”出现问题就是管理问题的理念,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全面落实各级“三保”主体责任,实行“三保”预算编制审查、运行监控和应急处置全链条管理机制。持续推动财力下沉,1—8月,自治区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规模达1696.3亿元,同比增长18.0%。全区“三保”支出647.1亿元,基层运转总体平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9亿元,同比下降5.2%。其中,自治区本级2.9亿元,同比增长35%,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及业务费用收入增加0.7亿元;地(市)20亿元,同比下降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1.5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3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自治区本级7亿元,同比增长240.9%,主要是民航发展基金和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增加5.8亿元;地(市)28.3亿元,同比下降7.6%,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6.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0.4亿元,地(市)1.6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2.9亿元,地(市)1.2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1.5亿元,完成预算数的68.6%。其中:自治区本级52.5亿元,地(市)179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0.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67%。其中:自治区本级54.5亿元,地(市)115.6亿元。截至8月底,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717.9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今年以来,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48亿元,统筹用于农村公路等无收益的项目;专项债券224.61亿元,支持生态环保、供暖等基础设施建设。截至8月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03.6亿元(一般债务500.6亿元,专项债务603亿元),余额949.73亿元(一般债务479.85亿元,专项债务469.88亿元),未超限额核定数。

二、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一)以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为遵循,全力推动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1.支持聚人心促团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活动,支持深入实施“四大工程”“六项行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学校思政教育,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普及使用。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西藏卷》史料汇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深化“三个意识”教育。加大经费投入,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建设,支持安全生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食品药品监管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支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2.支持稳增长促发展,推动经济乘势向前。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让经营主体依法应纳尽纳、应享尽享。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力度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及时落实车购税、预算内基建等资金447.5亿元,支持落实重大项目包保机制,加快推进川藏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撑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用好30亿元产业发展资金和中央财政支持西藏金融特殊政策等,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优化金融服务供给。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为牵引,设立清洁能源产业专项资金,大力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打造精品景区(点)。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完善融资担保奖补政策,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较大幅度增加财政科技资金,支持重点实验室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清洁能源、高原特色轻工、特色农牧等技术攻关。支持扩大消费。实施2024年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安排资金3.5亿元,大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支持打造夜间特色消费街区、做强“中华美食·西藏味道”美食街品牌等。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千村示范”、树立农牧民新风貌等行动。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23.9亿元,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安排资金65.1亿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农民补贴等政策,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和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安排资金35.6亿元,支持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建设、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改造等。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腹心村“两委”正职、副职待遇标准由年人均37257元、26080元提高至40060元、32048元,边境村“两委”正职、副职待遇标准由年人均40983元、28688元提高至44066元、35253元。全区“三老”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提高50元,并将“三老”人员中的群众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与党员一致。

3.支持抓治理护生态,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安排资金74.8亿元,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和系统治理,加大重要江河源头和关键流域保护力度。安排雅江中游贡嘎机场段、拉萨河曲水段综合治理资金3.2亿元。安排资金10亿元,继续支持南北山绿化。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拉萨海绵城市建设。支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冰湖灾害监测预警。安排资金6.4亿元,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力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安排资金15.2亿元,落实生态岗位补贴。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3.4亿元,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和提高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开展森林保险试点。

4.支持兴边境固边疆,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安排边境地区转移支付50.4亿元,不断提升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边境一线村、边境村边民补助标准。安排资金8亿元,继续支持林芝改革开放先行先试。

5.支持办实事惠民生,不断改善群众生活。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增进人民福祉,深入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财力,累计落实资金123亿元,支持实施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21项民生实事,其中13项民生提标政策已全部完成,8项具体工作正在序时推进。着力提高就业质量。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安排就业创业各项资金37.8亿元,增长30%。用好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完善优化支持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支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全面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牧民、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政策。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就业转移、就业增收。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建立“明确财政事权、划分支出责任、财政分级承担”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安排教育资金311.1亿元,增长7.3%。落实好15年公费教育政策,教育“三包”经费标准年生均提高90元。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快职业教育转型发展,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和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深化西藏大学和西藏藏医药大学教学教研,强化西藏民族大学学科建设,加快推进西藏成都学校建设,支持扩大西藏班招生规模。支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支持深化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提高卫生健康水平。落实“五个针对”要求,开展卫生健康“八项行动”,支持健康西藏建设,安排医疗卫生资金29.9亿元,增长41.6%。加快全区医疗体系建设,深入推进“1+7+13”医院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升计划,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建设和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强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支持包虫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实现动态消除,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农牧民白内障实行本地免费救治。优化群众膳食结构。推动藏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10元提高至115元,高龄老人健康补贴标准由年人均百岁以上老年人不低于150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不低于1200元、80至89周岁老年人不低于1000元分别提高至1700元、1400元、1200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合理确定民生政策范围和补助标准,安排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安置等资金112.5亿元,增长7.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月人均235元提高至24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年人均675元提高至705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提高10%,经济困难老年人高龄补贴和失能补贴由年人均600元提高至72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月人均100元、200元提高至120元、240元。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支持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安排文化体育领域相关资金12.8亿元,增长14%。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新建场馆有序陈展。支持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发展群众体育,保障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顺利开展。推进住房保障工程。安排资金7.1亿元,支持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新建和改造。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市县供暖运营和高海拔供氧试点。

