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058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18-11-22 17:49:00

时间: 2018-11-22 17:49:00 来源:

背景色:

“十三五”时期是西藏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旅游业发展规划》)作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旅游业发展规划》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的工作总基调,坚持兴边、富民、稳藏的发展原则,以推进旅游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为推进西藏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旅游业发展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既要求从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出发,又要为西藏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旅游业发展规划》深入分析了建设高原和民族特色世界旅游目的地发展形势和有利条件,明确了旅游业发展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体现了各族人民意愿,是加快西藏旅游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发展背景

第一章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全区旅游业发展迅速,全面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体系,走向国民经济建设的前沿,实现由国民经济战略支柱性产业向主导产业的历史性跨越。

第一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主要成就

主要指标超额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接待国内外旅游者6789.88万人次,年均增长18.33%,其中,接待入境旅游者累计122.59万人次,接待国内旅游者累计6667.29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874.64亿元,年均增长23.77%。2015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018万人次,超出规划目标34.5%;实现旅游总收入280亿元,超过规划目标55.6%;旅游总收入相当于西藏国民生产总值的27.5%左右,超出规划目标7.5%;旅游从业人员达到32万人,超出规划目标6.7%;旅游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突出。

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旅游局升格为旅游发展委员会,使旅游业管理从传统行业管理向统筹协调、共建共治、上下联动转变,全区旅游业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类指导”的大产业综合推进的发展格局。全区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了对旅行社、旅游团队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了入境旅游团队的运行管理。通过制定实施专职、兼职导游管理办法,在全区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进一步规范了导游及旅行社管理。

产业体系更趋完善。按照“高端、精品、特色”的总体发展要求,着力推动文化旅游产品、休闲度假产品、乡村旅游产品、红色旅游产品、生态旅游产品、专项定制旅游产品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形成了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结构合理、互为支撑、较为完善的多元旅游产品体系。同时大力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体育、藏医药、农牧业、民族手工业等相关产业融合深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了多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截至2015年末,全区各类旅游企业近3000家,其中星级饭店(宾馆)近246家、国家A级景区104处(其中国家5A级景区2处),全行业固定资产接近200亿元,旅游业规模经济初步形成。

基础设施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快了旅游环线公路、旅游景区与旅游景区之间的公路黑色化,新建了一批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开展了旅游厕所革命,强化了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达到448.8亿元,其中财政投资金额达32.8亿元,社会投入416亿元;援藏项目力度不断加大,投资额达22.8亿元。签约项目33个,合同金额达387亿元。

品牌效应大幅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区品牌宣传和旅游产品营销有机结合,积极参加国际国内旅游宣传促销,加强旅游形象宣传片在全球144个国家和地区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十个一百”请进来感悟体验活动,依托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平台打响“人间圣地·天上西藏”品牌,与北京、上海、甘肃等16个省区市共同建设“青藏铁路沿线旅游推广联盟”,持续推出“冬游西藏”的主题宣传,加大优惠力度,形成综合旅游品牌影响力、旅游产品吸引力、旅游价格竞争力的立体宣传营销体系。通过立体性营销,进一步扩大了西藏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促进了西藏旅游客源市场的稳步增长。

富民惠民效应明显。“十二五”期间,全区大力发展以农家乐、藏家乐、牧家乐、休闲度假点、家访点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新业态,鼓励城镇居民和农牧区群众依托旅游发展,拓宽增收致富门路。全区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农牧民旅游服务技能培训,将旅游项目建设、强基惠民工作同旅游惠民富民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农牧民参与旅游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截至2015年末,全区从事旅游接待服务的农牧民达到2.9万余户,9.7万余人;农牧民星级家庭旅馆达到812家;实现旅游接待服务收入10.2亿元,人均收入1.05万元。

专栏1      “十二五”旅游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2015年

年均增速(%)

 2015年

完成程度(%)

旅游业总收入

180

20以上

282

156.7

旅游人数(万人次)

1500

17以上

2018

134.5

直接就业万人

30

7左右

32

106.7


第二节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基本经验

经验一:积极争取,主动作为,融入国家战略体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西藏发展旅游的重要性在全国“两会”多次被提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大会及一系列重要讲话中,作出了把“西藏建设成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指示,将西藏旅游发展提升到一个空前的高度;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从国家层面提出“支持拉萨国际旅游文化城市、林芝国际生态旅游区和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将西藏旅游发展推到了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的实质阶段。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沿边开发开放战略的实施,西藏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经验二:创新体制,上下联动,强化综合协调职能。“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提出了“将西藏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区主导的战略性支撑产业”和“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工作思路。自治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各地市、各部门统一认识,围绕旅游谋发展、作文章,不断优化发展模式,为加快旅游业发展提劲助力,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齐心协力发展大旅游的强大合力。同时自治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由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政府组成部门,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旅游规划、政策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等工作机制,更好地适应了新形势下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经验三:规划引领,科学管理,保障持续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区充分发挥旅游规划和政策研究的引领作用,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旅游业发展规划》,高标准编制了《西藏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中长期规划》《拉萨国际旅游城市建设规划》《林芝生态旅游大区建设规划》等区域性发展规划,完成了《墨脱县定制旅游发展规划》等全区21个边境县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了“西藏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研究”,全面系统地梳理了西藏旅游业发展中亟待国家及自治区层面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明确了走“高端、精品、特色”的发展路径,突出了在产业规划、行业监管、宣传营销等方面始终坚守生态、环保、稳定三条底线,确保了旅游业健康发展。

经验四:突出重点,人才兴旅,夯实旅游发展基础。“十二五”期间,全区全面加快旅游干部队伍建设,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职能等方面入手,通过人才引进、公招录用等方式从高等院校、基层选拔一批年轻干部,充实旅游行政管理队伍;组织全区旅游干部参加国家旅游局及相关部门的研讨班和各类培训,提高了西藏旅游管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积极探索和完善西藏导游资格培训和考试制度,全面推行导游持双证上岗制度,深入开展全区导游轮训工作,建立导游档案信息库。认真落实新一轮十年导游援藏工作,采取以“企业自主招聘、纳入援藏导游管理”的方式,稳步推进导游援藏工作市场化运作。

第二章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形势

自治区提出“十三五”期间将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对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全区旅游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第一节 面临的机遇

丰富的旅游资源有利于旅游业长足发展。全区地域辽阔,自然环境特殊,历史文化底蕴厚重,优势旅游资源富集,比较其他省市,西藏更具开发特色、高端、精品旅游的先天优势,特别是随着社会愈加稳定,经济发展更加繁荣,全区旅游业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旅游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到2020年,我区将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国力将显著提升,从旅游消费来看,全区居民收入水平稳步增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休闲时间持续增多,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从旅游供给来看,各类投资主体正在成立,旅游业将会受到各类资本的追逐和青睐,旅游产品将更加丰富;从旅游可进入性来看,连接区内外的交通基础设施将得到大力改善,全区所有县城通油路、所有建制村通公路,90%的乡镇和 40%的建制村通硬化路。

旅游业被确立为主导产业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旅游业由战略支柱性产业向主导产业转变,旅游规划将引领各类产业规划,各种资源将向旅游业配置,深度融合其他产业发展,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发展产业。

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为产业发展积蓄了强大的动力。“十三五”期间,全区将迎来黄金发展期,但面对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全区旅游同样进入矛盾叠加期和问题多发期。在处理这些矛盾和解决诸多问题的进程中,也必将进一步释放旅游发展的潜能。

“十三五”期间,我区旅游业面临不少挑战,主要是核心产品竞争能力不强、旅游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供需矛盾依然突出、旅游市场主体发育不全、旅游服务管理水平不高、公共配套设施滞后等。这些问题必须在“十三五”期间重点加以解决。

第二节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趋势

“十三五”期间,全区旅游业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地位主导化。随着时间推移,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与其他产业关联度越来越强,在统筹配置与系统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资源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旅游引领多规合一的作用以及旅游在国民经济中地位更加凸显。

