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5年)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082 文      号 藏商发【2017】226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18-11-26 16:52:00

时间: 2018-11-26 16:5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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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规划背景

农牧区市场体系是西藏自治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繁荣发展农牧区市场是建设西藏自治区社会主义新农牧区、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构建西藏自治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加强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对于促进农牧民增收、引导农牧区消费、推动农牧区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农牧区经济快速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

《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5)》(以下简称《规划》)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年-2009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1号文件,以及《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6]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流通函[2014]790号)、《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商综发[2016]224号)、《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商务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文件和相关规划编制。规划范围为西藏自治区农牧区范围。规划对象包括农牧区市场流通主体、农牧区消费品流通体系、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农牧区生产资料流通体系、重要商品储备体系及农牧区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等。规划期为2015-2025年,其中规划近期至2020年。

第二章 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统筹城乡、建设新农牧区等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初步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主导、零售服务为基础、商贸物流为支撑的多层次、多门类的农牧区商品市场体系,构筑了遍布城乡的商品流通网络,基本满足城乡居民生产和生活需要,进一步促进了农牧区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扩大内需政策的有效实施。一是流通规模稳步扩大。2005年以来,全自治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94%,2015年达到408.49亿元,较上年增长12.1%。二是农牧区商品销售网络实现全覆盖。截止到2015年底,全区共新建或改造8202家农家店、133个商品配送中心,建设205个乡镇商贸中心,商品配送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商贸服务中心覆盖率30%,农家店县、乡、村三级全覆盖。三是“新网工程”取得成效。通过“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工作推进,国家累计投入补助资金4394万元,完成农牧区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农副产品四大网络建设和农牧区商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29个。四是商品市场类型逐步完善。农牧区各类商品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覆盖日用消费品、农牧生产资料和农畜产品流通各领域,形成了批发与零售市场、综合和专业市场、有形与无形市场共同发展的格局。五是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迅速。个体工商户、运销户、经纪人、专业合作组织和商贸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快速成长,原国有商业、粮食和供销合作企业通过改制焕发新的活力,流通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开始起步发展,共同成为农牧区市场的主要力量。六是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稳步发展,连锁超市、农家店等新型业态快速布局,特色农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方兴未艾,电子商务应用开始起步。

自治区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市场对农牧民生活服务的能力还不适应农牧区消费快速增长的要求。部分地区农家店布局不尽合理,农家店直营店偏少、加盟店偏多,部分农家店存在“只挂牌、不改造、不配送”等问题,农家店存活率和商品配送率相对较低。农牧区商品质量、流通产业化水平和流通网络承载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农畜产品流通体系还不适应农牧区经济加快发展的要求。农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底子薄、投入少、人才缺、交易方式落后。大部分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长期处于出租铺位、场地的简单物业管理层次上。同时,流通组织化水平低,对农牧产业化的先导带动能力弱,影响了农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三是商业资源配置还不适应加速推进城镇化的要求。加快小城镇建设使农牧区的基础设施和集镇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与之配套的商业服务业未能同步发展,商业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影响了城镇整体功能的和谐发挥。四是流通社会化服务能力还不适应加快新农牧区建设的要求。农牧区流通领域的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等专业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市场监测和信息导向等公共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影响了新农牧区建设进程。五是地区分割还不适应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城乡分割、部门分割、地域分割等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也影响了区域统筹和互补发展的进程,不利于县域经济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

第三章 发展环境

大力推进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是自治区在新时期提出的新任务,也是自治区加快构建和谐西藏的战略要求。加快自治区农牧区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既有有利条件也需要克服较多不利因素。

