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5-00033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社厅 发布日期 2015-03-23 15:28:00

时间: 2015-03-23 15:2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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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以保障群众民主权利、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打造阳光政务,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督促指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厅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在范围上,强调“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外,都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或者一定范围的服务对象公开。在内容上,注重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特别是对就业、社保、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编制并发布了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增强工作透明度。在方式上,明确将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并同步通过厅工作信息及其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使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创新公开方式。2014年,我区人社领域相继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我厅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阵地建设,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一是厅领导带头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活动,主动宣传人社政策法规,认真答复公众提出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解决并及时反馈,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强了以厅门户网站为主,区劳动就业服务网为辅的人社工作网站建设,在厅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完善了网站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及时在网站上更新发布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职能职责、招考信息、用工需求等重要信息,形成了信息权威发布、民意表达充分、服务高效便捷的电子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倾听民意、服务民生的桥梁作用。三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2次,对2014年公务员考录计划及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等工作及时向媒体公布。四是在厅机关综合楼大厅以及区社保局、医保局和就业局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告栏、公示栏及LED显示屏等设施,将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及时向公众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社会监督,提升了政务公开品质。五是建立微博公众号。为方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掌握我区人事考试信息,区考试中心建立了微博公众号及时将考试信息及政策调整发布到公众微博。

(四)加强信息保密审查。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制度。依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行政机关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严格遵守 “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 “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二是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是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而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加强信息编审。一是安排专职信息工作人员,把好政策关、主题关、事实关、文字关,坚持实事求是,反映的事情不夸大、不缩小、不渲染,不主观臆断。重大信息上报前,严格核实。对报送的信息,强调精筛选、快传送,把最能反映地区特点、上级急需了解、紧跟工作形势的信息,适时地报送上去,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多次把关审核,确保“出精品”。实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把关信息制度,对每天基层或部门报送的信息,信息人员进行初步审定后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核,重要信息报请厅领导审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厅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90条,工作动态类220条,公共服务类80条,申诉类8条,其它类70条。一是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二是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5条。三是通过西藏电视台、广播电台、《西藏日报》、《西藏商报》、工作信息等其他方式公布民生政策、重大政策调整、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等政府信息319条。四是采编政务信息200多条,被上级业务部门采用100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厅受理3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其中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2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厅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主要问题

一年来,厅系统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上访或群众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力度还需增强。二是信息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利用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制作素材宣传人社工作方面仍有差距。

六、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二)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公开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2008年以来需要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认真给予答复的同时,及时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备。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厅门户网站运行的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快推进网上办事、交流互动和信息查询功能,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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