产品精品化。人民群众休闲度假需求快速增长,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个性化、特色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高起点制定旅游发展规划、高标准打造旅游景区、高水平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体现地域、民族和时代特色的世界级旅游精品势在必行。

发展全域化。以抓点为特征的景点旅游发展模式向区域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共建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加快转变,旅游产业与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科技、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等产业深度融合,“旺季更旺,淡季不淡”的问题将得到极大的解决。

开放扩大化。打造无障碍旅游区将成为一项重要任务,区内七地市将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国内将进一步健全与重庆、四川、新疆、青海、云南等省份和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的合作机制;国际上,巩固与欧美、东南亚传统优势客源市场的合作,加快推动边贸城镇和口岸建设,积极打造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把西藏建设成为中国与南亚旅游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

第二篇  发展思路和目标

第三章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全委会议部署,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抓“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建设的战略机遇,按照“特色、高端、精品”的总体发展要求,以转型升级与提质增效为主线,主动适应新常态,扩大开放,加强供给侧改革,坚持依法治旅,健全生态保护机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精准扶贫,推进全域旅游,着力培育品牌、建设精品体系,将旅游业建设成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产业,建设具有高原和民族特色的世界旅游目的地。

第二节 发展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增强市场活力。加强旅游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旅游市场调节机制,着力清除旅游市场壁垒,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培育旅游市场主体,通过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等,形成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旅游发展新格局。

坚持统筹协调,增强发展后劲。正确处理好各地市旅游协调发展、城乡旅游协调发展、旅游产业结构协调发展、旅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旅游开发与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关系,不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促进旅游产业的结构优化与高度化,增强旅游发展后劲。

坚持绿色发展,提升综合效益。注重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文化遗产保护相协调,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做好与自然保护区规划的衔接,把旅游业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扩大开放,构建开放旅游。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强与周边省份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西藏在“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

坚持共享发展,促进旅游富民。研究和制定旅游发展共享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业开发经营。把旅游富民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旅游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旅游就业创业,提高农牧民收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让全民共享旅游业发展成果,全力推动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四章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目标

第一节 总体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在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保持增长、促进就业、惠及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全面接轨,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旅游产品体系更加丰富,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旅游业总收入、接待总人数、人均消费水平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旅游业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旅游形象更加鲜明,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旅游资源开发更加有序,旅游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农牧民收入明显增加,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全面提升,实现由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强区的跨越,建设具有高原和民族特色的世界旅游目的地。

第二节 规划指标

旅游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十三五”时期,旅游业发展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旅游产品体系更加丰富,旅游产业融合程度不断提高,旅游投资和消费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末,年接待游客量达到30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到550亿元。

旅游发展综合效益显著增强。旅游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明显提高,旅游业在目的地旅游形象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软实力提高、乡村扶贫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到2020年末,旅游就业人数达到50万人,农牧民参与旅游人数达到20万人,农牧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6000元,通过旅游业带动全区1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建成完善一批功能齐全的重要城镇及重点旅游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完成“五通两有”工程,到2020年,全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部通油路、通电、通水、通宽带、通无线网络、有环卫设施与咨询服务中心。新建和改扩建2000座厕所,实现旅游厕所“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免费实用、管理有效”。

旅游服务质量大幅提高。旅游市场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全区游客满意度评价体系逐步建立,旅游市场秩序显著改善,专业化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到2020年末,全区整体游客满意度水平达到90%以上。

旅游接待体系更加完善。到2020年末,创建10家5A级景区,拉萨、林芝建设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培育1家国家跨境旅游示范区,培育3-5家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型旅游集团,打造50个特色旅游小城镇和15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

专栏2  “十三五”时期旅游业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

单位

2015年基期

 2020年

年均增长率

旅游业总人数

万人次

2018

3000

8.25%

旅游业总收入

亿元

282

550

14.29%

旅游经济就业人数

万人

32

50

9.34%

农牧民参与旅游业人数

万人数

9.7

20

15.57%

旅游农牧民人年均纯收入

10300

16000

9.21%

旅游带动农牧民脱贫人数

万人

--

12(累计)



第三篇 主要任务

第五章 优化空间布局

围绕落实建设“具有高原和民族特色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目标,以世界顶级自然生态和藏文化资源富集地为基础,结合西藏当前旅游业发展实际和未来五年发展趋势,科学构建“12345”旅游空间布局:一心(以拉萨为中心)、两区(林芝国际生态旅游区、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三廊(茶马古道、唐竺古道、西昆仑廊道)、四环(东、西、南、北四条精品环线)、五圈(珠峰生态文化旅游圈、雅砻文化旅游圈、康巴文化旅游圈、羌塘草原文化旅游圈、象雄文化旅游圈),加快由景点旅游发展模式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

图5-1  西藏全区旅游空间布局示意图

第一节 建设拉萨旅游中心

加快建设和提升拉萨旅游中心,打造拉萨国际文化旅游城市,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引领,以拉萨主城区为重点,打造全域型都市旅游中心区,全面提高中心城区的旅游集约化水平,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区结构,构建宜居宜游的城市发展格局,提升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形象。进一步完善都市旅游功能区布局,构建都市旅游核心区、文化旅游产业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生态旅游延伸区的空间功能架构体系,重点打造拉萨中国西藏文化旅游园区和“香雄美朵”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完善老城区网格化综合型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博物馆艺术馆之城,着力改善特色休闲街区发展格局,成为统筹城乡旅游发展布局,推进全区旅游协调发展的中心和枢纽。加快推进拉萨市旅游精品景区开发,进一步丰富特色文化内涵,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打造布达拉宫景区、罗布林卡景区、八廓街历史文化街区、纳木错景区等一批世界级旅游精品,推动休闲产品精品化发展,积极培育消费新热点,依托特色小镇和特色村建设,发展城乡休闲游、特色文化游。完善拉萨对外的公路、铁路、航空交通体系,依托以拉萨为中心的东南西北四条旅游环线建设,优化内部旅游道路交通网络,大力发展城市绿色交通体系,提高交通的可进入性。做强特色旅游餐饮、住宿、旅游商品、旅游娱乐等要素体系,培育3-5家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扶持中小微旅游企业专业化发展,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拉萨的城市语言环境国际化、旅游营销国际化、旅游人才国际化、旅游公共服务的国际化发展,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的开放,提升旅游服务的国际品质。“十三五”期末,全市旅游业规模、服务品质、综合效益进入国内中等发达城市前列,将拉萨市建设成为青藏高原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的核心城市。


专栏 3  “十三五” 期间拉萨市旅游发展空间布局

“十三五”期间,紧紧围绕西藏自治区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和拉萨市打造“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拉萨市国际旅游目的地发展战略,结合“拉萨国际旅游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确定的布局,本着“中心转型升级,北部寻求突破,东西启动建设”的总体思路,全面优化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空间格局,构建全市“1133”的旅游发展空间布局。

一 核——城市综合休闲旅游极核

一 圈——环城市综合旅游圈

三片区——神山圣湖片区、湿地温泉片区、民俗文化片区

三廊道——拉那北廊道、拉林东廊道、拉山日西廊道


第二节 建设两大旅游区

建设林芝国际生态旅游区。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引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轴,以巴宜区为核心,向东辐射波密、墨脱、察隅,包括昌都邦达草原、丙察察公路、然乌湖及米堆冰川;向西辐射工布江达至拉萨市、米林至山南市,全域优化配置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充分发挥旅游+功能,推动绿色低碳旅游、生态休闲旅游发展,建设尼洋河旅游区、大巴松错旅游区、通麦易贡旅游区、波密冰川森林旅游区、横断山怒江峡谷旅游区、雅鲁藏布河谷旅游区、雅鲁藏布大峡谷等七大生态旅游功能区,建设一批生态旅游县、生态旅游特色小镇、生态旅游示范村,打造世界生态旅游精品。全域按景区标准统筹规划建设,重点完善318国道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林芝米林机场、拉林铁路、拉林高等级公路为主要交通集散枢纽,积极推进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和林芝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藏东南文化建筑风貌改造、民俗文化体验休闲街区、藏东南民俗文化创意展览中心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创新建设。举办雅鲁藏布大峡谷文化旅游节、林芝桃花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提升林芝在国内乃至世界旅游市场的影响力。积极创建林芝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一批高原湿地景区,推动原生态文化保护,将林芝建设成为西藏重要的生态旅游国际窗口。