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面临加快发展的良好条件。一是政策好。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了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为自治区商务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和动力。国家层面经济援藏、干部援藏、人才援藏、科技援藏等政策的完善,援藏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的建立,为推动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平台多。既有行业间垂直援建平台,又有自治区各地市与沿海、内陆省份援建平台,逐步形成发展理念、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紧密融合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商务部及全国商务系统加大支持力度,《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6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5]3107号)、《商务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对口援助与合作协议》、《商务部印发关于支持西藏加快发展项目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扶持政策成为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的新引擎。三是机遇新。国家着力扩大内需、完善促进消费政策措施,为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和空间。藏医药业、高原特色食品业、民族手工业等战略产业发展力度不断加强,实体经济载体不断强大,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为农牧区市场体系发展夯实产业基础。农牧区城镇化积极推进,为市场体系完善提供良好基础条件。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一带一路”倡议及面向南亚开放的大通道建设,为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了更大舞台。四是空间大。2015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4元,与全国人均收入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至2020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随着地区农牧民收入水平的不断增长,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消费层级不断提高、消费空间不断扩大。同时,“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环喜马拉雅经济合作带”两大区域经济战略推动,为自治区市场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发展空间。五是支撑强。铁路、公路、空港大建设,将极大推动商贸物流业分层分等网格化发展。自治区旅游大发展将促进旅游消费呈几何式增长,促进了外来消费留在自治区。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的应用,将加快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推动流通向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为新时期自治区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同时,自治区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也面临较多发展制约。一是缺乏规划,投入不足。农牧区市场发展缺乏统筹规划,长期以来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严重。二是消费增长制约因素较多。部分地区对拉动消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农牧民总体收入水平仍然偏低,消费环境有待改善,居民合理消费、理性消费观念尚需进一步培育。三是农牧区市场建设成本过高。随着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市场狭小导致农牧区企业发展积极性难以调动。市场组织化程度低,交通不便,运输距离远,运输损耗大,物流成本过高。四是商贸人才队伍建设任务艰巨。商贸能人不足问题在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中表现较为明显,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培育人才的机制和环境尚需较大改善。

第四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治藏方略,按照“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总体要求,把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市场体系建设的主线,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围绕提高流通效率、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商品质量、引导生产发展和拉动城乡消费,创新农牧区市场发展模式,着力解决制约农牧区流通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充分发挥流通连接生产与消费、农牧民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切合实际的自治区农牧区市场体系。

坚持统筹发展。积极提高对农牧区市场体系地位与作用的认识,统筹发展农牧区发达地区和偏远地区,统筹农畜产品进城和日用消费品下乡,统筹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共同发展,统筹商品流通与服务流通逐步融合。深入开发民族地区的优势资源,兼顾市场的建新与改旧,创新资源优势向市场优势的转化方式。

坚持民生优先。发挥公共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对民生性和公益性强的基础消费渠道、重点发展领域、重要市场主体、重大建设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基础供给保障渠道的建设,确保农牧民基本生活商品买得到、花钱少、用得好。

坚持重点突破。进一步树立开放理念和竞争意识,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抓大活小。政府主要抓市场体系的宏观调控,关注社会化流通服务平台、公益性基础配套能力、重要商贸功能区、发展带和辐射极建设,保持适当速度与合理规模,积极引导市场资源在具体项目的投入中不断优化行业结构与地区布局。

坚持创新为本。不断创新流通服务方式,提升流通服务功能,改进流通服务管理手段,丰富商品市场形态,推行新型流通方式,增强农畜产品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的供应保障能力。以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延伸优势产业链,拓宽优势渠道,打造优势品牌,加速推进农牧区流通现代化。

坚持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整合农牧区市场资源,发挥各类流通主体在农牧区市场建设中的网络和渠道优势,增强各种经济成分对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积极扶植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增强农牧区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能力,加快提高农牧区流通主体的组织化水平。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拓宽农牧业市场体系服务领域,全面提高流通产业素质,为农牧区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第二节 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2025年,自治区农牧区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基本健全,日用消费品、农畜产品、农牧生产资料和再生资源等流通网络趋于完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较快,流通成本大幅下降、流通效率明显提升,流通组织化水平明显提高。“大市场、大流通、大服务”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双向流通、内外贸融合与社会化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农牧区“安全、便利、品质”消费环境基本形成,农牧民消费潜力较好释放,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农牧区市场体系对西藏建设的助推作用显著增强。

具体目标:规划期,重点打造一个全新的农牧区消费网络升级版,加快农畜产品流通增值体系、农资服务专业体系、特色商品外销体系、商旅节会互动体系、重要商品保障体系、资源回收生态体系、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等七个体系打造,积极提高互联网、现代物流两种技术应用能力,形成自治区“172”农牧区市场体系。

一是流通服务设施趋于完善。2025年,农家店直营店占全部农家店比例不低于25%。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实现全区乡镇全覆盖。各乡镇至少建成1个标准化农畜产品市场。构建以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供销合作社及基层农牧民联合社成为产销对接的主力军。加油站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是消费能力不断扩大。规划期,自治区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2025年,全自治区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超1000亿元。三是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明显加快。2025年,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5%左右,县及县以下统一配送率近50%左右。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年交易额上亿元的县域商品批发市场10个,年销售额上亿元的流通企业15家。四是市场应急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2025年,农牧区市场统计监测体系功能完善,反应灵敏,市场调控的前瞻性、预见性增强。生活必需品自治区储备与地市储备、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储备制度基本建立,有效防范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五是安全消费环境初步形成。2025年,肉菜追溯、藏药材追溯等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商务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12312”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自治区农牧区全覆盖。

