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5-0033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5-03-30 17:35:00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及各委、办、厅、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以及附表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西藏政府门户网站”(www.xiz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处)联系(地址:拉萨市康昂东路1号,邮编:850000,电话0891—6318240,电子邮箱:xxgk@xizang.gov.cn)。
一、概述
2014年,西藏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确保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一)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完善组织保障。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43号);各地(市)、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构,充实队伍,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工作稳妥运行,全区上下形成了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完善制度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42号),同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时间表》,对全年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并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具体化、规范化,使国务院相关工作要求细化落地。三是健全公开机制。完善《西藏自治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规范公开程序,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程序,起草《西藏自治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将登记、审核、办理及存档等各个环节操作流程进行细化规范,为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加强督导检查。深入昌都市和区直20个部门通过实地查看、组织座谈、摸底调查等方式就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围绕公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内容,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推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逐步建立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认真开展了国务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自治区部门财政决算、“三公”经费使用、财政重点支出安排、专项资金安排与落实等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告范围。三是强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公开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信息。四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公开高校招生录取、科技计划以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相关信息,及时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实施情况,通过多渠道进行公开。五是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着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相关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企业注册登记、消费维权及业务咨询服务。同时,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汇总,以“成绩单”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专栏作了公开展示。
(三)狠抓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一是不断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全区大部分地厅级单位都建有门户网站,74个县级政府新闻网站全部建成上线,初步实现了政府网站集约建设、群集发展的目标。其中“藏文数据处理中心”专为满足基层农牧民上网需求打造,并在移动传播等领域进行了相应布局,逐步形成了覆盖自治区、地(市)、县三级的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二是全力提升新闻发布会质量。进一步提高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认真做好热点问题、突发敏感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三是积极推动微博微信应用。部分单位率先开通了政务微博和微信,利用微博、微信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及时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四是努力拓展其他公开渠道。自治区图书馆依托中国政府信息整合服务平台—西藏分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提供查询服务。利用建成运行的48个县以上政务(行政)服务大厅及类似机构,设置信息查询点。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手机短信公开渠道作用,完善了热线回应解答机制,畅通民意诉求,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全区基本形成了传统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年,全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597条,全文电子化率89.1%,涉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机构设置等信息。其中,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51条,全文电子化率91.2%;各地(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446条,全文电子化率87%。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住建厅、科技厅、环保厅、水利厅、教育厅、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等单位;各地(市)主动公开信息量排序为林芝地区、拉萨市、昌都市、日喀则市、那曲地区、山南地区、阿里地区。
1.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公开了《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主要公开了《西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西藏自治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草案报告》、《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西藏自治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2014—2015年节能减排发展行动方案》等信息。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及时发布自治区年度、季度、月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全面公开《统计公报》、《西藏统计年鉴》及各地(市)有关统计报告等,解读经济形势,宣传和解释统计数据。
4.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了自治区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6项、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48项;发布了《西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61项、政府性基金5项。
5.财政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情况。主要公开了《西藏自治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自治区预算部门的决算和“三公经费”、一般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政重点支出安排情况、政府采购等信息。
6.公共卫生、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医疗收费标准、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公布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GMP认证审查、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动态、投诉电话等。在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期及时发布预警公告,通过多种渠道公开食品检查抽查等信息。
7.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息。以水环境质量季度报告、声环境质量季度报告、“重点城镇昨日空气质量日报”、环境评价质量报告等方式主要公开了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分析和有关统计数据,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等,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监管责任的社会监督。加强对暴雨雪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及预警,切实提高防范和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
8.教育、就业、科技信息。公开了2014—2015学年初全区教育基本数据、重要工作部署、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宣传简介以及各级各类招生考试政策、成绩查询、录取查询等信息。全面推进各类就业考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岗位、援藏省市招录信息公开,强化就业政策解读,扩大就业信息公开面。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根据科技工作实际,按照相关规定,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评审、立项,科技成果奖励评选,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科技特派员选聘等信息,按程序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9.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公开制度,集中公示相关政策法规、工程招标中标、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商贸流通等信息。
10.企业和价格监管信息。自全面执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以来,680余户市场主体在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依法主动公示了信息。定期公开粮食、蔬菜、水果价格监管情况信息。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商品价格调整均召开了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确保价格合理调整。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坚持将各级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一步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提高发布时效和质量。2014年,各地(市)、各部门按照《条例》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在各级政府网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4342条,占公开政府信息数的59.7%。其中,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454条,自治区组成部门通过各自网站公开信息18457条,各地(市)通过网站公开信息50431条。
2.新闻发布会。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57场次,其中,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47场次,各地(市)及部门召开110场次。主要围绕政府重大事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就业、文化保护、扶贫开发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首届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公开考录工作情况”、“拉萨市城区建设情况”、“拉萨市教育城建设情况”等。
3.政务微博、微信。探索利用微博、微信回应公众关切,为公众了解西藏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情况搭建了便捷渠道。拉萨市、林芝地区和自治区林业厅等部门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回应了大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昌都市、那曲地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气象局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惠民政策、道路状况、天气情况等信息。2014年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发布信息6849条。
4.公共查阅点。自治区图书馆、档案馆和各地(市)图书馆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点,自治区图书馆依托中国政府信息整合服务平台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为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全区48个县以上政务(行政)服务大厅为公众提供了政府信息查询和事务办理。
5.广播电视和报刊。各地(市)、各部门利用中央驻藏媒体,西藏电视台、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日报、西藏商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同时,各地(市)、县(区)将辖区内的地方性电视台和报刊等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6.其他公开形式。一是通过“平安西藏宣传日”、“科普一条街”、“防灾减灾日”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现场咨询和宣传服务。二是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编制并发放《西藏自治区财政补贴政策明白卡》、《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指导手册》等政策宣传资料,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三是乡镇、村(居)结合各自实际,按照简便易行、切实有效的原则,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告栏、“大喇叭”等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利用自治区派驻全区的“强基惠民”驻村(居)工作队,通过制发藏汉双语宣传单、召开宣讲会等方式宣传讲解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使政府信息及时传达到群众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4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24件,其中,自治区政府部门受理103件、地(市)受理1621件。当面申请1355件,传真申请43件,网络申请40件,信函申请28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财政资金、食品药品、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受理的172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1708件,正在办理16件,答复率99.1%。在答复数中,“属于主动开范围”的1203件,“同意公开”的215件,“部分公开”的18件,“不同意公开”的9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信息” 的49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8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及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11件。
(三)收费情况。全区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自治区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3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1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数23件。投诉举报3件,无行政诉讼情形。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业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政府机关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各地(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上而下的协调指导力度不够,在工作落实上标准不一,进展不平衡;部分政府网站管理滞后,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实效性、便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深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重点不突出;使用新媒体发布信息、服务社会及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尚待增强。
2015年,我区将按照中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机制建设,提升公开水平和质量,努力打造阳光、透明政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规范管理。立足区情实际,加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努力形成社会评议机制。二是继续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资金、保障性住房、教育就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招投标、公益事业、安全生产与价格收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把各级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进一步调整充实门户网站内容,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公众及时了解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平台。继续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及时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固化为制度。拓宽政府公报发放范围,督促全区各级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和48个建成使用的政务(行政)服务大厅完善设置政府信息查询点。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把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干部配备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借鉴学习兄弟省(区、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加强督导检查。组成专门督导检查组深入地(市)、县(区)及区直部门不定期开展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各地(市)、各部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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