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国资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国资委 | 发布日期 | 2020-02-03 11:57:50 |
根据《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藏公开发函〔2019〕13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一是公开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2019年审计类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度审计类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西藏自治区国资委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基本情况》等内容。二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委主动公开信息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信息93条,其中向政府网站推送22条、涉及国资监管信息39条、委内党务信息11条、政务信息34条。三是积极拓宽平台载体,利用委内OA系统将办公网络平台发布信息104条,其中发布规范性文件19件(含党内规范性文件3件),利用电子屏发布信息61条,丰富了信息公开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条(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商 业 企 业 | 科 研 机 构 | 社会公益组 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总计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情况
2019年,区国资委通过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各类媒体公开了部分信息,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公开载体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我委将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增强可读性、生动性,方便公众查询使用,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那些通过实践证明了的、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加以规范起来,将那些应信息化发展,不适合继续使用的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从制度上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和方式。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公开理念。以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为指引,引导各业务处室之间加强协调与联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三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图片、图表等多种表现形式,提升公开信息的可读性、生动性,切实满足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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