第五章 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

第一节 发展思路

用活两种机制,提升两种消费。一是充分认识自治区区域特殊性,加大政府配置资源能力,使资金、政策、土地等资源投放到民生性、公益性、基础性强的农牧区基础商业设施建设上,确保农牧民基础性保障型消费。二是充分认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政府规划引导、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监管市场的方式,促进农牧民发展性富裕型消费的繁荣发展。

紧抓发展机遇,突出四条主线。一是针对自治区“七区七带”农牧业分区发展战略和特色农牧产品,以农畜产品流通增值服务主线,按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分别构建“以商富农”的农畜产品流通增值服务体系。二是抓住全区铁路建设,连接新、青、川、滇境内公路和中尼公路、吉隆口岸公路建设,全区航空基础设施建设等机遇,加快推进农牧区商贸物流功能区和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三是通过重点建设吉隆、拉萨航空口岸建设,推进跨境贸易经济发展。四是重点结合西藏旅游、历史文化和民族节会,做好商旅文会一体化发展文章,推进农牧区特色商业发展。

同步发展节奏,推进四种融合。一是推进商业资源与自治区新农牧区建设融合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二是推进商业资源与自治区产业空间优化融合发展,产销互动。重点与拉萨市等“一江两河”、“四地三带”区域产业集群区,与城关区等主要产业节点空间布局相匹配,形成藏药材、冬虫夏草等自治区特色商贸集中发展区。三是推进商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相融合。按照生态西藏发展要求,重视生态商业经济和循环商业经济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四是推进商业资源与消费热点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并重发展,增强服务消费领域发展后劲。积极推进汽摩配、家电家具、信息产品、建材装饰和餐饮娱乐等消费热点和领域的市场建设。

创新商业模式,实现跨越发展。紧抓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发展机遇,针对自治区农牧区地广人稀特点,以电子商务进农牧区为重要抓手,促进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新信息技术、现代物流为支撑的农牧区产、供、销、配、采的信息对称化,加快启动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商业蓝海发展战略,突破单一依靠经营场地规模扩张的市场发展模式,打造以信息化为纽带、物流化为支撑的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跨越版。

第二节 主要任务

打造农牧区日用消费网络升级版。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方向,与新农牧区建设相配套,与居住形式变化相适应,健全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牧区日用消费品流通市场体系,积极发展以配送、连锁为基础的日用消费品服务体系,实现农牧区“基本消费”和“基本服务”基础流通服务设施“双基”全覆盖。一是积极发展农家店直营店。选取在交通便利、商品配送距离适宜的乡镇,围绕提升质量、提高效率,发展农家店直营店,重点解决农家店“只挂牌、不改造、不配送”问题。二是重点发展乡镇商贸综合体。结合乡镇商贸中心、镇村农牧区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推进主体多元化,逐步打造立足为农牧民提供集中服务,集商品销售、物流配送、餐饮、休闲娱乐、金融、通讯、再生资源回收、便民和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商贸综合体。适时将药品快批销售终端与乡镇商贸综合体建设相结合。三是积极发展农牧区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在交通便利、成片连块区域,按照县域人口规模,集中建设集交易、仓储、配送于一体的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四是积极完善农牧区商品配送体系。按照“一网多用,借船出海”发展思路,考虑利用邮政邮件配送体系、加油站油料配送体系、烟业烟草配送体系、自治区碘盐配送中心营销网络等现有相对成熟的专业配送体系,构建“多模式、同网络、共发展”的农牧区日用消费品配送体系,解决农牧区商品配送率低、周期长、成本高问题。五是提升农家店商品适销率。制定农牧区农牧民基本消费商品采购目录、商品品牌供应商采购目录,开发自治区农牧区自有品牌商品,重点加强农牧民喜闻乐见的如糌粑、酥油等商品采购和供应。通过商品、渠道的优化发展,解决目前农家店工业品多、民族商品偏少,商品适销率低的问题。六是挖掘普惠农牧民工作新亮点。在总结“家电家具下乡”圆满完成的经验基础上,实施“太阳能及太阳能电子商品下乡”新工程,重点提高农牧区家电利用率和偏远地区家电商品普及率,扩大农牧区消费,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七是培育农牧区现代货郎。积极发挥农牧区农牧民在商品流通中的主观能动性,在偏远地区、未通等级公路区域,依托小型货车、摩托车等农牧区常备交通工具,标准化、集约化设计现代流动货车,解决农牧区日用消费品流通的盲点和死角。八是引导和规范乡村集市发展。积极引导农牧民喜闻乐见的乡镇集市健康发展,重点提供硬化场地,解决场地卫生,及时发布产品交易信息,推进农牧区集市公共服务设施和能力的提升。九是加强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大型流通企业向农牧区发展。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扶持、信息咨询等多种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极具竞争实力和知名度的本地化龙头企业。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向农牧区延伸经营网络,增加农牧区商业网点,拓宽网点功能,支持流通企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营销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日用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辐射力。

