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一届第53次常务会议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140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8-26 12:02:52

时间: 2020-08-26 12:02:52 来源: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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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一届第53次常务会议


8月13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齐扎拉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关于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事宜,决定以主席令形式发布实施《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是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实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尊重规律、问题导向、分类评价、释放活力的原则,通过放权、减负、赋能、激励,努力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环境,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创新和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确保科学研究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鲜明的创新意识、实践导向,将科技创新与西藏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认真总结、遵循规律的基础上,促使科技工作者敢于创新、勇于探索,真正把论文写在广阔的大地上,写在产业发展的实践中,写在脱贫攻坚的成效里。

会议指出,西藏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要求,修订《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十分必要。我们要站在“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的战略高度,以深入学习宣传《管理办法》为契机,不断加强体制和法规建设,强化水文资料整编,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水文资料在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切实守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

会议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国企国资改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区党委工作要求,以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工作方法,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立符合西藏实际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会议原则同意《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西藏自治区实施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案(草案)》,要求按程序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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