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司法厅 | 发布日期 | 2020-02-29 12:43:48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藏公开办函〔2019〕13号)的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机构改革的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主要情况简要阐述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多渠道信息公开。我厅充分利用“西藏司法”官方微博微信、官方网站、法制网、《法制日报》、《西藏日报》、《西藏法制报》、西藏电视台及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西藏司法行政工作信息。
2.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在门户网站主页设置“网上办事”等法律服务栏目,对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的名称、电话、办公时间等信息进行公开,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有专人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全面准确地对外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我厅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情况与数据准确,并按照规定在我厅门户网站及西藏自治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广大民众可以查看并下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圆满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我厅与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多方研究与沟通,网站整体迁移所涉及到的互动组件、域名关联、备案等细节进行了反复磋商,于2019年11月30日24:00,圆满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原“西藏自治区司法行政网”正式关停下线,新“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官方网站开通上线。二是进一步加强“西藏司法”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对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0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1(减) | 48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1(减) | 8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无增减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无增减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303.860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尚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各处室重业务工作不重信息公开。
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强沟通与联系,要求各处室明确信息联络员,由联络员统一报送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与标准化。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以提高各处室报送信息的紧迫性与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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