创新农牧区农畜产品流通增值体系。以批发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建设和企业化管理,形成农畜产品的产地市场为基础、销地市场为引导、集散市场为枢纽、“农超对接”等多种对接方式为创新,多元主体参与,多层次的区域农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积极提高农畜产品商品率和优质率,构筑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适合自治区区情、产销平衡的农畜产品供给体系,实现自治区农牧业特色经济的加快发展。一是加快主要农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交通要道、经济核心区、农牧业重点产业布局、边境县,注重地区平衡,统筹考虑自治区各市县的交通、区位、经济状况和产业布局等情况,重点加强集散地和销地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自治区农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二是加强公益性强的农畜产品市场建设。积极推动出台并落实公益性强的农畜产品市场规划和建设,加快新建或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加快推进位于流通节点区域的农畜产品公共物流配送设施建设。三是强化产销衔接促进体系。积极推动农畜产品流通创新,加快构建以农批对接为主体、农超对接为方向、直供直销为补充、电子商务为探索的农批零对接等产销衔接模式,形成自治区“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农餐对接”为基础的农畜产品产销增值体系。积极培育和引进大型、综合性、核心型农畜产品批发企业。四是建设流通技术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物流业,支持批发市场建设大型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和冷链物流。支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实行电子结算、标准化销售和开展电子商务等流通模式创新。探索建立冬虫夏草等特色农畜产品拍卖市场。五是加快农牧区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加快主要农畜产品产区农牧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农牧区农村经纪人,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物流配送能力和营销服务水平。创新发展依托驻村工作站点形成农畜产品产销信息交流点和商品汇聚点,重点解决农畜产品交易信息不对称、商品化率低、交易量小散等瓶颈问题。六是建设高原特色农畜产品产地市场。以新建和改旧相结合,加快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农畜产品产销功能区。加快冬虫夏草、藏药材、油菜、林下产品、优质白绒山羊等特色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的产地市场建设,提高特色农畜产品出藏能力。加快粮食、蔬菜、水果、藏牦牛、藏猪藏鸡销地市场建设,满足自治区居民消费需求。

深化发展农牧区农资服务专业体系。以服务自治区农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调整优化农资供应结构,为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高效、安全农资产品,构建不断完善的“网络全、储备足、服务好、质量高”的为农服务体系。一是积极发展农资现代流通网络。鼓励通过兼并、联合、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规范现有农资流通网点资源,合理布局农资农家店。引导农资经营与农技服务相结合,加强农资市场的准入技术条件管理,大力推行农资品牌化经营,改善农资流通秩序。以服务农牧业产业化为重点,建立健全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农机具等专业市场和营销服务网络。二是完善农资配送服务体系。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以县级配送中心为支撑的县、乡、村多级配送网络,形成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营销保障体系。支持农资流通企业建立农资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农资流通过程质量管理,完善农资放心流通的技术控制。三是探索农资信用销售模式。创新农资流通方式,建立农资流通信用管理体系。探索开展以大型农资流通企业为核心、以银行消费信贷为基础、以农牧民专合组织为基本对象的农资信用销售模式,建立农资信用销售示范区,形成农资服务消费的新模式。

