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2019年19个县(区)退出贫困县(区)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25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9-12-23 12:55:49

时间: 2019-12-23 12:55:49 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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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村(居)退出与贫困县(区)摘帽考核办法〉的通知》(藏党办发〔2016〕33号)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2019年计划脱贫摘帽的19个县(区)在完成县(区)申请、地市初审、自治区实地考核评估和公示后,经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2019年12月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批准日喀则市谢通门县、江孜县、萨迦县、萨嘎县、拉孜县、南木林县,昌都市八宿县、左贡县、芒康县、贡觉县、察雅县,那曲市色尼区、巴青县、尼玛县、双湖县、申扎县,阿里地区措勤县、改则县、革吉县共19个县(区)退出贫困县(区)。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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