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提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相关补助奖励标准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369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8-29 11:52:55

时间: 2020-08-29 11:52:55 来源: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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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相关补助奖励标准建议的答复


旦巴旺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相关补助奖励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受益面的问题

一是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农办财〔2016〕10号),在“十三五”时期,国家提高了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标准,即禁牧补助标准由6元/亩提高至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标准由1.5元/亩提高至2.5元/亩。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力争到2020年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若干政策>等4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6〕105号)要求,草原补奖新增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新增生态岗位。因此,“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上一轮补奖政策标准,即,禁牧补助6元/亩,草畜平衡1.5元/亩。二是我区在实施草原补奖政策时对退化严重的草原实施禁牧,主要为生长旺季植被盖度在40%以下的可利用天然草原,该类草原大多以高寒草原和高寒荒漠类型为主,草原生产力都较低,按照草原类型和生产力实行差异化补助不具有操作性。另外牧民群众为享受草畜平衡奖励和禁牧补助而加大牲畜出栏和减畜力度是应尽的保护草原的责任和义务。

二、关于提高补偿标准的问题

由于我区扩大了实施面,加之新增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已无资金提高封顶保底标准。“十二五”以来,我厅和区财政厅已多次向国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汇报我区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鉴于西藏生态的重要性、退化的现实性和脱贫攻坚的艰巨性,给予西藏差异化补助。今年,我厅与区财政厅联合向全国政协提交了“西藏自治区关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提标扩面的建议”,建议对西藏草原补奖政策实施差异化政策,提高草奖政策实施标准。今后,我厅将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呼吁提高补助奖励标准。

三、关于扩大覆盖面的问题

一是实施封顶保底政策主要考虑对草原生态保护责任、压力大小和农牧业补贴政策的均衡性。农户和半农半牧户草原面积相对较少,且草原分布区域海拔相对较低、气候条件相对较好,草原生态保护责任和压力较小,同时农户和半农半牧户还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在享受耕地有关补贴政策的同时还可通过农业生产增加收入,而纯牧户草原大多分布在海拔高、气候条件恶劣区域,并且只有依靠草原发展畜牧业实现增收,因此限高保底政策仅针对纯牧户。二是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多次呼吁提高封顶保底标准,今年自治区政府出台“十项惠民措施”,将提高封顶保底标准纳入“十项惠民措施”,纯牧户限高标准、保底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5500元、1100元提高至6000元、1500元。

感谢您对我区农牧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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