优化提升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市场主体和网络建设,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构建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一是完善供销合作社农牧区县(乡)联合社组织体系。加强乡镇供销社行业指导能力建设,采取提质与扩面相结合和“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加快发展农牧民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实现基层组织全覆盖。二是市场为导向、以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为机制,发挥自治区供销公司优势和作用。围绕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拓展经营领域,加快由单纯的农资经销商向农牧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创新经营模式。三是加快构建现代流通网络。优化流通网络,构建现代化、多层级、综合性的农牧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发展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牧区电子商务,积极开展电商扶贫。重点打造西藏特色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电商产业园区和特色产品加工园区,提高品质和品牌形象,提升西藏特产农牧产品市场辐射能力和产品附加值,推进集“产、购、销”一体化的新型农牧区现代流通经营体系建设,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

大力建设农牧区特色商品外销体系。着眼于建设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构建环喜马拉雅经济合作带、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完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着眼于建设面向内地、构建商品全域双向多边增值流通新格局,以自治区特色商品外销为引领,打造“南亚-西藏-内地”供销链。一是规划和建设西藏自贸区。推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建设以贸为主、贸工结合型的自由贸易区,促进商品、服务、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通过拉萨核心功能区和吉隆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扩大西藏自贸区资源外溢能力,提升樟木、亚东、普兰、里孜、陈塘、日屋商贸物流能力,形成连接南亚经济区和“一带一路”经济带重要增长极。二是推进特色商品边贸市场和边贸通道建设。积极推进边贸市场改造工程,以设点为主,加快仲巴、洛扎、亚东、普兰、察隅等地边民互市贸易发展;以设施建设为主,加快推进亚东乃堆拉等边贸通道建设,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健康快速发展。成立边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完善交易保障体制,实现边贸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加快跨境电子商务、金融结算发展。三是加快推进特色商品在内地销售。积极融入大西南经济圈,在“联手大开放、开发大西南”思想的指导下,加强与川、滇、黔、桂、渝等西南省区区域合作,促进自治区部分特色农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及南亚产品向内地城市的流通。四是加快整合自治区特色商品资源。以西藏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基础,大力推进品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特色农畜产品注册商标和原产地标识,依托天麻、冬虫夏草、松茸、核桃、高原有机茶等特色资源,积极申报国家绿色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产品,培育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将特色产业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

积极建设商旅文会互动体系。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彰显西藏厚积的人文历史、独特的民俗风尚,积极推进商贸流通业与旅游业、民族工艺品制作业、文化演出等特色产业融合发展,以商旅文会互动发展推动农牧区市场体系特色发展。一是积极建设旅游商品集散市场。加强旅游商品流通,推进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建设,重视自身发展和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联合,重点打造旅游商品集散市场。加快搭建旅游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进游客购物“门对门”商品配送,实现游客购物和商品携带分离,以“快乐购买、轻松购物”促进旅游商品销售增长。二是大力发展节会经济。在成功举办拉萨雪顿节、那曲赛马会等节会基础上,充分发挥自治区民族节日数量丰富、内容深厚、形式多样的优势,节会搭台,经济唱戏,引导和促进农牧区消费,吸引和提高外来旅游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三是大力发展藏家乐。加快完善吃藏家饭、品藏家菜、住藏家屋、体藏家情、享藏家乐等旅游商业服务业功能,开展赛牦牛、赛马等藏民族传统竞技比赛,推广戏剧、音乐、舞蹈等民族风情。深化藏家乐星级评价标准体系建设,促进藏家乐标准化、品质化发展。四是重点打造特色小镇旅游商业功能区。依托自治区然乌、鲁朗、泽当、纳木错等十大最美特色小镇建设,国际旅游小镇打造,融合旅游、购物、住宿、餐饮、休闲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造民族化、特色化、综合化的商业功能区。五是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乡村旅游商业集聚区。依托拉萨、林芝、日喀则等市文化村落,建设游客咨询中心、餐饮、住宿、休闲等网点,打造乡村旅游商贸集聚区,形成商旅互动发展新格局。