(二)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加强预算统筹管理,持续在增收节支上下功夫。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乡村振兴、政法等主要转移支付超过上年同期水平。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硬化预算约束二十七条措施〉的通知》(藏政办发〔2024〕24号),持续推进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建设,严控一般性支出,降低政府运转成本,腾出资金着力保基本民生和重大项目建设。落实财政资金动态收回机制,重点压缩使用绩效不高、巡视审计反映问题突出、连年执行缓慢等一般性项目支出,累计动态收回存量资金和闲置资金40亿元。

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面提升中央转移支付分配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的通知》(藏财预〔2024〕36号),从资金下达、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金动态收回等环节入手,指导督促部门、地(市)加快预算执行。按照“一个资金一个办法”要求,制定修订65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分配资金,提前开展转移支付资金试算,加快转移支付下达进度,中央转移支付分配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大幅提升。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对下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藏财债〔2024〕16号)、《西藏自治区2024年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藏财债〔2024〕10号)、《西藏自治区2024年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藏财债〔2024〕12号)等文件,从政策端对限额分配及发行工作做好规范管理。推动转移支付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动态监控的转移支付项目增加到85项,推动落实无预算不支出原则。

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会监督不断走实扎深。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藏财监〔2024〕6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财会监督工作协调机制》(藏财监〔2024〕65号)、《西藏自治区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藏财监〔2024〕67号),初步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财会监督体系,不断健全纵横贯通、协同联动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2023年度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整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7名注册会计师、1家国有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对会计师事务所首次吊销执业许可,处罚力度为历年之最。

(三)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引领,全速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零基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三项改革深度融合,持续深化“以绩效预算为导向、以零基预算为抓手、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的“2+1”财政综合改革,财政主要指标继续均居全国前列,预算执行慢等顽疾大幅好转。选择察隅县等10个代表县(市),启动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由自治区全面保障和规范管理,提高基层落实“四件大事”战略部署保障能力,对试点县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全面系统重构。全面深化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省级统筹、预算到校”的传统管理体制调整为“明确财政事权、划分支出责任、财政分级承担”的新体制,有力推动各级政府更好落实教育服务提供责任、提高教育服务供给效率。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扎实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构建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总的看,今年以来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力保障了区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过紧日子思想还没有树牢,过紧日子仍有余地,项目支出方面特别是一般性支出等政府运转方面的支出有一定“紧”的空间;财政资金用好用足,每分钱花出更大效益方面有待加强;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理念尚未深刻转变,零基预算改革实施不够彻底。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聚焦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用好用足积极财政政策空间,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抓好债务风险化解,加大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财政收支又好又快。

收入方面,紧盯收入预期目标,强化预研预判,加强与税务、海关等部门沟通协调,聚焦重点税种、重点企业、重点事项等强化监督,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高度重视非税收入征缴工作,加大对我区资产资源非税收入的征缴力度,重点要加大对欠费企业的征缴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足额上缴。支出方面,发挥行业部门谋划事业发展的专业优势和财政统筹执行各环节的指导优势,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率。切实强化支出管理,更深层次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资产管理等预算执行各个环节落实厉行节俭要求。加大财政资源统筹整合力度,全面落实补贴扶持、税收减免等普惠性政策,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实施。加速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以政策落实“换”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持续做好民生保障,落实各级民生兜底主体责任,及时兑现各类补贴资金,把中央和自治区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努力深化财政重点改革。

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健全预算制度,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零基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深度融合的“2+1”财政管理改革,重点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为目标,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完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厘清各类转移支付功能定位,加快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激励与约束、稳定与灵活的转移支付体系,重点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完善部分重点转移支付的分配因素和办法,实现转移支付分配“既符合中央规定、更满足西藏需要”。持续深化区直管县、教育、自然资源等财政体制改革。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注重从源头加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底数,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及时“转固”,加大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以存量调控增量,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强化收支管理、加大收缴力度、做实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举措,切实发挥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宏观经济运行、国有经济布局及结构的调控作用。加大查处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尤其对重要固定资产加强从建、用、拆全过程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对不合理的合同进行依法依规修正。

(四)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依法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聚焦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加强对各地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协同联动的财会监督合力。持续开展财务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基层财务管理实际需求的代理记账服务机制,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做好接下来的财政工作存在一定挑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按照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改革任务和预算收支目标,为推动新时代西藏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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