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070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科技厅 发布日期 2018-02-25 16:10:00

时间: 2018-02-25 16:1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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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厅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相关处室对我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紧紧围绕我区科技工作中心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不断提高行政运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促进科技工作有序进展。

(一)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厅调整充实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厅长具体抓,厅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机关各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各指定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各单位、部门日常政务信息采编工作。

(二)完善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根据科技工作实际,按照国家、自治区及相关科技计划管理规定,制定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组织、评审、立项,科技奖励制度等,强化信息公开程序和环节,要求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都要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企业和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了信息考核奖励制度,根据年终统计各单位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奖励信息报送突出的前三名单位,对后三名单位进行通报。

(三)建立信息公开协调机制

根据“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政务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职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承办人员初审,部门、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复审,厅办公室再审和重要公开信息由分管厅领导审核批准的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人头,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和规范。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一年来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审查不严而泄漏国家秘密的事件。

(四)落实科技信息公开事项

及时发布各类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及验收信息,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立项透明度;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公布国家和自治区科技成果奖励推荐及候选成果,完善细化评审程序,强化公示环节;对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认定等事项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以西藏科技厅官网为主要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7年,在西藏科技厅官网上主动公布各类信息2430条,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党务政务公开、科技项目组织申报、项目实施进展等内容。目前,网站运行正常。同时,积极向国家科技部、区党委办公厅、区人大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区政协办公厅等报送各类科技信息,与西藏电视台、西藏日报、西藏商报等多家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及时将有关科技工作进展情况向公众公开。此外,积极利用微信app,建立西藏科技服务平台微信群,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科技信息,有效地扩充了信息公开渠道。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厅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四、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公开信息均为主动公开信息,属经过我厅审查程序同意公开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7年,我厅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我厅所有公开信息均为免费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手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完善。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

加强国家、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宣传力度,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和厅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增强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推动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运行水平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

(三)加强运用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

建立运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手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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