打造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在我国境内主要为环喜马拉雅山脉相关区域,以阿里地区为主,普兰县作为核心,日喀则市的亚东、樟木、吉隆、陈塘、日屋、里孜等边境口岸(城镇)为重要节点;国外以印度和尼泊尔等国家毗邻地区为主。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对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形成以中缅印尼为核心的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旅游经济新高地和新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推进普兰边境旅游,重振吉隆边境旅游,恢复樟木边境旅游,制定和推进购物免退税、人民币离岸金融、投资门槛降低、审批程序简化等方面的综合性政策,创新跨境旅游合作模式。以边境为重点,促进道路、口岸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以及酒店、餐饮、交通工具等旅游设施升级改造。积极争取开发性金融支持,推动丝路基金、亚投行等在冈底斯国际合作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冈底斯国际合作区建设,推动旅游企业的自主研发和商业模式创新。注重人才在冈底斯国际合作区建设的先导和基础性支持作用,建立人才共享机制,与周边国家、地区共同培育国际化旅游人才。

第三节 打造三大旅游廊道

构建茶马古道旅游文化廊道。依托318、214国道,联合川、滇两省,打造川滇藏“茶马古道”生态旅游文化廊道。线路内容包括北线(川藏线):成都—雅安—泸定—康定—新都桥—理塘—巴塘—竹巴笼—芒康—左贡—邦达—八宿—然乌—波密—通麦—巴宜—工布江达—墨竹工卡—拉萨—江孜—亚东;南线(滇藏线):昆明—普洱—大理—丽江—香格里拉(中甸)—德钦—盐井—芒康—左贡—邦达—八宿—然乌—波密—巴宜—工布江达—墨竹工卡—拉萨。

专栏4茶马古道自驾、徒步体验游

在对接四川和云南徒步、自驾游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茶马古道的旅游品质,打响茶马古道跨区域旅游品牌。对接四川境内的成熟旅游线路,打通茶马古道北线—川藏线;连通云南丽江,做活茶马古道南线—滇藏线。丰富体验游产品业态,建设自驾营地、特色民宿、民俗演艺、餐饮购物、文化研修等项目,构建全方位、多业态的产品体系。

重点支撑景区景点(西藏境内):三江并流、怒江峡谷、芒康古盐田、然乌湖、雅鲁藏布大峡谷、南迦巴瓦峰、巴松错、羊卓雍湖、江孜古城、扎什伦布寺等。

打造唐竺古道旅游文化廊道。7世纪初,中国与邻国交往日益扩大,交通逐渐发展,于是又多了一条以唐蕃古道为基础,由拉萨不断向西拓展,经江孜、日喀则、定日、吉隆,进入尼泊尔达印度的大唐—吐蕃—天竺的古道。唐代吐蕃不断扩张,东进、西出、北扩,版图不断扩张,通外道路越来越多。其中吐蕃通往尼泊尔的蕃尼古道不但已经形成,而且还是一条繁忙的通外道路。唐蕃古道与蕃尼古道一经连接,就成为一条东起长安,西达印度的大唐—吐蕃—天竺古道,这条古道长达五六千公里,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古道之一。发掘唐竺古道(唐蕃古道、蕃尼古道)沿线历史文化资源,借助青藏铁路、中尼铁路全面加强与南亚国家的相通相连,使我区与南亚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形成有效的旅游开发与合作。积极开发青藏铁路、中尼铁路及317国道(那曲—昌都)、214国道(昌都—玉树—西宁段)和109国道(那曲—拉萨)沿线历史古镇、古村落、文化遗迹、名山大川等人文与自然旅游资源。主要旅游线路:西安—玉树—囊谦—类乌齐—丁青—巴青—索县—那曲—当雄—拉萨—日喀则—尼泊尔等南亚国家,在此基础上西藏境内重点突出:安多县—那曲镇—香茂乡—纳木错—班戈—色林错—普若岗日—尼玛—当惹雍错—申扎—德庆镇—羊八井—拉萨的西藏世界第三极国家公园(色林错片区)精品旅游线路。

专栏5唐竺古道旅游文化体验游

唐竺古道核心区域在西藏昌都、日喀则地区,“十三五”期间要重点丰富该区域体验游产品业态,建设自驾营地、特色民宿、民俗演艺、餐饮购物、文化研修等项目,构建全方位、多业态的产品体系。

重点打造景区景点(西藏境内):查杰玛大殿、丁青孜珠寺、卓玛谷、嘉玉桥怒江峡谷、索县荣布镇穹窿沟、纳木错、色林错、普若岗日冰川、当惹雍错、羊八井、陈塘沟、吉隆沟等景区;着力推出文成公主进藏游、古道徒步体验游、高原自驾游、高原铁路游、野生动物观赏游等产品。

打造西昆仑旅游廊道。加强与新疆喀什、和田等地区的区域旅游合作,构建从拉萨到新疆叶城(拉萨—日喀则—拉孜—萨嘎—仲巴—日土—新疆叶城)的“西昆仑”文化旅游带廊道,沿线串联起阿里经日喀则到拉萨的旅游景区景点,成为西藏西北部区域旅游发展的重要轴线。有序推出世界最高公路—新藏公路自驾体验游、草原湿地生态游、特色民俗节庆游、乡村休闲度假游等产品。

重点推出以冈仁波钦和玛旁雍错为依托的神山圣湖游、以古格王国遗址为基础的历史文化探秘游、以札达霞义沟土林为核心吸引物的高端定制游等旅游精品产品。重点打造古象雄文化旅游精品小环线,全长413公里,具体为:那木如乡(那木如温泉)—香孜乡(香孜古堡、霞义沟景区)—皮央东嘎洞窟遗址—土林大峡谷景区—古格王国都城遗址—千佛土林—玛朗峡谷景区—达巴遗址—东坡寺—穹窿银城遗址—古入江寺—门士乡,向西连接日土班公湖,向东连接神山圣湖景区。

第四节 打造四条精品旅游环线

以拉萨为集散中心,依托铁路、高速、国道、省道和机场,整合沿线重要景区、节点县市、旅游村镇的资源,重点打造西藏东西南北四条旅游精品环线,带动沿线地区旅游经济发展。

东环线:以拉萨和昌都为两端节点,打造拉萨—墨竹工卡—米拉山口—林芝—波密—八宿—昌都—类乌齐—丁青—索县—那曲—拉萨的旅游线路。

专栏6东环线旅游导览

支撑景点:布达拉宫、大昭寺、甘丹寺、自贡梯寺、松赞干布出生地、日多温泉、巴松错、南迦巴瓦峰、雅鲁藏布大峡谷、鲁朗国际旅游小镇、通麦国家地质公园、波密桃花沟、嘎朗湖、波密冷杉林、然乌湖、来古冰川、古盐田、曲孜卡温泉、卡若遗址、查杰玛大殿、孜珠寺、羌塘草原等。

西环线:以拉萨和阿里为两端节点,打造拉萨—曲水—浪卡子—江孜—白朗—日喀则—拉孜—聂拉木—萨嘎—仲巴—普兰—噶尔—改则—尼玛—申扎—班戈—纳木错—拉萨的旅游线路。

专栏7西环线旅游导览

支撑景点:雄色寺、俊巴村、羊卓雍错、卡若拉冰川、江孜古城、帕拉庄园、白居寺、嘎东寺、扎什伦布寺、萨嘎古城、珠穆朗玛峰、西夏邦马峰、雅江源、神山圣湖、科迦寺、穹窿银城、札达土林、古格王朝、托林寺、札达霞义沟、阿里烈士陵园、阿里暗夜公园、班公湖、西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当惹雍错、色林错、纳木错、楚布寺等。

