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374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2-17 15:31:58

时间: 2022-02-17 15:31: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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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要求,现公布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自治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把政务公开摆在突出位置,始终坚持“统计为民”的服务理念,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抓手,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流程,优化信息公开方式,不断提高统计部门公信力、强化统计信息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工作指南》,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责任到位,促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强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规范要求,对拟公开信息实行严格审核,从源头上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到位。严格部门要求,不断推进部门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预决算信息。


二是加强宣传解读。2021年,区统计局通过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布信息7条,其中包括:通过西藏日报、西藏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全文发布了《2021年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分别召开了2020年、2021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5月份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8月份召开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同时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统计数据信息64条,其中统计公报2条。成功举办第十二届统计开放日。


三是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牢牢把握“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聚焦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紧扣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深入基层开展经济运行情况和专题调查研究,积极组织撰写统计分析,加强信息报送。组织编印《西藏统计月报》《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西藏统计年鉴》《西藏领导干部手册》等统计资料。不断优化门户网站服务功能,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新闻中心、信息公开、统计信息等栏目,实时发布国务院、自治区及统计部门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统计工作职能概况、报表制度、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数据,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取消行政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2项,比上年度减少50%,取消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0项,目前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均已取消;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未接收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投诉举报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强化;二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舆情处置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解疑释惑的业务能力,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切实提高统计信息公开服务质量;二是加强统计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解读统计数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的建设,优化栏目设置,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维护公开信息;根据统计工作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不断丰富栏目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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