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国资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4-00072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14-02-28 12:25:00

时间: 2014-02-28 12:25:00 来源:

背景色: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原有的《西藏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制度》上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明确了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和程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我委的信息公开紧密围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充分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新闻网等,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国资监管制度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国资监管工作透明度,努力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统计

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委积极主动地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比较全面的公开各类信息,公开的条目数量和内容不断增加。2013年度,通过党政网、委机关OA平台网及纸张印发等形式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14条(其中政府网站采用86条),包括:国资要闻11条;工作及企业动态类信息94条。 

三、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

我委不存在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处理结果

我委不存在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在自治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办法规定的学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大国资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三是继续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理论研究和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特设机构,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不具有任何行政职能。因此,我委信息公开的内容基本上全部属于国有资产监管、国企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等情况的客观反映。

特此报告。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APP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