南环线:以拉萨和林芝为两端节点,打造拉萨—墨竹工卡—工布江达—巴宜—米林—朗县—加查—桑日—泽当—琼结—措美—洛扎—浪卡子—曲水—拉萨的旅游线路。

专栏8 南环线旅游导览

支撑景点:布达拉宫、大昭寺、甘丹寺、自贡梯寺、思金拉错、达古景区、雍布拉康、藏王墓、哲古草原、勒布沟、库拉岗日峰、卡久寺、普莫雍错、拉多藏湖、拉姆拉错、布丹拉山、拉加里王宫、达古景区、雍布拉康、桑耶寺、多吉扎寺、南伊沟、雅鲁藏布巨柏、羊卓雍湖、曲果日当寺、柳梧达东村等。

北环线:以拉萨和那曲两端节点,打造拉萨—当雄—那曲—索县—嘉黎—太昭—墨竹工卡—达孜—拉萨的旅游线路。

专栏9北环线旅游导览

支撑景点: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羊八井、念青唐古拉山、卓玛峡谷、赞丹寺、亚拉山、阿扎湖、彭措、太昭古城(茶马古道与唐蕃古道汇集地)、日多温泉、松赞干布出生地、直贡梯寺、甘丹寺。


第五节 构建五大旅游圈

构建珠峰生态文化旅游圈。以珠穆朗玛峰主要自然资源为依托,结合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以日喀则市为主要承载范围,与拉萨和阿里联动,加强与尼泊尔、印度、缅甸等周边国家的合作,重点开发珠穆朗玛峰、扎什伦布寺、萨迦古城、江孜古城和喜马拉雅五条沟等景区,重点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城镇和乡村。重点发展佛教文化体验、后藏风情观光、高原古城休闲和珠峰登山运动等业态,打造生态休闲产业群,逐步把珠峰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成为西藏历史文化与珠峰生态旅游重要目的地和联通南亚的门户旅游区。

构建雅砻文化旅游圈。以山南泽当镇为中心,发挥雅砻文化的资源优势,以及处于藏中经济圈的区位优势,发展以藏源民族文化为底蕴,以历史文化古迹、高原山川河谷、森林湖泊等为特色景观,以风景游览、文化探源、生态康养、休闲体验及科教活动等为主要功能的文化旅游区,着力联动拉萨、林芝、日喀则,逐步把雅砻文化旅游圈建设成为特色藏文化旅游目的地。

构建康巴特色文化旅游圈。以昌都镇为中心,以康巴文化为特色,发挥壮美江河峡谷、“茶马古道”品牌以及藏东门户的优势,抓住西藏东西旅游发展轴以及大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规划建设的战略机遇,联动拉萨以及周边四川、云南、青海等省份,逐步把康巴文化旅游圈建设为联动大香格里拉的门户旅游区。

构建羌塘草原文化旅游圈。以那曲镇为中心,以羌塘草原文化为特色,涵盖那曲(藏北)唐蕃古道和青藏铁路(公路),包括高原游牧风情、原始苯教文化、高原野生动物、唐古拉山-怒江源风景区等高原特色旅游资源,以青藏铁路、青藏公路和317国道为开发轴线,以色林错、当热雍错、普若岗日冰川、独骏大峡谷等为依托,内联拉萨,外通青海,逐步把羌塘草原文化旅游圈建设成为青藏线上的旅游“明珠”。

构建象雄文化旅游圈。以狮泉河镇为中心,以象雄文化为特色,重点打造古象雄文化旅游内环线,向西连接日土班公湖,向东连接神山圣湖景区,联动区内拉萨、日喀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外印度、尼泊尔等邻国,将其建设成为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目的地。

第六章  打造产品体系

“十三五”期间,按照“特色、高端、精品”的总体要求,依托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实施差异发展,全面提升旅游产品的档次和层次。

第一节 打造拉萨国际文化旅游产品

以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为核心,重点发展历史宗教文化、城市休闲、高原会展节庆、乡村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将其打造成为世界级旅游精品。

专栏10   “十三五”拉萨国际文化旅游产品体系

3大战略产品:都市休闲旅游、民族文化旅游、高原生态旅游。着力发展都市非物质文化旅游,发展文化创意旅游和城市休闲度假产品,将拉萨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休闲胜地。依托中国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香雄美朵”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等,大力开发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旅游演艺,提升雪顿节、藏历新年等节庆活动的品牌美誉度,打造达东村等一批民族文化旅游村镇。打造拉鲁湿地国家湿地旅游目的地,着力发展娘热沟、夺底沟、拉萨河等城郊生态休闲旅游,保护性开发林周旁多水库湖泊旅游区、当雄羌塘草原湿地、林周热振国家森林公园、墨竹工卡雪绒藏布流域、尼木森林湿地等综合性生态景区旅游产品。

2大专项产品:会展旅游、红色旅游。健全会展旅游综合服务体系,推进东城新区商务会展服务区建设,将拉萨建设为重要的国际高原高端会展旅游城市。推进红色旅游发展,着力建设完善拉萨烈士陵园红色旅游景区,推进尼木烈士陵园综合环境改造,加强与周边旅游项目产品融合发展,丰富红色文化体验内容。

3大特色产品:农业旅游、温泉旅游、体育旅游。积极创建曲水秀色才纳等国家现代农业庄园,推进达孜、堆龙德庆、曲水建设环城农业旅游目的地,建设当雄羌塘草原牧场旅游区和墨竹工卡、尼木原生态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区。深入挖掘“温泉+藏医药”康养旅游内涵,加快建设当雄县羊八井温泉旅游小镇,高水平开发日多、德仲、邱桑等温泉资源,打造一批温泉疗养基地,综合开发藏医养生、食疗药疗、保健服务等高端康养项目和产品。着力建设墨竹工卡县雪绒藏布漂流旅游基地、当雄县登山运动旅游基地、达孜县徒步旅游基地、林周县航空和水上运动旅游基地。

1个5A级自然景区:纳木错。依托纳木错优质的自然山水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丰富纳木错旅游产品体系,将纳木错打造成为国家5A级景区和我国重要的湖泊旅游目的地,全面提升纳木错作为高原型旅游观光地在国际和国内的旅游影响力。加快高原生态目的地的建设进程,强化纳木错与念青唐古拉山、扎西半岛、保吉山以及两侧山体、湖泊的有机联系,构建“神山圣水”目的地生态大格局。系统开发纳木错、念青唐古拉山等重要生态旅游资源,展现纯美高原的生态特色。提升目的地绿化覆盖率,保护纳木错环线植被,高标准维持大气、水、噪声等环境条件,做好环境卫生治理。


第二节 打造林芝国际生态旅游产品

全力推动国际生态旅游城市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发展G318线、丙察察线、林邛公路等经典自驾旅游线路,重点建设以墨脱、鲁朗、巴松错、雅鲁藏布大峡谷为代表的生态旅游景区,做好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推广。推进旅游与农业、体育、藏医药、会议、科教、文化等领域的融合,开发徒步、滑翔、自行车、藏医保健、避暑康养等特色产品。发展南伊珞巴、察隅僜人、墨脱门巴、巴松错工布的乡村民俗体验产品,将其打造成为世界级生态旅游区。

专栏11  “十三五”林芝国际生态旅游产品体系

3大战略产品:高原生态观光、健康休闲度假、高端户外运动。依托森林雪山、冰川峡谷、高原湖泊、特色乡村、动植物等优势资源,发展生态观光旅游。以舒适宜人的气候、珍贵的温泉医药资源等为载体,大力发展避暑养生、温泉度假、休闲养生等健康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积极发展山地徒步、汽车越野、漂流探险、航空体验、冰雪运动等高端户外旅游产品,举办水上竞技、自行车骑行、徒步运动、攀岩速降等旅游赛事类产品,推进将巴松错建设为西藏户外运动示范基地。

