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林芝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43 文      号
发布机构 林芝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2-23 15:58:00

时间: 2017-02-23 15:5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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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藏政办发﹝2015﹞64号)规定,结合林芝市各县(区)及各委、办、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数据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收费及免除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西藏林芝政府网”(www.linzh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林芝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八一镇广福大道18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889787)。

一、概述

2016年,林芝市各级政府部门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信息更加规范、公开渠道不断拓展,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林芝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国家、西藏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均成立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公开义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体系。

(二)强化工作措施。为满足公众对政府决策、规章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加深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理解,提升政府公信力,林芝各级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专兼职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并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12月14日下发《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林委﹝2016﹞206号),将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将自治区2016年政务公开要点转发各县(区)、各部门,要求抓好落实。于2016年12月底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政务信息员跟班培训的通知》(林政办字﹝2016﹞169号),对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作出安排,计划全年培训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4人次。

(三)优化平台建设。各县(区)各部门在利用好传统公开平台基础上,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对现有政府网站进行优化升级,同时积极利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政府网站27个,政务微博平台27个,政务微信平台116个,综合微信平台1个—“微林芝”。2016年,市网信办主办的“网信林芝”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余条,“微林芝”推出《林芝要有大变化了,让我们听听市长怎么说》《林芝市委书记马升昌:游世界首先看林芝》等政务(政府)信息32条。市政府办公室安排资金20余万元,对西藏林芝政府网进行升级改造,新版网站于2016年11月正式上线,解决了旧版网站后台管理程序陈旧落后、存在大量漏洞、板块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四)突出重点领域。一是依法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于2016年4月7日召开市(区)直部门、七县(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正式启动林芝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过初审、复审、联审等多次审核确认,11月29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为4015项,并于12月28日通过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二是认真做好企业监管信息公开。市工商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对303户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即时信息公示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抽查,并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抽查结果,接受监督。同时调整充实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中林芝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三是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林芝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预算草案关于转移支付情况说明、关于举借债务情况说明、市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及2016年部门预决算信息136条,“三公”经费信息68条;依法依规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163条。四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通过各种途径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全年公开相关信息16条,发布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告265项。积极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累计在林芝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03条。五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林芝市基础建设、林拉高等级公路、拉林铁路等项目,继续深化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各类项目建设信息1150条。六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做好社会保险征缴和发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医疗保障等信息公开,通过在医保(社保)大厅设置政策公开栏、制作政策宣传册等方式,及时公布最新政策变动情况,全年共公开信息16条。通过“林芝民政”微信公众号更新民政重要信息及政策70余条。深化教育服务信息公开,通过林芝教育网、“林芝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招生、考试、“三包”经费发放等各类信息346条。推进涉及公众生产生活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安政务、警务等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平安林芝”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发布警务信息673条。通过不同渠道公开各类扶贫信息108条。七是推进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网站等平台,公开发布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民众、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388条。通过市食药局官方微信,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市场专项整治等信息25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林芝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告栏、报纸、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各类政务(政府)信息26457条。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有:察隅县、工布江达县、市教体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有《林芝市政府预算内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管理暂行办法》《林芝市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试行)》等政府文件。重点领域方面,市国土资源局公开了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征地费标准、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等内容,市环境保护局公开了环境执法监察、环境质量报告、空气质量状况等信息,市县(区)财政部门及时公开了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招标情况等,教育部门及时公开了招生信息、教育收费、贫困生资助等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林芝市各级各部门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回复等不同方式,回应公众关注220次。其中,地县(区)两级举办新闻发布会18次,内容涉及2016年林芝桃花文化旅游节、2016年雅鲁藏布生态文化旅游节、林芝市“十三五”发展规划、林芝市2015年经济运行情况、林芝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与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市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林芝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六、收费及免除情况

目前,林芝市政府信息公开均实行免费政策,未产生相关费用。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林芝市在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是各县(区)和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规范,无专门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均属于兼职,且人员调换比较频繁,不利于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长期性;

二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渠道仍以传统平台为主,不适应新形势下工作需要;

三是部分政府网站版面设置不够科学,内容更新不及时、内容保障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林芝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制定完善改进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作为2017年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跟班学习、举办培训会等方式,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公开水平。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内容、细化责任分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全面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权威。

三是加大督查调研力度。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引导各县(区)、各部门积极通过“两微一端”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与市网络监管部门联合,教育引导现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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