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5-00034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民政厅 发布日期 2015-03-25 18:13:00

时间: 2015-03-25 18:1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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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报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的通知》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统计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民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5号,邮编:850001,电话0891-6826925,邮箱:xzmztbgs@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厅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简政放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完备。截至2014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厅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通过西藏日报、拉萨晚报、西藏商报以及其他媒体等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民政信息。

3、利用西藏电视台发布民政信息。

(三)按照规章制度落实信息主动公开。我厅严格按照公开条例的要求,一方面做到应该主动公开完全公开,另一方面又注意对信息公开进行审核,不发布虚假或不完全信息,不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

四、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

本年度因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因此同意公开政府信息无,部分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度我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有: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网站建设才刚刚起步;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升;信息搜索功能有待完善等。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增加信息公开的方式,开辟新途径,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以及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民政网站的整体搬迁工作;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继续做好民政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和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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