3大特色产品:乡村休闲、民俗体验、文化创意。发展农业休闲、牧场休闲、工布人家等乡村旅游产品,有序推进林芝镇、米林镇、布久乡、鲁朗镇、羌纳乡等旅游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以门巴、珞巴等特色民俗体验旅游产品,打造传统特色文化村落,推进林芝创建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发展文化创意旅游,在巴宜区建设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藏东南旅游文化创客基地,支持依托传统文化艺术、民族手工业和现代化设计研发西藏特色旅游商品,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制造业;推进米林镇建设藏医药文化主题特色镇,推进发展扎贡沟黄牡丹藏药谷生态文化旅游,支持建设米林藏医药旅游文化产业园,实现藏医药观光研学、医疗康养一体化发展。

3大新型产品:生态科考、历史体验、红色研学。加强与科研院所和专业教育机构的合作,重点发展以尼洋河、大巴松错、通麦易贡、波密冰川森林、雅鲁藏布河谷和大峡谷生物多样性科考、地质科考为典型代表的生态科考旅游,积极申报生态研修教育示范基地。有序发展历史文化体验旅游,深入挖掘工布文化内涵,将乡村大地景观、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打造为旅游特色,建设林芝非物质文化旅游示范基地。积极发展以通麦-易贡红色旅游景区为主体的红色旅游,丰富红色旅游文化展示内容,开展红色教育培训。

1个康养旅游基地:易贡国家级康养旅游基地。依托易贡国家地质公园,以国内最大的海洋性现代冰川群、雪山、冰湖、峡谷、瀑布、温泉、森林、铁山、茶场以及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人文景观为基础,积极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建设自治区级疗养基地,打造成为集休闲度假、避暑疗养、温泉养生、健康养老等于一体的国家级康养旅游基地。


第三节 打造冈底斯边境旅游产品

围绕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开发神山圣湖宗教朝觐、象雄文化体验、高原主题摄影、乡村观光休闲、高原探险科考等旅游产品。重点发展神山圣湖、札达土林、古格王国都城遗址、班公湖、阿里暗夜公园以及札达、改则、日土、革吉野生动物保护观赏等旅游精品,重点开发古象雄文化旅游精品内环线,拓展喜马拉雅五条沟精品旅游。

专栏12   “十三五”冈底斯边境旅游产品体系

发展边境商贸旅游。以普兰、樟木、吉隆、亚东、日屋(陈塘)等边境口岸(城镇)为依托,对接国家沿边开发开放战略,着力构建以旅游产业为基础的边境旅游商贸发展支撑体系,推进国际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中尼民族风情商业街建设,打造特色边陲旅游小镇。依托千年古寺科迦寺、科迦村特色民俗节庆(男人节)、贤普林寺、塔尔钦佛事活动、历史文化遗址等旅游资源,结合边境商贸,开发边境旅游。

创建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充分利用普兰口岸境外气候温润、森林茂密、山川秀美、民俗独特的自然和文化优势,推动与缅甸、印度、尼泊尔等周边国家的边境旅游合作开发,探索边境旅游发展新模式。

有序发展朝圣旅游产品。充分发挥冈底斯山脉和珠穆朗玛峰在世界各族文化中的重要地位,申报神山圣湖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珠峰世界自然遗产,有序发展朝圣旅游。

推出札达霞义沟高端定制旅游产品。以札达霞义沟土林地貌景观和古格王国古城遗址群为资源基础,创意开发摄影摄像、科学考察、文化体验等专项旅游产品,推出高端定制旅游。

拓展喜马拉雅五条沟系列精品。以亚东沟、陈塘沟、嘎玛沟、樟木沟、吉隆沟为基础,形成以边境自驾游、商贸购物游为先导,以生态体验徒步游和休闲度假游为特色,以历史文化观光为辅助的产品发展体系。


第四节 打造五大旅游圈特色产品

依托五大旅游圈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有序推进各区域重点旅游产品发展。

珠峰生态文化旅游圈:进一步做强宗教文化旅游,做大登山、探险等专项旅游,做特边境商贸休闲旅游,逐步推进自驾徒步、乡村体验、民俗节庆、科考摄影、温泉养生、城镇休闲等特色旅游,建设珠峰国家登山旅游基地,打造珠峰世界级中高端登山徒步探险旅游目的地品牌。

专栏13登山生态游和边境商贸游

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日喀则市为中心,发挥珠峰、扎什伦布寺等世界级旅游吸引物以及边境区位的优势和潜力,实施沿边沿路的“点轴”开发战略,积极发展自然文化观光、边境口岸商贸旅游和科考探险旅游,重点发展两条国际环线:加德满都—樟木—日喀则—拉萨—加德满都;加德满都—樟木—萨嘎—仲巴—阿里——吉隆—加德满都;打造珠峰之旅、红河谷之旅、雅江源之旅等三条精品线路;积极开发亚东沟、陈塘沟、嘎玛沟、樟木沟、吉隆沟等喜马拉雅五条沟精品,将本区逐步建设成西藏历史文化与珠峰生态旅游重要目的地和联通南亚的门户旅游区。

雅砻文化旅游圈:围绕“藏民族之宗,藏文化之源”主题,加快推进雅鲁藏布江观光带建设,做精做优藏源圣地文化旅游品牌,加快羊卓雍错、拉姆拉错、勒布沟及扎日精品景区建设,着力发展雅砻文化体验、宗教朝觐、乡村休闲度假、民俗文化节庆等旅游产品,切实打造藏源文化旅游基地。

专栏14民族民俗文化体验游和生态科考游

以“一心(雅砻河谷景区所在的乃东县城泽当镇为中心)、三片(依托主要游览路线形成三大游览片区:泽当-桑日-曲松-沃卡-神湖一线的东部片区,泽当-雅鲁藏布江-桑耶一线的西部片区,泽当-藏王墓-哲古湖-雅拉香布雪山一线的南部片区)、四核(以雅砻河谷景区、藏王墓景区、桑耶景区、雅鲁藏布江景区作为风景区的四个游览核心区域)、多区(风景区分散的各景区、景片和景点)的空间布局为引领,大力推进和发展多种形式的藏文化休闲体验游。适当发展以传统手工业、特色民族手工业、畜牧业和特色高原食品深加工为主,适合本地区发展的相关产业,积极发展氆氇、藏毯、邦典、藏香及藏医药等特色产业。

康巴文化旅游圈:突出“康巴文化”“三江并流”“茶马古道”等资源优势和G317、G318、G214沿线的区位优势,依托芒康盐井、然乌湖、来古冰川等精品景区,有序推进冰川科考探险游、茶马古道自驾游、康巴文化体验游、温泉藏医药养生游、洒咧营地休闲游、森林健康旅游、红色旅游等产品。

专栏15民俗文化体验游、生态科考游和徒步自驾游

重点打造两个中心城镇(昌都古城旅游中心、芒康古盐田旅游中心)、三个副中心(然乌湖、类乌齐、江达岗托)和三条精品走廊(香格里拉景观大道、唐蕃古道、茶马古道),建设成为大香格里拉的门户旅游区、康巴文化旅游的核心区和示范区。

羌塘草原文化旅游圈:全面整合那曲地区高原游牧风情、草原文化、羌塘可可西里野生动物园、唐古拉山—怒江源风景名胜区等高原特色旅游资源,着力打造高原草甸观光摄影、羌塘文化体验、冰川雪山科考、野生动物观赏游、研学旅游、藏医药健康养生、格萨尔文化旅游、古象雄文化长廊游、唐蕃古道游等定制化、高端化旅游产品或线路。

专栏16   野生动物保护观赏游

以申扎县为基地,联动纳木错、错那、当雍惹错、普若岗日等区域的优势资源;整合申扎县、尼玛县、双湖县、班戈县、安多县、当雄县 6 个县域靠近国道、省道两侧 200 米外具有野生动物观赏价值的区域,开创以探险、高海拔原生态体验、科学考察等为主题的高端生态旅游品牌,构建高端观光产品系列、自由度假体验产品系列、定制旅游产品系列、文化旅游产品系列等4 个系列产品支撑的多元旅游产品体系,建设世界级的野生动物观赏旅游目的地。