完善重要商品供给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调控和保障供应的能力,提升市场应对气候异常和价格波动的能力。深入贯彻“政府委托、部门监管、分级负责、企业代储”的实物垂直管理体制,确保储备商品“品种优、储量实、轮换勤、质量好、投放快”的发展要求。一是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认真落实市场调控工作,按照自治区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要求,加强对重要商品的储备监管。完善自治区储备与地市储备、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在农牧区建成“国家-自治区-地级市”三级储备体系。做好边销茶、冻猪肉、酥油和药品等储备品种的推陈储新工作,建立牛羊活体储备体系,完善边销茶、冻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加大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逐步将储备商品类别从粮、油、肉、茶等领域拓展到鲜菜、瓜果等生鲜商品领域。二是拓展储备商品的投放和配送体系。依托城市社区商业体系和县域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构建覆盖全区城乡市场的储备商品投放节点。依托城市共同配送点和农牧区末端配送点建设,构建连接商品储备基地和商品投放节点的物流配送体系。三是壮大龙头承储企业队伍。确定以重点骨干流通企业作为应急商品供应联系企业,做好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应急物资供应准备工作。鼓励骨干承储企业在经济相对发达、交通条件较好、人口较多、旅游业发展较快的县,建设兼顾商品配送和应急保障双重功能的商品配送中心。在偏远县建立边销茶和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四是完善应急调控快速反应机制。加快建立网络监测设施、监测样本企业和信息员队伍,督促各类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监测数据。切实抓好重大节日市场安排与动态监测,落实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预案,保证市场平稳运行。五是完善农牧区商品流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县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完善设施设备,扩大检验检测范围,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引导支持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畜产品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开展质量检测。健全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形成食品安全监控与保障体系。

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生态体系。再生资源回收生态体系建设是打造生态西藏重要举措,以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回收利用率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节能减排为目标,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环保无害化配套措施,打造再生资源回收体态体系。一是推进试点城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规范化发展。按照利于流通、方便交售的原则,在较为富裕、居住人群集中的城镇和旅游人口密集区域,推行定点回收与流动回收相结合的流通服务方式,布局“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的废弃物回收站点。结合街道管理、社区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实际,设置规范化回收站点。二是建设重点再生资源市场。结合自治区产业布局,在有条件的县城,规划建设报废汽车、废旧金属等再生资源市场,按标准完备储存、分拣、打包、交易、初级加工、信息处理等设施,形成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集中交易平台。三是稳步发展回收物流服务。按照集约发展的原则,逐步培育再生资源回收物流服务市场,鼓励地域性回收物流或综合利用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物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四是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加工体系,提高资源利用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技术升级,大力发展再生资源深加工,加大使用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建立上下游企业相互衔接、共生代谢、资源共享、环境友好的综合利用产业链。五是建立再生资源信息服务管理系统。支持和鼓励有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集散市场管理机构等利用互联网构建各类再生资源信息交流平台,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再生资源网络交易,探索建立企业化运作的自治区级再生资源产业信息中心和再生资源产业化交换信息中心,实现政府监管信息系统与企业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联网,构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积极推进“在线收废”联网建设。

加快提升现代商贸流通能力。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农牧区市场现代化发展,加快推进流通业增长方式转变,实现自治区商贸流通业跨越式发展。一是加快农牧区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建设。依托农牧区信息通信网络资源,重点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农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以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对象,开展县域农畜产品卖难预警、农超对接和网上销售等服务。建设农牧区产销信息管理平台,以连锁农家店和商贸综合服务中心为主要窗口,开展市场供求信息、农畜产品生产与深加工技术指导和农牧民就业创业帮助等服务,进一步推广农牧区商务信息服务。二是建设农牧区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建设由自治区监测平台、市县工作平台、监测样本市场和企业构成的农牧区市场运行监测体系,改进信息采集技术手段,提高农牧区市场预测预警能力。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农牧区市场供应与需求的走势分析预测。三是逐步推进电子商务服务和产业链协同服务。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与电信运营商融合发展,重点发展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充分发挥手机等电子设备在农牧区普及率高的终端优势,逐步建立农牧区市场体系买卖信息对称体系。四是加大企业信息化推进力度。鼓励商业龙头企业全面推广POS-MIS(银行卡支付系统)系统,积极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培育一批运营规范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大型超市、大型商场等商贸企业依托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资源,开展在线展示、采购、销售等电子商务应用,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五是试点建设电商园区。结合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技术,鼓励生产企业结合“线上”消费趋势,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重点发展藏药、民族手工艺品、地方特产等集加工、展示、销售于一体的电商园区。六是积极探索农牧区新型支付方式。鼓励支付机构在农牧区创新支付服务,丰富支付产品,提升社会支付效率,满足电子商务活动中多元化、个性化的支付需求。积极推动移动支付、电话支付、预付卡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业务在农牧区逐步、健康、有序发展,继续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应用,切实提高支付体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七是加快农牧区物流配送体系优化。在进一步推进农牧区商品配送中心建设的基础上,以提高配送率为发展目标,重点扶持龙头商贸物流企业和万村千乡企业,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形成社会化、市场化的农牧区商品配送体系。大力引进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企业在自治区设立商品分拨中心,完善农牧区电子商务配送网络,增强自治区商贸物流体系融入全国商贸物流体系的能力。八是积极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吉隆、拉萨等口岸电子商务应用,进一步推进“国内优质产品走出去”和“南亚特色产品引进来”,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九是拓展地域特色产品电商销售渠道。制定自治区特色农畜产品网络销售方案,开发和孵化适合网上销售的“网货”,重点打造“西藏自治区”地域品牌和特色产品品牌,引导电商企业与农牧业龙头企业对接合作,建立溯源体系,严格保证产品质量。加快自治区“三品一标”认证,打造适合网上销售的西藏手工艺品、藏药材、农畜产品等地域特色产品。十是开展利用电子商务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通过培训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致富带头人等方式,帮助贫困农牧区对接电商平台,打造电商扶贫示范村,带动农牧民脱贫致富。

