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26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0-02-21 17:54:30

时间: 2020-02-21 17:54:30 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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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厅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76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5〕6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厅领导任组长的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厅办公室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属各部门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厅保密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成立推进领导小组,指导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在厅长办公会听取工作开展汇报,集体研究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为扎实高效准确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为政务公开工作良性运行建立了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制度完善,流程规范。为把好法律关、文字关、内容关、保密关,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又严格规范,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供稿、谁负责”的原则,我厅修订了《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预算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要求,信息公开前填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开内容必须经处室负责人、分管厅领导、厅保密办进行审核,特别重大的需由厅主要负责人审核,努力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截至目前,我厅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发生,未接到政务公开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事件。

(三)加强学习,水平提升。我厅坚持“学习在先”原则,通过厅OA系统、微信群发布学习资料,组织新进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联络人参加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2019年我厅创建“西藏财政”微信公众号、并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财经报等新闻媒体、西藏自治区会计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财政》《西藏财政研究》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财政政策、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财政收支统计数据及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脱贫攻坚、民生支出等政府信息630余条。其中,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3条,通过“西藏财政”等微信公众号、中国财政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81条,通过西藏自治区会计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印发3期《西藏财政研究》公开政府信息84条。

2019年我厅收到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预决算、民生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内容。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一一作了答复,公开了全部申请公开的内容。

2019年我厅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全年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8

18

7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8

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

112

22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9.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展现财政职能作用,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一是加大政策性、规范性文件、预决算、“三公”经费、民生支出以及财政重大工作动态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深度、广度,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和学习,继续提高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认真管理“西藏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发布财政工作动态。积极协调中国财经报社、中国财政杂志等媒体报道西藏财政工作。主动衔接西藏广播电视台、西藏日报等新闻媒体,宣传财政惠民、惠企政策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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