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 发布日期 | 2024-03-28 18:07:12 |
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法治西藏建设全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内容,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第一议题”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组织专题学习24次,举办法治理论研修班6期,培训党员干部7200余人次,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组,征集322篇法治论文,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持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思想、意志、行动。
(二)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体推进,多次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会议等,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带头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以身作则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党员干部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自治区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从深化法治宣传、强化基层治理、抓实风险防控、规范决策程序、优化法治环境、做好法治保障等方面推进落实。各地(市)委书记、5个自治区政府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和3479名区市县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开展述法工作。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法治建设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制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具体贯彻意见,研究起草《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的贯彻落实方案,积极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常态化协作配合,着力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西藏落实落地。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职能
(一)强化行政立法保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研究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立法计划,颁布实施人民调解条例、登山条例,出台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推动18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修工作。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增设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开展立法培训,完成12件法规审查工作,对128件法规启动立法后评估。
(二)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制定自治区政府工作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法律顾问制度,深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组建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委员会,新聘任法律顾问10人。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政府规章备案6件、审查5件,规范性文件备案9件、审查31件。
(三)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执法权限下放和执法力量下沉,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一支队伍管执法”,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市场监管案件查办和民生领域执法检查。组建自治区级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队伍,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推行“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和减免责清单制度,加强案例指导,推动法官、检察官、警官同台以案释法。
(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235件、政协委员提案254件,沟通和答复率100%。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抓实行政复议与应诉,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举办首届“府院同堂”培训班,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依法受理复议案件275件、办结220件。
三、深化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制定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三年方案及年度要点,推动续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督查”和统一基础云、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项目。深入开展“服务事项快办行动”,制定容缺受理暂行办法,行政审批事项减少182个。建成全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及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编制自治区级权责清单。702个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驻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99个事项可全国通办、102个事项可西南地区通办,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达98.6%,“全程网办”达72.4%。
(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制订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举办“2023·中国西藏发展论坛”“第五届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和第三届中国西藏“环喜马拉雅”国际合作论坛等,着力打造西藏特点、边疆特色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展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和招投标领域专项清理整治,开辟重大项目用地审查“绿色通道”,制定工业用地“拿地即拿证”指引,深化食药环等领域源头治理,全区各类经营主体达48.23万户。出台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和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意见,积极推动全区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平台建设,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3亿元、招商引资扶持资金5亿元。
四、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
(一)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坚持以科学化的机制和常态化、法治化的理念,深化细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治理”模式,形成了“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基层治理架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通过中央复核验收。持续推进“法治公安”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处突体系。
(二)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2万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68万余份,受教育群众320万余人(次),深化拓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各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不断增强。
(三)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运行254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服务覆盖2000余个村(社区),72家律师事务所与189家民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免费咨询服务4.2万余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千余件。
(四)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建成27个自治区级金牌调解室,创建7个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设立86个片区化管理中心司法所,673个司法所辐射服务全区701个乡镇(街道),试点建设191个市县乡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年调解社会矛盾纠纷8100余件、成功率达96%。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工作部署,聚焦构建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全力打造效能匹配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温馨的服务环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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