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4-00062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质监局 发布日期 2014-02-28 10:11:00

时间: 2014-02-28 10:1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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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西藏自治区质监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3年,我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接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及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抓落实、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修改完善了《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程序》、《信息工作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处理流程和责任主体等进一步作出了详细规定。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把关,做到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今年又列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转作风、树形象”的重要突破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以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信息公开方面变被动为主动,并结合行政相对人实际,采取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方式,大力宣传质监工作,公开办事流程及工作动态,最大程度为相对人提供方便。二是创新公开方式,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和“提升质量,服务企业”等活动,在局域网上发布《西藏自治区2013年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和《西藏自治区2013年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公开效果明显。三是充分利用驻村工作途径,加大对农牧区的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三)拓宽渠道,延伸领域。一是完善传统公开方式。加强信息公开栏建设,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相关政策法规、行政审批项目及流程等内容固定公开在显目处,便于办事人员查阅。通过组织开展质量月、世界标准日、计量日、认可日、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治宣传日等活动,采取集中宣传、邀请参观、举办活动等形式,加大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注质监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加强质监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充实网站内容,加快质监信息更新速度。加强与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道质监工作动态,发布质量工作政策措施和质量安全信息,增加了质监工作的透明度。充分用好“12365”举报投诉平台,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对各类举报投诉作出处理,并对各类咨询进行了详细解答。三是延伸公开领域,打破以往单纯公开业务工作领域的惯例,主动公开如驻村、项目建设、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情况。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50余条,较上年增加10%。其中通过质监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2条,通过自治区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0余条,协调中国质量报、西藏日报、西藏商报、拉萨晚报、西藏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质监工作180多篇(次),通过宣传栏等传统方式公开信息150余条。全系统共受理咨询7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00余人次、电话咨询90人次。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0多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0多份,免费向社会各类组织提供标准350余份。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1次,举办诚信承诺活动和“提升质量,服务企业”活动各1次。

(二)公开内容。一是重点公开了全区质监系统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二是公开了与质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依据,包括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及其他与质监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四是公开了驻村、项目建设、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申诉、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案件。

五、收费情况

目前,我局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经费投入不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还需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新闻宣传报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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