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出台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政策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365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8-29 11:36:24

时间: 2020-08-29 11:36:24 来源: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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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台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政策建议的答复


格桑邓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发展,2016年10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对标“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重大政策体系,国家财政已设立农业生产发展、农田建设补助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三大资金专项,2019年对我区投入达到49.4亿元。

西藏是国家重要的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西藏农业发展。近年来不断加大对我区的投资力度,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在种植业方面主要实施了化肥、农药、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政策;在畜牧业方面实施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畜牧良种、基层动物防疫等补贴(补助)政策;在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方面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等补助政策,同时正在谋划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到一二三次全产业链。这些惠农政策的实施,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加快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由于我区自然禀赋不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农业生产发展的整体水平和效益还较低,且我区地方财政能力有限,在支持高原传统特色作物种植、畜禽养殖以及土地流转、农业灌溉等方面的政策体系还很薄弱,现行政策的执行标准也有待提高。为此,我区加大了与国家有关部委的衔接力度,提出了良种青稞种植免费供种、商品有机肥补贴、健康边销茶补贴、农业机械化作业补助、农村改革补助奖励、牛羊出售补贴以及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等重大政策建议,力争在“十四五”时期争取国家更多支持,深入推进我区农业农村改革,减轻农牧户和市场经营主体负担,提升我区传统、特色、优势农牧业发展水平。

另外,根据建议办理沟通过程中您提出的意见,我们进一步与国家电网、区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到目前我区包括农业排灌在内的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为全国最低,其中:中部地区和阿里地区价格为0.2元/千瓦时,昌都市为0.14元/千瓦时,但没有实施农业排灌用电差价补贴等政策,针对这个情况,由于农业排灌属农业机械化作业,后期我们将在农业机械化作业补助政策中进行争取。同时,我们将持续加大与自治区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逐步健全和完善以国家投入为主干、地方各级投入为补充的具有西藏特点的惠农政策体系,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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