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2-02 17:24:26 |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 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责任明确到各业务处(室),指定专人负责,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到按要求、按程序、按需要、按时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务信息。
(二)规范内容,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始终遵循“及时、准确、有效”的总体要求,深化巩固厅系统工作规范提升年活动成效,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申请程序》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章,切实推进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加强管理,提高工作实效。结合生态环境厅信息化建设工作,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西藏环境”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开辟“政务信息”“信息公开”“公告公示”等专栏,优化网站结构,丰富公开内容。同时,持续推广西藏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兴媒体,定期推送和公开全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5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0 | 减3 | 13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增10 | 1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7 | 0 | 235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进展,但距离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尚需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程序还有待进一步细化,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各部门统筹协调不够,公开工作落实得不够细致。三是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偏低,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规程和公开目录,持续完善厅门户网站的升级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厅系统各部门和各地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衔接,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监督权益,做到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应公开、全公开、尽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人才培养,落实设施设备配置,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确保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为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除以上公开事项,我厅加大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力度,举办了2019年西藏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主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各地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持续稳定运行,每日定期发布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有效数据365天。同时,每季度公开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加大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力度,累计公开环境评价、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辐射安全等环境管理政策解读信息124条,受理网上在线咨询4件,微博转载发布生态环境信息126条,微信刊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118条。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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