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23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12:16:33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地(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康昂东路1-2号,邮编:850000,电话:0891—6318339,工作日办公时间:9:30-13:00 15:30-18:30 电子邮箱:xzxx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有关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政策、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着力强化信息发布,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切实扩大公众参与,保障群众知情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公开2020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873件。本年度还突出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和“三公”经费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群众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办事服务提供了直接途径,以及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明确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修订发布《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提升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水平,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2020年共办理自然人、商业企业、科研机构及社会公益组织向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件(上年度结转6件),依法按时办结68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政务公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及《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对页面布局、栏目设置、功能模块、数据库结构、内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再设计。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实现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打造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一体化平台,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突出完善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调整搜索结果排序,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实现搜索即服务效果,便于群众查阅和信息反馈,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持续开展优化提升工作,重新制作上线自治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专栏,调整后的栏目设置更加科学、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二是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各项要求,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核心内容,狠抓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每季度对各地市和部门政务新媒体进行一次全面抽查,及时发现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主管主办单位及时整改并将其作为年底考核依据。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督促主管主办单位实施整改,确保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首页及相关栏目按照规定及时更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针对我区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邀请国办信息公开办有关负责同志、青海省、甘肃省有关领导和专家专题授课。各地市各部门相继开展工作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信息编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29 | 113 | 576 |
规范性文件 | 1873 | 1347 | 252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4891 | 增8557 | 20302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475 | 增11197 | 2706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8845 | 减1493 | 714811 |
行政强制 | 1703 | 减231 | 422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92 | 27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618 | 534.11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 | 8 | 2 | 1 | 0 | 16 | 6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1 | 0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7 | 2 | 0 | 0 | 0 | 16 | 4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针对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4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1 | 0 | 0 | 2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1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2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5 | 1 | 0 | 0 | 1 | 0 | 7 | ||
(七)总计 | 40 | 8 | 2 | 1 | 1 | 16 | 6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理念和意识有待提升。一些地市和部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的理念欠缺,公开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有待完善。二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不高,制度化推进、常态化落实的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务服务等工作有待强化。
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扩大政策措施影响力和覆盖面。围绕区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和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全力做好宣传、解读、回应。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重大决策信息、重要政策文件等权威信息,强化政策解读,传递政策意图,提振市场信心。二是持续深化公开内涵,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含金量”。继续加大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财政预决算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实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精准公开。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更加规范透明。三是加强互动交流回应,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升和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征求意见,有序推动政务新媒体加载办事服务功能,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办、掌上办,提升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zang.gov.cn)“信息公开年报”专栏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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