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5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环保厅 | 发布日期 | 2018-02-13 17:46:00 |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专人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西藏日报》、《西藏环境》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评机构登记表、环境监理机构登记管理表、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企业名单、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察执法、排污费征收、环境质量与监测、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环境规划统计、环境科技标准、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信息。2017年,我厅主动公开环境保护信息3239条,依申请公开环境保护信息0条,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利用《西藏日报》《西藏环境》、厅门户网站等媒体,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创建国家级生态村、生态乡镇相关情况、拟命名自治区级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等进行了公示,实时发布七地(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在门户网站公开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17年修订)》(藏环办【2017】63号)、《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藏环发【2017】114号)、《西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持证机构考核办法(试行)》(藏环发【2017】124号)、《关于取消环境影响评价持证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藏环函【2017】115号)等4份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舆情研判、明确公开原则、严格公开程序、实行责任追究等,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五)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及重大舆情,积极解读相关环保政策。有理有节有据回应羊八井地热发电站废水超标、“西藏的蓝天不再蓝”等重大舆情问题,一一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发布政策解读文章5篇,认真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环保部门职能及办事程序等,让社会各界对西藏环境保护工作状况有一个更直接更充分的了解,充分接受群众监督。
(六)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规定动作”,每日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公开群众举报案件交办数量、举报内容、核实办理、追责问责等情况,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精心策划具有西藏特色的“自选动作”,推出了一系列有深度的鲜活报道,展示我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展示环境保护和边督边改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体现各族群众不断增强的获得感。中央环保督察组在藏督察期间,各级各类媒体共刊播转发相关稿件8389条,其中中央媒体127条、自治区媒体2606条、网络媒体(含两微一端)5656条。
(七)“6•5”世界环境日,我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6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领导向社会各界介绍了我区的环境质量状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并就新闻媒体关注的西藏环境保护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八)举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7期,共计541人次参与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范围尚需进一步拓宽,厅系统信息公开目录应及时更新完善。
(二)信息公开的规程尚未明确细化,信息公开过程中,各部门统筹协调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网站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未开通在线服务和互动渠道,达不到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的条件,与其他省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修订完善信息公开规程和公开目录,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二)完善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好网站现有功能,不断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在我厅门户网站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及政策解读与回应、规范性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子栏目相关内容,开通举报投诉栏目,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设立环境应急栏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加强环保宣传,接受群众监督,增强群众环境意识,促进群众了解并积极参与环保。
(四)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利用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助西藏的有利条件,积极争取环境保护部及各兄弟省市的支持,有力开展环境信息化技术援藏工作,为我区环保系统培养政务公开信息化专业人才。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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