第六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日用消费品“一核十极”商圈布局

规划期,在自治区农牧区构建“一核十极”农牧区日用消费品流通设施空间布局。拉萨市为核心,建设成为农牧区消费服务保障基地。桑珠孜区、卡若区、巴宜区、乃东区、那曲县、噶尔县、萨嘎县、错那县、拉孜县、措勤县等十县区为消费服务辐射极,形成农牧区日用消费品流通十大商圈。

图6-1 农牧区日用消费品“一核十极”商圈空间布局示意图

第二节 农畜产品市场“东、中、西”三圈布局

根据自治区农畜产品产业化能力、交通区位优势和商贸业基础,重点发展藏中、藏东和藏西三个农畜产品流通圈。

藏中农畜产品流通圈。藏中农畜产品流通圈在整个自治区农畜产品流通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以拉萨市为核心,山南市、那曲地区、林芝市和日喀则市的桑珠孜区、南木林县、江孜县、萨迦县、拉孜县、昂仁县、谢通门县、白朗县、仁布县等1区8县为一体。农畜产品对外流通主要通过贡嘎县和那曲县的批发市场来完成,并对自治区内部其它集贸市场进行货物配送和聚集。其中,贡嘎县依托拉萨贡嘎国际机场建成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空港产业园,建设贡嘎县农畜产品龙头批发市场。那曲县依托青藏公路和青藏铁路优势,建设农畜产品进出自治区最重要的集散地。农畜产品内部流通主要依托公路、铁路网络,在各县至少建设一处农畜产品集贸市场或批发市场,满足农牧民对农畜产品流通的需求。

藏东农畜产品流通圈。藏东农畜产品流通圈以卡若区为中心,昌都市其它县为补充,重点链接川藏、滇藏区域并向内地拓展。在卡若区建设农畜产品龙头型大型批发市场,依托川藏、滇藏公路和邦达机场实现与四川、云南两省及内地商品双向流通。在城关镇建设大型农畜产品批发市场,以茶马古道和317国道沿线城镇为依托,形成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农畜产品流通体系。

藏西农畜产品流通圈。藏西农畜产品流通圈以噶尔县为中心,通过建设噶尔县大型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带动G219、G318、S301、S206沿线二级农畜产品市场建设,承担自治区农畜产品边境贸易和与新疆地区农畜产品贸易职能。

图6-2 自治区农畜产品市场“三圈”空间布局示意图

第三节 边贸“二区六地多点”布局

坚持“开放带动、设施先行、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为原则,优化边贸市场空间布局,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加快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构建边贸节点“二区六地多点”空间布局,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

“二区”边贸建设。一是拉萨空港跨境合作拓展区。重点通过深化关检跨区域、跨部门通关合作,拓展空中国际通道,增强拉萨市面向南亚开放通道上的枢纽功能。积极推进空港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和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拉萨空港全能服务功能。二是吉隆跨境经济合作区。重点建设吉隆镇边贸市场、宗嘎边贸市场、贡当乡边贸市场等商贸功能区,优化边境贸易交易环境,加快配套建设商务服务中心,完善翻译、金融、审计、法律、咨询等商务服务功能,积极提高口岸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同时,吉隆镇边贸市场应加快建设国际保税物流区和农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进一步拓展国际商贸物流服务能力。

“六地”边贸建设。一是着力推进普兰、樟木边境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功能,并推进普兰向商品服务贸易和旅游服务贸易并重发展。二是积极推进日屋、陈塘口岸开放,全力推动亚东乃堆拉边贸通道建设。三是充分发挥里孜边境通道作用,形成对尼泊尔贸易的重要通道。

