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02 文      号
发布机构 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 发布日期 2017-02-17 16:48:00

时间: 2017-02-17 16:4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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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在总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和机制建设,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强化重大金融政策改革措施的解读回应,为基层人民银行履职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一)拓展公开内容和范围,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公开内容上,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突出重点,稳步实施,切实加大基层人民银行履行职责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及时公开特殊优惠金融政策落实情况和执行效应,定期发布金融统计数据信息,提高政策透明度。二是围绕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利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个人账户和信用卡新规出台等重大金融创新和改革举措,加大宣传和解读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答疑解惑,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争取各方对金融改革和政策出台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围绕金融支持“三农”、精准扶贫、小微企业、创业就业、特色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政策措施做好宣传解读;切实做好金融法律法规、支付清算、金融科技与信息安全、货币发行与现金管理、经理国库、征信管理与服务、反洗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信息的公开宣传工作,积极反应中央银行工作成效。四是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办事指南,明确公示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稳妥公开行政许可、调查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相关信息。五是对于专业性较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经咨询总行办公厅或中支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解读和回应,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增强社会公众对人民银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截至2016年末,履职类信息公开数量达1527条/篇。

公开方式上,结合西藏实际,注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和社会需要,最大限度地拓展公开渠道和方式方法。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在内的信息公开平台,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二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分支机构子网站、公告栏、宣传栏等载体,将行政许可项目、金融服务项目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作为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和对外服务项目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及服务承诺、投诉方式,推进人民银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逐步走向规范;三是通过“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平台,及时、稳妥处理金融消费者的各类投诉问题。2016年全年,辖区人民银行共受理咨询投诉102起,其中,投诉85起、咨询17起,投诉办结率100%,通过回访,办结满意81起,办结满意率95.29%。四是充分利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公开信息查阅区、索取点,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业务办理须知、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内容,方便客户获取相关信息,为客户办理业务节省时间;五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以召开季度金融运行会为契机,邀请媒体宣传和报道金融运行和履职情况,全面提升人民银行的社会公信力。六是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要求新闻发言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例行出席,邀请媒体积极参与报道,并积极回应和解答社会关切和需求。2016年,共组织举办新闻通气会9次,回应公众关切热点问题4次。

(二)加强学习,夯实基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按照“严格依法、真实准确、方便快捷”的工作原则,强化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学习研究,认真收集并参考学习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深化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同时,加强与法律部门、保密部门的沟通协调,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机制建设,为提升全系统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我中心支行未收到申请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以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依托,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工作

探索完善监督体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法律、内审等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体系,开展行政许可事项专项检查,制订行政执法岗位职责目录和各类操作规程,完善执法程序和标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实行行政执法公开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走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发放行政执法调查问卷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对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将行风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增强中心支行各项重要工作和行风工作的透明度。推行行风评议制度,按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

2016年,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主动公开的内容如下:

工作动态:召开的重要会议、工作部署、业务开展、重大活动等。

金融数据:按月公布的金融统计数据。

业务公开:业务介绍、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办事程序、操作流程、服务承诺等。

规划计划:长期或短期拟开展的主要工作。

公告及新闻发布:需社会周知的有关事项。

其他。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方式如下:

1.通过政府门户网、分支行网站以及内联网向社会全方面披露政府信息,并实时更新。

2.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十三五”期间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等。

3.利用宣传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传播金融知识和政策。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四部分: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部分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无部分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尚未解密的金融数据等一律不予公开。

第五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六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情况

2016年,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七部分: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有待重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上创新不够、个别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仍不强等问题。

2017年,我中心支行将组织全辖人民银行系统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依法治国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和思路,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重点,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坚持主动公开,实现从部分公开向全面公开、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的转变。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党务公开结合起来,与履行职责结合起来,通过有效方式拓宽公开方式和渠道,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让社会各界认同、理解和支持人民银行工作。

(二)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项目,合理进行分类。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均纳入公开目录,切实将《条例》要求贯穿到底。探索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评议、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机制,按照《条例》规定,重视拟公开内容的合规性审查和保密审查,严禁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确保受众能便捷、全面、及时得到相关信息;注重传统公开形式和新型公开形式兼容并举、优势互补,充分利用互联网,促使公开内容能以最快捷的方式覆盖到最大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与媒体的横向交流,积极答复和回应媒体有关信息需求;加强对政务公开示范点的上下联动,检查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利用政府门户网和分支行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第八部分: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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