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12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19-02-20 10:10:00

时间: 2019-02-20 10:1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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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我厅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76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5〕6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公开要求,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组织领导。

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厅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厅办公室设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成立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厅保密办的厅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厅保密办主任担任副组长,指导厅保密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全区预决算信息公开整改部署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主席齐扎拉同志批示精神,成立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通过以上有效措施,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藏财办发〔2016〕7号)和有关保密工作要求,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明确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最新规定,根据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等系列文件要求,修订了《西藏自治区预算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全区施行。采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下发相关通知等措施,为全区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体系夯实了基础。

(三)加强学习交流。

2018年1月,自治区财政厅对区直部门和地(市)、县(区)财政部门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明确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和要求,提高参训人员的综合业务素养,为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我厅组织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经常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向兄弟省市学习借鉴好的工作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厅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西藏财政惠农”政务微信公众号、《西藏财政研究》内刊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财政政策、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财政收支统计数据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各类政府信息370余条。其中,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9条,通过各类媒体公开信息180余条,通过“西藏财政惠农”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财政惠农政策23条,印发《西藏财政研究》3期公开政府信息60余条。

此外,我厅开展了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通过月报形式向社会公开预算执行数据12期;2.向社会各界发放《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摘编》等财政管理政策制度汇编;3.公开行政处罚决定13条,投诉处理决定2条;4.在“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财政政策。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厅收到4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预决算公开、民生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内容。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一一作了答复,公开了全部申请公开的内容。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我厅对以下内容不予公开: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需要批准而未批准的;3.可能危及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4.按规定和相应要求认为不宜公开的事项;5.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规定其他禁止公开的事项。

2018年我厅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全年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年来,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特别是没有建立自己的门户网站;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单一化,关于政策解读类稿件的公开过少;四是对新进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厅将发扬优点,改进不足。一是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在拓宽渠道上出实招。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重大财政政策、决策信息,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在提升水平上求实效。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及时对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努力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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