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5-00031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扶贫办 发布日期 2015-03-25 15:28:00

时间: 2015-03-25 15:2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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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7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4年1月1日起至 2014年12 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色拉路5号区扶贫办,邮编:850000;联系电话:6325878);电子邮箱:(xztibetmhy@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办按照《条例》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把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监督权力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透明度、构建扶贫农发良好环境的根本要求,着眼全面深化改革,突出重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拓宽内容、丰富载体、创新方式,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对外发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处,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切实提高扶贫农发工作透明度,我办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办党组副书记、主任胡新生为组长,办党组成员旦增、王英才、普布次仁、康志宏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综合处和纪检监察室为具体工作承办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都明确了信息联络员,实现领导、机构、人员、责任“四落实”。根据处室工作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相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保障全社会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的重要渠道。

(二)细化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着力加强对全区扶贫农发系统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每季度下发扶贫农发工作信息报送要点,要求各地市每月至少报送5条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全面收集、整理上报信息,特别对社会和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工作要及时报送,满足社会各界对扶贫农发工作各种信息需求。着力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审核关、保密关,制定了扶贫农发工作信息公开流程和年度公开计划、内容,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环节、申请方式进行全面梳理,固化申请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形成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完整工作流程,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和信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强化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根据《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扶贫农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处室信息报送与评选先进相结合,建立激励导向机制,及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并组织各处室开展自查整改,找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积极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程序、要求,提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四)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着眼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高度出发,坚持把“三公”经费、扶贫农发项目资金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准确地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扎实推进财政“三公”经费公开。组织财务人员对经费进行核算,编制“三公”经费公开目录和清单,年初对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在自治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做到晒权力清单,亮权力家底。扎实推进扶贫农发项目资金公开。全面公开扶贫农发办事依据、条件、要求、工作流程以及监督渠道等内容,建立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贫困人口识别、认定、帮扶、考核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扶贫农发政策和有关情况,保障了依法监督权力。

(五)强化载体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加大网站建设力度,对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网站进行升级维护,明确指定由综合处承担全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迈出实质性步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等媒介公开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和群众知晓度。如在开展全国首个“扶贫日”活动时,联合自治区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发布扶贫开发公益信息,利用网站公布社会各界企业认捐资金,并对推荐接受全国表彰的社会扶贫先进集体、个人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引领舆论的积极作用初步彰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55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通过西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35条,扶贫开发网站公开信息50条;全国及区内各大媒体宣传报道扶贫农发工作共70条,其中中央电视台4条,《人民日报》2篇,新华网3条;《中国扶贫》杂志1篇,《农业综合开发》杂志1篇,《西藏日报》20条,西藏电视台14条,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农发办信息网13条,《新西藏》专刊。

公开信息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摆脱贫困》论著,中央和自治区实施新一轮脱贫攻坚、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社会扶贫、援藏扶贫等,并向社会公开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减贫人口、统计数据、扶贫农发重大项目和规划计划等,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二)公开形式。一是依托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扶贫开发网站,及时公开发布政策法规、产业发展、工作动态、情况通报等信息,并增设扶贫改革专栏,介绍各地市改革经验,扩大了宣传影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依托传统媒体介质,利用扶贫农发工作信息动态等平台,广泛宣传报道扶贫农发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展现扶贫农发新成绩、新面貌,实现文字、图像、声音并茂的目标。三是依托新闻媒体,利用“扶贫日”活动等载体,组织西藏电视台、新华社驻西藏分社等,深入到农牧区、项目区进行采集报道,并在《新西藏》增设专刊,集中反映扶贫开发成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四是依托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农发办信息平台,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并向全区扶贫农发系统转发情况交流。五是依托“政风行风”热线,组织干部走进西藏人民广播电台演播室,介绍扶贫农发工作情况,现场为社会各界群众答疑解惑,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采取当面申请、网上提交表申请、传真形式申请、信函形式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4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办因在《西藏日报》公开推荐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个人名单,支出经费0.5万元。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动态信息更新频率不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上下衔接不够紧密,公开的深度和质量有待提高。

我办将积极创新思路,着力提升效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认真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各类信息梳理、规范,及时充实到公开目录中,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做到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原则、程序和形式,制定年度信息公开计划,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强化信息采集和撰写,注重信息质量,健全完善信息从采集到公开工作流程,畅通工作渠道,严格保密审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依法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力,让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两大开发。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使用与维护,不断丰富、充实自治区扶贫开发网站内容,开辟增设新专栏,增强信息公开的点击率、吸引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注重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五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将内部自查与公众监督相结合,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考核范畴,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实施有效检查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评估体系,整合利用好现有资源,强化上下、左右之间的链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依法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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