象雄文化旅游圈:以象雄神秘文化、神圣信仰和神奇自然为核心吸引物,整合阿里地区神山圣湖、古格王朝遗址和札达土林奇观等西藏独有的生态和文化旅游资源,以狮泉河镇为中心,积极推动普兰口岸建设,全面推进南亚朝觐祈福旅游市场开拓。

专栏17   象雄文化高端定制游

打造札达土林(霞义沟)精品景区:发挥札达县香孜乡霞义沟土林地貌景观稀缺独特的特点,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融合当地民歌、宣舞等特色民俗文化,开发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建设霞义沟定制旅游景区服务营地,选择适宜区域建设热气球、直升飞机飞行体验点,打造多元化的土林观光体验产品;依托独特的地质风貌,发展科考研学、摄影徒步等特色旅游产品。

打造古象雄文化旅游精品环线:依托札达土林(霞义沟)景区,打造古象雄文化旅游精品小环线,全长413公里,具体为:那木如乡(那木如温泉)-香孜乡(香孜古堡、霞义沟景区)-皮央东嘎洞窟遗址-土林大峡谷景区-古格王国都城遗址-千佛土林-玛朗峡谷景区-达巴遗址-东坡寺-穹窿银城遗址-古入江寺-门士乡。


第五节 打造红色旅游精品

构建红色旅游发展核心板块。结合地域特色,形成“一个核心景区、六大示范景区、两大重点发展区”的红色旅游板块。一个核心景区:拉萨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包括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楼旧址、拉萨烈士陵园、青藏铁路拉萨站、西藏军区军史馆、尼木烈士陵园等景点。六大示范景区主要包括:江达县岗托红色旅游景区、波密红色旅游景区(红楼、将军楼、十勇士纪念碑等)、那曲县革命烈士陵园、山南烈士陵园、江孜红色旅游景区(江孜古城、宗山广场、抗英遗址)、改则县英雄先遣连遗址。两大重点发展区分别是山南红色旅游区和昌都红色旅游区。

丰富红色旅游产品内容。深入挖掘西藏红色文化内涵,积极发展百姓喜闻乐见的红色旅游项目。鼓励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形式旅游融合发展,支持红色旅游文化为主题的演艺、影视等软项目开发。结合西藏和平解放、自治区成立等重大纪念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红色旅游主题教育,举办各类红色旅游赛事,进一步营造红色旅游氛围。对建设年代久远的纪念馆、博物馆等红色景点重新规划设计,引进现代技术更新陈列方式,以情景再现及游客互动等形式增强游客体验。

第七章  发展旅游新业态

第一节 实施“旅游+”融合发展战略

实施“旅游+”战略,推动旅游与藏医藏药、城镇化、教育、文化、体育、农牧等融合发展,拓展旅游发展新领域。

旅游+藏医藏药。以区内丰富的医药资源为基础,开发以藏医藏药为特色的系列康养旅游产品,支持培育藏医药品牌,延伸藏医药产业链。利用本地文化元素突出的医疗机构、藏药企业、老字号名店、药材种植基地等资源,在拉萨、山南、林芝等旅游客流大,医药丰富的地区,建设一批具有西藏特色的藏医药旅游城镇、文化街区。加强区内合作,打造一系列主题鲜明的藏医药特色旅游线路,开发一批与医药养生、高原观光、文化体验等密切相关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举办一系列影响力大、符合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藏医药健康服务展览活动,打造一批藏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若干集藏医药研发、生产、参观、休闲、购物、康养、体验等为一体的健康养生综合体。

旅游+新型城镇化。结合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加强城镇风貌保护,做好山岭、河流、湿地、林地等自然景观及古建筑、古街巷、特色民居等人文景观修复与保护,延续传统格局,保护历史风貌。合理规划建设旅游住宿、旅游购物和旅游厕所等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旅游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精心筛选城镇旅游特色项目,培育有特色、有优势、有市场、有效益的城镇旅游支柱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建设旅游文化产业园区,以鲁朗国际旅游小镇为龙头和示范,辐射、带动一批中小企业向产业园区聚集,建设一批民俗风情小镇、特色旅游小镇,提升旅游城镇可持续竞争力。

旅游+教育。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研学旅游的重大机遇,积极整合全区的教育、文化、自然、宗教等资源,以教育培训机构、旅行社、俱乐部、社会团体、中小学校、普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元化机构为平台,积极培育研学旅游专门服务企业。开发若干适合不同年龄段、主题鲜明的旅游线路,着力打造西藏研学旅游品牌。加强与地方旅游、教育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与中医药博物馆、景区、高校、社区、科研机构等不同机构合作机制,实现广大青少年“游”、“学”合一。在全区范围内创建一批自治区级研学旅游基地,做好住宿、研修、交通、餐饮等配套设施建设。

旅游+文化。积极推进旅游体验+藏民俗文化传承。支持建造、维修藏民族博物馆、民族文物古迹,征集、收藏、展览、研究民族文物及民族传统文化,抢救濒临损毁、正在迅速消失的重要民族文化和民族民俗文物,挖掘民族文化旅游体验产品内涵。积极推进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泽当镇、林芝八一镇等地的历史文化休闲街区、特色民族文化休闲街区,以及日喀则、江孜和萨迦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民族特色文化街区等项目的建设。以冈仁波齐、玛旁雍错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旅游开发+神山圣湖朝圣文化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吸引更多国内外游客及印度、尼泊尔等周边国家香客朝圣旅游。

旅游+体育。充分发掘体育旅游资源,积极开展徒步、露营、探险、攀岩、定向越野、山地自行车、野外生存等项目。建设以户外运动小镇、旅游度假村、山间营地、体育训练营地、服务区为保障基地,山涧游憩小道、健身步道、自驾游线路为轴线,各类山地户外运动项目为支点的融运动、旅游、度假、养生于一体的高原运动产业体系。以竞赛表演为重点,大力发展高原体育赛事,推动节庆体育赛事常态化、全域化。巩固和深化“一地一品牌”办赛模式,办好地方特色鲜明、社会影响大、群众参与广的体育赛事。运用市场机制,引导支持社会力量策划、引进和举办体育赛事;完善旅游景点体育休闲服务设施,创新体育设施运营模式,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提升体育休闲环境和产品质量。

旅游+特色农牧业。加快旅游+农牧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在藏西北、羌塘高原南部、藏东北、雅鲁藏布江中上游区、雅鲁藏布江中游—拉萨河区域、尼洋河中下游、藏东南等七大农牧业生产区,加快建设藏西北绒山羊、藏东北牦牛、藏中北绵羊、藏东南林下资源和藏药材、藏中优质粮饲、城郊优质蔬菜和藏中(东)藏猪藏鸡七个特色农牧业产业带,打造西藏地区农牧产品国家地理标志,提高旅游纪念品的竞争力。打造农林牧休闲旅游观光购物体验基地。加快建设墨竹工卡沙棘观光购物基地、尼木藏香观光购物基地、林芝松茸观光购物基地、山南青稞观光购物基地、日喀则鲜蔬观光购物基地、昌都盐井盐田观光购物基地,以及那曲羌塘草原、拉萨当雄草原、昌都邦达草原、山南哲古草原、日喀则谢通门草原、佩枯草原、阿里巴嘎草原等畜产品基地,建立连接农牧产品生产方与消费者的B2C模式,培育农牧类旅游产品的可持续竞争力;依托区内丰富的森林、草甸等资源,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开发森林生态保健和康体娱乐旅游产品、体验型旅游活动项目。

旅游+民族手工业。推进旅游纪念品品质提升+民族手工业权益保护。加快制定并实施藏毯、藏香、藏刀、唐卡、氆氇等产业领域的技术规范标准。积极组织参加区内外旅游纪念品评比和展示交易活动,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与地方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拳头产品。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落实市场整顿,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民族文化的知识产权;加快民族手工艺旅游商品地理标志保护,树立本土手工艺旅游商品品牌形象。评选一批自治区级“民间艺术之乡”,重点加快昌都嘎玛民族手工业乡、江达波罗民族手工业乡建设,强化本土手工艺旅游商品核心价值。明确各地市的名牌产品培育目标,对自治区政府命名的西藏名、优、新、特产品和国家、自治区评定的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获奖产品实行优先扶持政策,提高本地手工业旅游商品知名度、大力发展旅游购物业。


