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69 文      号 藏财预指〔2020〕27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8-13 11:16:29

时间: 2020-08-13 11:16:29 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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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地市财政局: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重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按照现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现下达你地市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万元。项目代码Z135110079002,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为落实直达基层直达民生资金方案要求,此次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85,200万元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该项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地市财政要在2020年6月底前将资金下达至所属县(区),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县(区)财政部门要将自治区下达直达资金统筹用于生态岗位补助、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等方面。

附件:西藏自治区2020年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总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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