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14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9-03-20 12:22:00

时间: 2019-03-20 12:22:00 来源:

背景色: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及《西藏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藏党办发〔2016〕37号)、《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要求,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地(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数量,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5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可在“西藏政府门户网站”(www.xiza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康昂东路1-2号,邮编:850000,电话:0891—6846870,工作日办公时间:9:30-13:00 15:30-18:30 电子邮箱:xzxxgkb@163.com)。

一、概述

2018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隆子县玉麦乡群众的回信精神及对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考、那曲依靠科技种树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创新,规范公开平台,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工作大局。

(一)强化领导,科学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是新时期推进行政职能转变改革,强化现代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途径,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以下简称《要点》)下发后,自治区政府及时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要点》的新任务、新要求、新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研究,科学谋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和具体落实举措。详细制定2018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43号),明确各项任务的计划进度、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对政务阳光透明、扩大政务参与开放、提升政务公开能力等作出具体安排。督促区直各重点领域牵头部门,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制定部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主动公开目录,加强公开信息质量,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二是为补齐工作短板,结合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国办公开办函〔2018〕10号)有关要求,研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57号),努力推动全区政务公开规范化运行、清单化管理、多元化拓展。三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8〕98号)精神,草拟完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待我区机构改革工作整体完成后将予以印发。

(二)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关于推进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文件要求,我区进一步明确重点公开内容和方向,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切实扩大公众参与,建立健全相关领域信息日常发布解读保障机制,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权责清单、市场监管、项目投资、减税降费、脱贫攻坚、就业创业、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引导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现全覆盖。一是推进权责清单公开。进一步巩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及动态调整信息的网上公开。做好自治区级和先行先试地区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的公开工作,在自治区政府网站制作“权责清单”专栏,集中规范展示39家自治区级部门的权责清单,列明职权类型、职权依据、责任事项及问责依据。二是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抽查检查情况、行政处罚的信息进行公开。集中公开26家自治区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及方式等,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稽查、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检查、食品监督检查等。三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财政政策、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财政收支统计数据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各类政府信息370余条,增强了预决算信息的科学性、规范性。四是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在“西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加大在线监测等执法信息等公开力度。年度累计公开政务信息351条,其中通知通告33条、价格监测信息198条、物价信息21条、环境资源信息6条、发展规划信息4条、投资项目类28条、招商引资类9条、其它信息41条。五是推进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在自治区政府网站开设“脱贫攻坚在行动”栏目,对扶贫政策、扶贫成效、项目实施等信息进行公开,累计发布信息275条,使公众及时了解扶贫进展情况。六是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58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相关信息12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相关信息365条,进一步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特别是加强面向农牧区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做好公务员考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等信息的发布工作。七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改造结果公开,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按月缴存要求及年度报告,先后公开《关于下达2019年度公租房建设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八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及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继续公开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信息,加大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开,累计公开相关环境管理信息410条。九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全面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及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继续推进高校招生政策、计划等信息公开,加大各级各类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查询、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信息241条(西藏教育讯息164条,图片新闻15条,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信息11条,厅发文件23条,通知28条)。十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专门设置了“食品抽检公告”“药品抽检公告”专栏,公布全区食品、药品抽检情况信息6条。设置“医疗器械公告通告”“药品GMP认证”“药品GSP认证”专栏,公布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注销信息7条;公布药品GMP、GSP认证公告信息21条。设置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宣传整治专栏,发布检查、整治和重点抽查工作信息67条。增设“行政许可公示”“行政处罚公示”栏目,公开案件信息9条,行政许可事项113条。

(三)规范网站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政府网站是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是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主要渠道,是政府整合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一是为更好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页面功能,设置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务访谈”页面,增设了“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等栏目,删除信息量少、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栏目,通过增设、整合、优化,形成一级栏目17个。二是下发《关于推送补充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相关内容的通知》,进一步充实相关栏目内容,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丰富刊载内容,进一步拓宽了《政府公报》发布渠道。优化自治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页面“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专栏,形成《政府公报》纸质文本和网络文本同步公开、有机衔接的发布模式,完善《政府公报》电子版下载、分期查询、全文检索等功能,全年累计编印政府公报12期。四是加大新闻发布力度,将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积极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热点等进行新闻发布,不断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健全政府信息定期有序发布机制,突出做到权威解读、权威发布、权威回应。五是印发《2018年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探索开展在线政务访谈栏目6期。栏目定位于“社会各界参政议政的新渠道,政府了解民情民意的新窗口”,配合全区大局工作,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权威民生政务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扩大公众对民生政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2018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159306条涉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人事方面、机构设置等政府信息。自治区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510条,各地(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796条。

(二)主动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7886条,占公开总数48.89%。其中,自治区政府部门公开29517条,各地(市)公开48369条。

2.新闻发布会。2018年,区、地(市)两级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41场,其中,自治区召开新闻发布会41场,地(市)召开100场,发布会主要涉及重要政策实施、产业发展、重要活动等。

3.政务微博、微信。探索利用微博、微信回应公众关切,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了便利。2018年通过微博微信共发布信息69369条。

4.其他形式。积极利用中央驻藏媒体,西藏电视台、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日报、西藏商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0件,当面申请308件、传真申请49件、网络申请38件、信函申请125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自治区投融资政策、“三公”经费支出使用情况、法治政府建设、财政资金、食品药品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办理的52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答复。其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114件,占21.92%;“同意公开”的300件,占57.70%;“部分公开”的1件,占0.19%;“不同意公开”的100件,占19.2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信息”的3件,占0.58%;“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0.19%;“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的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占0.19%。

(三)收费情况。全区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数量

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32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各级政府部门公开意识有所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的格局初步形成;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积极探索使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发布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多数地(市)和部门制定了符合实际的配套措施,为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但因我区公开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与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与各族人民群众的期盼、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相比,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体制改革和推动职能转变中的重要作用缺乏认识,对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落实不够,对公开工作缺乏明确部署和具体要求,存在不懂公开、不善公开、不愿公开现象。二是标准化程度不高。个别单位对公开梳理不全、底数不清,在公开信息时对信息的公开属性界定模糊、把握不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深入具体,文件配套解读发布滞后。三是平台发展使用滞后。各级政务新媒体总体数量较少,与公众互动性和回应性不足,存在“低互动、弱联动”现象,公开内容上缺乏精准定位,舆论引导力和传播力较弱。四是人员力量配备不足。从全区来看,一些单位虽然明确了公开工作机构,但人员均为兼职。导致一方面力量欠缺,另一方面人员流动性大,难以保证正常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

2019年,西藏自治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以《条例》和《意见》为指引,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将制度规范和督促检查作为重要手段,全面抓好公开工作落实,以公开工作的实绩,推动全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一是健全工作制度。紧密结合西藏实际,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着眼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切实规范参与新模式,以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三是加强解读回应。探索完善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同步解读机制,按照政策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同起草、同审批、同公开的要求,在文件公开时将解读材料一并公开。四是增强解读效果。根据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方式,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更多使用图片、图解、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信息,积极适应全媒体传播时代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五是做好在线访谈。树立“服务政府、服务公众”理念,关注民生民情,聚焦热点难点,进一步加大民生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努力提升《在线访谈》栏目的影响力。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APP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