“多点”边贸建设。加强边民互市贸易市场建设,适当扩大互市贸易商品品种,加大工业产品、农畜产品、藏药材、林地产品等自产产品的出口。整合市场资源,以边贸市场规模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快仲巴县、萨嘎县、吉隆县、定日县、定结县、聂拉木县、亚东县、岗巴县、日土县、普兰县、噶尔县、察隅县等地区边贸市场的改造和提升。

图6-3 自治区“二区六地多点”边贸市场布局示意图

第四节 商旅文会融合发展功能区空间布局

构建与自治区旅游产业、文化产业、节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特色鲜明,消费旺盛的“一带二心、三廊四环、四合五区”商旅文融合发展功能区。其中:

“一带二心”融合发展功能区。一是重点以樟木、吉隆、普兰口岸为对外旅游交流窗口,以拉萨、日喀则等城市为旅游腹地,重点打造以旅游经济为主导的环喜马拉雅旅游经济带,发展成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旅游商业隆起带。二是围绕拉萨国际文化旅游中心、林芝世界生态旅游中心,在拉萨建设集合星级酒店、精品购物、国际餐饮、商务休闲于一体的高端旅游商业区。在林芝依托原生态资源,打造民俗文化、绿色餐饮、养生度假等藏家乐生态体验区。

“三廊四环”融合发展功能区。一是围绕茶马古道、唐竺古道、西昆仑廊道,凸显历史、文化、民俗等特色,以博物馆、纪念馆、博览中心为主要建设形式,打造历史文化旅游商业街区。二是依托旅游东环线、西环线、南环线、北环线四环线的打造,凸显区域特色,重点发展藏家乐,促进藏乡旅游消费特色化、规范化、品质化发展。

“四合五区”融合发展功能区。一是在大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合作区、陕甘青藏旅游合作区、中尼吉隆国际旅游合作区和冈仁波齐国际旅游合作区,以自驾游营地、自由行中心为主要建设形式,加强设置餐饮、休闲、住宿、西藏特色商品销售等网点,打造主题型、季节性、弹性空间商业功能区。二是在珠峰生态文化旅游区、雅砻文化旅游区、康巴文化旅游区、羌塘草原旅游区、象雄文化旅游区,重点打造融合特色购物、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综合服务于一体的旅游商业功能区。

图6-4 “一环二心、三廊四环、四合五区”商旅文会融合发展功能区布局示意图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自治区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商建发[2016]4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5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与政策促进,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凝聚社会力量推动自治区市场体系建设。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建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直属部门参加的流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流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流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制定和落实推进流通发展的政策措施。

坚持规划引领。各地市要根据本规划内容,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业态发展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各地要把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要与规划内容相一致。财政资金支持方向要与本规划确定的发展重点和领域相符合。

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各地将市场体系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列入鼓励发展流通设施目录,在制定调整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时,对纳入目录项目的用地予以重点保障。同时,在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相关规费以及减免税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企业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设施改建商业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当地政府批准可采取出让方式供地。对旧城区改建需搬迁的商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返还等量商业用地面积。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商业用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流通业。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各地市要设立流通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扶持流通产业规划编制、流通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和流通企业发展引导。各地市流通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年均增长应高于当地GDP增长速度。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免征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关于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关于减征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老字号、流通品牌等资产的抵质押融资。鼓励发展融资租赁、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业务。积极探新建设投融资体制,探索采用公私合作关系等投融资建设方式吸引国内外投资商和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建设。

加大农牧区公益性和准公益性商业项目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管护,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老社区应采取新建、改变现有设施用途等方式增加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保证每千人不低800平方米。

加强规划项目落地能力。动态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实施跟进机制,一是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保障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落地。二是与招商手册编制结合,按照本规划内容,并充分考虑投资商意愿,设置市场体系发展空间、地块情况、主要建设项目等,从招商转变为选商。三是与年度产业空间调整相结合,明确年度鼓励、适度、限制投资的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和落地区域。四是与重大项目库结合,明确年度跟进、服务、监管的重大市场体系建设项目,推动项目建设。

加强人才的引进与培训。要把引进和培养流通高级管理人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积极储备一批精通现代流通方式、现代连锁、经营管理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提高流通业的整体竞争力。重视农牧区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支持新型农牧民流通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农牧民商贸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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