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2-00015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2-02-06 17:04:00

时间: 2012-02-06 17:0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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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报告电子版通过我局门户网站(www.xzzj.gov.cn)公开发布。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强领导。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任务分解和年底目标考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作为推动业务工作开展、树立质监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等规章制度,内容涵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是拓展渠道。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以及与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了通过公开栏、信息简报、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实行公开外,还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完善“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众信息网”,对公开事项在网站上公开发布。同时,积极配合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工作,对组织机构代码申请登记、变更及注销等业务,在服务中心设立质监窗口统一办理,并对办理程序、办理所需资料全部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知晓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06条(包括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门户网站、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区质监系统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

2.政策法规:公布质监工作开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包括质量法规、食品安全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规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3.审批服务: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门户网站

在党委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了质监工作动态、政务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等信息。

2.西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信息、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

3.西藏质监门户网站

在西藏质监门户网站上详细全面公开了全区质监工作开展情况,并可以查阅质监工作的办事指南和办理程序,下载办事表格等。

4.新闻媒体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的开展情况。2011年在《西藏日报》等媒体刊发稿件150余篇,协调并参与西藏人民广播电台直播访谈节目4期。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没有收到请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下述内容不予以公开,其余信息原则上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无部分公开的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批准的;

3.可能危及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禁止公开的事项;

5.按规定和相应要求认为不宜公开的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表现为不积极、不主动,简单应付,流于形式。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将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网站信息,加强维护,及时更新,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提高影响力,为社会各界和群众提供便利条件。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1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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