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评审专家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45 文      号 藏财债〔2020〕35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5-18 11:02:09

时间: 2020-05-18 11:02:09 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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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做好新增专项债券对应项目的储备和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实施方案、法律意见书和财务评价报告的质量,确保项目准备成熟一批发行一批,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拟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评审专家,形成专家库,建立我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专家评审机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熟悉政府专项债券相关法律、法规,具有项目收益债券项目审核涉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含3年),具备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者优先入库、优先选评;

(三)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四)不满60岁且身体健康能够赴西藏承担评审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审专家在专项债券项目评审活动中的基本职责

(一)严格遵守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准确把握项目收益债券项目评审标准;

(三)独立、客观、公正地作出判断并提出评审意见;

(四)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对外泄露评审情况、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评审活动的组织单位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评审专家在专项债券项目评审活动中的基本权利

(一)获取评审工作所需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二)对项目收益债券项目的独立评审权;

(三)获取项目收益债券项目评审劳务报酬。

四、评审专家申报方式

(一)报名可以采取个人直接报名和集体组织报名两种方式。

(二)申请人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xzczzwc2020@163.com。联系人及电话:苏秦0891-6284511。

申请材料:①西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③申请人学历证件复印件;④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⑤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⑥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证明材料;⑦其他证明材料。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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