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动态更新西藏自治区排污许可技术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480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11-03 18:45:02

时间: 2020-11-03 18:45:02 来源: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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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态更新西藏自治区排污许可技术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排污许可制度中咨询和服务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区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我厅拟对《西藏自治区排污许可技术专家库专家名单(2019年本)》进行动态更新。现向你单位征集推荐专家人选建议,相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入库专家应为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至少三年(含)以上,或排污许可工作二年(含)以上,或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要求;

(二)熟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防治技术、自行监测指南以及排污许可证监管等要求;

(三)熟悉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尤其是排污许可、总量减排、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领域;

(四)熟悉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尤其是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管理台账、环境执法等领域;

(五)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环评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环保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

(六)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七)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专家库的选聘与管理

(一)增补专家采用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推荐时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我厅将根据被推荐人或自荐人的专业或行业特长、背景经验进行遴选。

(二)对不符合要求的专家将不再聘用,对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的专家将取消其资格。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将专家信息表(格式详见附表)、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送到我厅或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罗强

电  话:(0891)6849100

邮  箱:Vae0607@163.com

附  件:西藏自治区排污许可技术专家信息表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西藏自治区排污许可技术专家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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