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01 文      号 藏药监综〔2019〕21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3-01 10:33:00

时间: 2019-03-01 10:3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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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手段来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时效,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信力,根据有关规定和自治区政府公开办的要求,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查询和下载:(http://www.xizangfda.gov.cn/WS01/CL0026/)。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地址:林廓北路27号,邮编:850000,电话:0891-6811252,电子邮箱:syjxxzx@163.com

一、2018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418条(时政要闻181条,区局动态72条,基层动态155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信息67条),占总数的67%;法规文件信息24条(政策法规信息3条,工作文件15条,其他6条),占总数的4%;公示公告91条(公示18条,公告36条,其他信息11条),占总数的14%;其他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1%。

(一)监管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门户网站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专项工作以及公众关注问题等完善“信息公开”栏目,专门设置了“食品抽检公告”、“药品抽检公告”专栏,公布全区食品、药品抽检情况信息6条;设置“医疗器械公告通告”、“药品GMP认证”、“药品GSP认证”专栏,公布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注销信息,全年公布信息7条;公布药品GMP、GSP认证公告信息21条。设置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宣传整治专栏,及时发布食安办成员单位、各地(市)开展检查、整治和重点抽查工作信息67条。在“公示公告”栏目中,增设了“双公示目录”,公开涉及食品、药品的权责事项,让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四品一械”的相关事项;同时还增设了“行政许可公示”、“行政处罚公示”两种栏目,公开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四品一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情况。截止12月底公开案件信息9条,行政许可事项113条。

(二)新闻宣传与安全预警。局门户网站一级栏目设置时政要闻、区局动态、基层动态栏目,公开区局工作动态信息,包括领导活动、新闻发布;公开区内7个地市包括所辖城区、县局工作新闻动态;公开国内、区内、互联网媒体关注西藏食药监管相关报导。通过《高原新闻眼》和微信,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有效地通报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进展,回应了社会关切。截止12月底转载政府和总局时政要闻信息171条,公开区局工作动态信息72条,基层监管工作动态信息155条。通过“警示信息”专栏,发布消费警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等信息9条。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我局门户网站开设了“互动服务”专栏,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相关信息,2018年在“互动服务”和“12331平台”回复公众关切452件,同比增长20%。重大节日和活动中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等工作,在《西藏电视台》、《拉萨电视台》、《西藏人民广播电视台》、《西藏日报》、《西藏商报》等媒体专题报道25次。制作食品药品宣传片7集,在西藏卫视三套播出3个月。邀请自治区藏医院专家录制“藏药安全知识”2期,在西藏卫视一套播出。制作发行《西藏食品药品监管》杂志3期,受众面覆盖全区各级党政机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企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8年底,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通过12331投诉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电话64个(受理64起,结案64起,当事人满意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信函回复费用全部免除。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方式和形式有待创新,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信息内容公开形式不够丰富、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等问题。

改进方向: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药品监管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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