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04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17-03-07 16:35:00

时间: 2017-03-07 16:3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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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要点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区政府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区党委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的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2016年,我委在政府、党委网站公开信息11条,其中委内信息5条,国企信息6条,主要公开发布了2016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出资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等事项。

2.通过政策法规汇编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2016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6件,其中通过政策法规汇编等方式公开11件,主要包括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和财务动态问讯、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介机构管理、企业重大事项审批核准审核上报目录、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项目事项及配套服务流程指南、委机关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或办法。

3.积极拓宽平台载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利用委内办公网络平台发布信息88条;二是利用电子屏发布信息75条。

4.研究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的重要精神及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研究我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方案,明确稳妥起步、分步推进、分类实施的基本原则,按照“先指标、再报表”、“先年度、再季度”、“先决算、再预算”的步骤逐步推进我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区政府国资委未接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

(三)回应解读情况

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政策解读。一是就《指导意见》及出资企业提质增效有关情况组织召开会议4次。二是组织国资委负责人和出资企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2次,回应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做法、成效等内容。

(四)其他情况

2016年,区政府国资委没有收取任何关于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二、存在的不足

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有待规范,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点

2017年,区政府国资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调整和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关于推进委出资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信息公开指南》等规范性文件,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联络员的宣传技能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及时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五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设委机关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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