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36 | 文 号 | 藏财农指〔2024〕22号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4-06-12 12:57:15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
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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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下达你地市(项目代码及名称:54000024T000001607817-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支出),年终预算收入科目列2024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3〕101号)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下达收到的预算资金。同时,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要求,现一并下达你地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地市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自治区做法,将你地市绩效目标及时分解下达,切实做好本地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资金分配表
2.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资金绩效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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