专栏18 旅游+其它产品

推进旅游+美丽乡村。大力培育和扶持以休闲农业、乡村度假、古镇村落、特色民宿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新业态。

推进旅游+商务会展。以拉萨市为中心,发展会展旅游与会展经济、培育会展品牌。

推进旅游+交通。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探险旅游,支持重点旅游地区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创新开发自驾车旅游产品。

旅游+社会保障。配套建设一批养老公寓、疗养基地等,打造1——2个集旅行、保健、疗养等为一体的国际养老聚集区。


第二节 促进旅游产业升级

培育特色餐饮品牌。筹划建设藏餐集聚区,打造集藏餐展示、教学、餐饮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街区,扶持一批民族特色餐馆。支持西藏各民族特色餐饮产品的开发与创新,研究民族特色餐饮菜谱;鼓励改良藏餐风味,融合其他菜系,开发更加符合现代游客饮食习惯的民族特色餐饮。引导餐饮企业设计具有民族特色的餐厅、餐饮服饰、菜单,提高餐饮文化品位。举办西藏美食节、名厨大赛等,选拔一批民族餐饮知名品牌和人才、培育西藏特色餐饮品牌。鼓励发展川菜、粤菜、鲁菜等西藏主要客源地菜系品种,以及西藏其他民族特色菜品,形成多元化特色餐饮体系。

提升住宿业服务品质。鼓励在条件成熟的拉萨、林芝、日喀则等城市建设氧舱酒店,实现全天24小时供氧。制定具有民族特色的星级酒店评价标准,引导地方酒店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推进现有饭店设施更新,提升饭店服务品质。引导开发一批藏医疗养生酒店、温泉度假酒店、户外探险酒店、雪山酒店等主题酒店,积极发展精品酒店、经济型酒店、酒店公寓、青年旅社、家庭旅馆、胶囊公寓等酒店业态,重点支持在各县域建设一批设施舒适、服务规范、清洁卫生的经济型酒店。积极引进悦榕庄、安缦、地中海俱乐部、花间堂、柏联集团等高端度假酒店群落,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公司合作,培育精品度假品牌,提升本地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优化旅行社行业。积极壮大本地旅行社规模和实力,支持本地旅行社在成都、重庆、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主要客源地设立分社、门市部。支持本地品牌信誉度高、规模大的旅行社,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整合其他地区的旅行社。培育本地民族特色的旅行社品牌,加快推进旅行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游客满意度。

加快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实施西藏特色旅游商品品牌推广计划,打造以“人间圣地·天上西藏”为总品牌的西藏民族旅游商品体系,制定西藏旅游商品三级名录,对旅游商品进行精细化管理。促进西藏本地特色商品提档升级,加强旅游商品的包装、宣传以及售后配套服务。定期组织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设计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旅游艺术品、旅游纪念品,打响西藏旅游购物品牌。实行西藏旅游商品品牌认证,对于获奖的商品,政府给予重点扶持。开展全区诚信旅游购物示范街区和诚信旅游购物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强各地市旅游购物街区的科学规划,提高旅游商品研发和设计能力。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鼓励农副土特产品通过旅游渠道销售,增加农牧民收入。

打造现代休闲娱乐产业体系。推进“一城一街区”建设项目,对传统的拉萨八角街、罗布林卡路、康昂东路、日喀则旅游购物街、山南白日街、林芝土特产品商业街等改造升级。根据地方文化和风俗,适度发展康体疗养、酒吧、歌舞表演、餐饮、KTV、电影院、商场等休闲业态。将藏文化深厚的赛马会、沐浴节、雪顿节等与游客需求进行对接,打造更具观赏性、体验性的节日活动。

建设旅游产业园区。重点建设拉萨中国西藏文化旅游园区、日喀则后藏文化旅游风情园区、山南泽当休闲产业园区、林芝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香雄美朵”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

专栏19产业园区产品内容

拉萨中国西藏文化旅游园区。推动拉萨特色藏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和引入文化休闲娱乐、民族手工艺品产销、创意产业园、特色民俗村、旅游演艺、旅游购物、餐饮、主题酒店等旅游项目。加大《文成公主》演艺项目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辐射力。加快园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将文化旅游园区打造成西藏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发祥地、西藏特色旅游产品标准输出地、西藏特色旅游产品交易基地、休闲度假基地。

日喀则后藏文化旅游风情园区。提升改造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喜格孜步行街吉林风情园,加强游步道硬化、给排水改造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商业接待设施建设,丰富旅游业态,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将其打造成集旅游住宿、特色餐饮、民俗展示、藏戏表演、旅游购物、珠峰摄影与奇石展览馆等为一体的综合产业园区。

山南泽当休闲产业园区。完善泽当产业园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商业接待体系,建设包括旅游信息服务、游客集散、旅游交易推广、旅游商品购物、休闲娱乐、文化演艺等在内的大型旅游综合体,将其打造成泽当城区的副中心。

林芝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以生态保护为特色,以自然遗址、林海、雪山、牧场草原、乡村山水田园为载体,整合旅游要素与功能,加强相关产业链的融合,打造集生态农业、休闲养生、健康医疗、户外运动、影视拍摄制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旅游综合体。

“香雄美朵”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对拉萨现有旅游产品进行有益补充,形成香料产业、净土健康产业、特色民宿服务、养生休闲、文化体验为一体的产业园区。


第八章  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十三五”时期,推动乡村旅游的个性化、特色化、市场化发展,以乡村旅游发展助推精准扶贫,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 优化乡村旅游发展格局

将旅游目的地的规划设计理念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之中,突出高原特色、民族特色,整体提升乡村旅游品味。围绕中心城市,打造“环城、依景、沿线(路、湖、河)”的乡村旅游集聚区,重点打造拉萨环城休闲文化旅游带、日喀则山南乡野风情旅游带、林芝昌都森林度假休闲旅游带等特色各异的乡村旅游带。

专栏20   “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的乡村旅游带

拉萨环城休闲文化旅游带:鼓励以传统村落、高科技农业园、特色采摘园等为基础,发展高品质的乡村民宿、度假农庄、养生基地、乡村俱乐部等系列旅游度假产品。挖掘温泉养生资源,构建温泉养生方式,打造精品温泉旅游度假区。依托并深入提炼环城文化资源,丰富宗教文化旅游内涵,推出文化研修体验度假产品。积极探索主题公园与生态休闲度假的有机结合,通过主题公园实现集观光、休闲、娱乐、度假于一体。

日喀则山南乡野风情旅游带:以保护和彰显农区原真性、旷野性为特色,立足乡土文化特色,营造乡村大地景观,推出乡野徒步采风、藏家生活体验、生态果园游览、自然风貌参观等乡情浓郁的乡村旅游产品,实现乡村种植、自然观光、民俗体验、休闲度假的融合发展。

林芝昌都森林度假休闲旅游带: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为重点,完善森林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和设施,集聚森林游憩、疗养、研学、藏医药等功能,发展鲁朗、易贡、南伊沟等一批“森林小镇”,打造一批“森林人家”,实现森林乡村旅游与精准扶贫的有机融合。依托自然资源,结合气候、生态及藏医理疗等优势条件,开发养老休闲度假产品,形成银龄人群为主要客源的养老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系列。依托森林、湖泊等资源,推出登山、跑步、骑行等山地湖泊户外体验旅游产品。


第二节 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推动乡村旅游由乡村观光向乡村体验、乡村休闲度假转变,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开展乡村旅游示范县(镇、点)规模化创建。积极引导乡村地区旅游资源丰富或特色产业集聚程度高的乡镇积极创建旅游风情小镇,将旅游风情小镇打造成乡村旅游发展的新引擎。积极引进文创人才和社会资本打造个性化、特色化乡村民宿、精品度假农庄,发展高附加值乡村旅游,打造“西藏人家”乡村旅游品牌。依托乡村旅游开展乡情教育,推出一批以乡情教育为特色的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十三五”期间,实施乡村旅游改革示范点建设工程,建立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十三五”期间,高标准规划建设10个乡村旅游示范县、50个乡村旅游风情小城镇和15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

专栏21 “十三五”期间建设的乡村旅游示范县(镇、点)

10个乡村旅游示范县:曲水县、当雄县、定日县、拉孜县、错那县、米林县、巴宜区、芒康县、那曲县、普兰县。

50个乡村旅游风情小镇:拉萨市羊八井镇等7个,日喀则市吉隆镇等10个,山南市杰德秀镇等8个,昌都市然乌镇等7个,林芝市易贡乡等8个,那曲地区雄美镇等5个,阿里地区巴嘎乡等5个。

15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拉萨市桑木村等14个,日喀则市扎西宗村等36个,山南市阿扎村等31个,昌都市瓦巴村等19个,林芝市巴卡村等28个,那曲地区文部南村等12个,阿里地区科迦村等11个。


第三节 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

实施乡村旅游“畅通工程”,重点优化城市中心区、重点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区(点)之间的旅游道路,将乡村旅游集聚区的连接道路建设纳入交通路网规划,彻底解决乡村旅游发展的进入性问题,确保旅游村庄、旅游乡镇与骨干旅游线路 “连线成环”。加强和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建设15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的“六小工程”和“三改一整”工程,推进“厕所革命”向乡村旅游延伸,全面改善乡村旅游接待条件。

专栏22 “十三五”期间乡村旅游示范村“六小工程”和“三改一整”工程

“六小工程”:确保每一个扶贫村建1个停车场、1个旅游厕所、1个垃圾集中站、1个医疗急救站、1个农副土特产品商店、1批旅游标识牌。

“三改一整”:改水、改厕、改厨,修整院落。


第四节 开展乡村旅游精准扶贫

整合扶贫区域的旅游资源,区、地(市)、县(区)三级旅游部门联动,确定旅游扶贫的重点区域和实施计划。组织开展旅游规划公益扶贫行动,鼓励规划设计单位与试点村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旅游项目规划,在经费上予以扶持,支持重点乡村旅游项目的实施。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培训工程”,培养一批致富带头人,“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区旅游扶贫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

发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探索建立乡村旅游合作模式,成立由农牧民参与的旅游经营实体,整体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推动农副土特产品通过旅游渠道销售,增加农牧民收入。不断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实施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吸引大学生回乡发展旅游,支持旅游志愿者、专业文创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驻村帮扶、创业就业,打造乡村旅游创客空间。到2020年,全区培育15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创客基地”。

专栏23 “十三五”期间乡村旅游创客基地打造计划

拉萨市4个,日喀则市3个,林芝市3个,山南市2个,昌都市1个,那曲地区 1个,阿里地区1个。


第九章  加快智慧旅游发展

“十三五”时期,以互联网和现代通信技术为基础,全面推进“旅游+互联网”,加快全区智慧旅游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在西藏旅游信息化建设中的深入应用,推动西藏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第一节 加强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等重点涉旅区域无线网络建设,推动游客集中区、环境敏感区、高风险地区物联网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 WiFi信号在3A级以上景区、自治区级以上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示范区(点)核心区域和客流集中区域全覆盖。

第二节 构建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

建立全区统一的旅游基础信息数据库,推进旅游信息的自动化采集,全面收集涵盖旅游资源、旅游要素、气象监测、公共安全、游客动态、生态环保等相关信息,为加强旅游业的实时动态管理提供依据。构建全区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平台,建立旅游与公安、交通、统计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形成旅游产业大数据平台。到2020年,实现全区所有旅游大巴、交通重要节点、4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人流集中区、环境敏感区的人流、位置、环境的实时监测。

第三节 打造智慧旅游云服务体系

依托旅游产业大数据平台,实施全区旅游信息化综合提升工程。具体包括:搭建旅游产业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合理引导游客行为,提升旅游舒适度。完善旅游电子政务网络,优化各类旅游政务管理系统功能和架构,实现旅游政务管理智慧化。建设统一受理、分级处理的旅游投诉处置平台,健全旅游公共信息网络查询服务。构建以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为依托的旅游信息发布平台。建立旅游市场信息化监管平台,支持和引导建立旅游市场专业化线上平台,依托线上平台建立诚信体系、落实服务标准,建立政府支持的市场化诚信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第四节 推进智慧旅游融合发展

推进“互联网+旅游目的地”建设,以拉萨、日喀则、林芝、昌都等为重点,建设一批智慧旅游城市,并以此为依托建设跨区域智慧旅游带。

专栏24  “十三五”期间跨区域智慧旅游带建设

以拉萨为中心,涵盖日喀则、林芝、昌都等区域,具体包括:

1.智慧旅游城市:拉萨市、日喀则市、林芝市、昌都市。

2.智慧旅游县(区):芒康县、八宿县、波密县、巴宜区、工布江达县、堆龙德庆区、城关区、桑珠孜区。

3.智慧旅游景区:芒康盐井、雅鲁藏布大峡谷、易贡康养旅游区、然乌湖米堆冰川、巴松错、纳木错、布达拉宫、大昭寺、羊卓雍错、珠峰北坡大本营等。

开展智慧旅游建设试点,建设一批智慧旅游城镇、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乡村。

专栏25  智慧旅游试点

1.智慧旅游城镇试点:以泽当镇、八一镇、昌都镇、那曲镇、狮泉河镇为试点,提升游客服务、旅游监管、应急救援智能化水平,推动区域内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乡村融合发展,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2.智慧旅游景区试点:以3A级以上景区为主,实现4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强化景区微信平台、旅游营销平台、旅游电商平台、电子门票营销平台建设,实现景区资源监测、运营管理、游客服务智能化。

3.智慧旅游企业试点:以旅行社和星级饭店为重点,推进智慧旅游企业建设,支持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业务及流程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持企业改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提升电子商务服务水平,创新第三方金融服务,完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以及信用体系,提升企业智能服务水平。

4.智慧旅游乡村试点:加大乡村旅游信息设施建设,开发涵盖乡村旅游图景的微信应用。促进乡村旅游经营者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推广旅游产品,推动在线旅游运营商积极拓展乡村旅游市场,依托农牧区电商网络平台推动乡村旅游商品销售,提高乡村旅游电子商务水平。


第十章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五”时期,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全面加强旅游交通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旅游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第一节 大力推进厕所革命

加强政策引导、标准规范、技术创新、典型示范,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使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持续推进“厕所革命”。结合高寒缺氧的区情实际,实施厕所技术革新行动。倡导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探索厕所网络化监管模式,依托智慧旅游建设,建立厕所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施厕所扶贫行动,吸纳贫困群众通过参与厕所管理实现持续稳定脱贫。引导游客爱护设施、文明如厕,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的厕所文化。

专栏26  “十三五”期间“厕所革命”“两步走”计划

第一步:到2018年底,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厕所2000座,实现旅游景区、旅游干道、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游乐场所、休闲步行区的厕所的目标。

第二步:到2020年,实现旅游景区、旅游干道、交通集散地、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区等厕所全部达到优良标准。


第二节 全面加强旅游交通建设

统筹“建设具有高原和民族特色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两大战略,制定实施促进旅游交通融合发展的意见,围绕全区旅游景区等主要吸引物布局,按照互联互通、快捷进出的原则,以航空、铁路、高等级公路为主骨架,干线公路、景区专用道路为补充,完善旅游交通布局,推动旅游交通大数据综合性一体化应用,构建方便快捷的现代旅游综合交通体系。

专栏27  西藏现代旅游综合交通体系

航空:形成“一枢纽、两通道、三支撑”民航机场运营格局,以拉萨国际文化旅游城市、林芝国际生态旅游区、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批通用机场,增加至主要客源地直航航线航班,优化旅游旺季航班配置。一枢纽:建设拉萨贡嘎机场为国际航空枢纽;两通道:建设拉萨贡嘎机场、林芝米林机场为进出藏航空通道;三支撑:建设日喀则和平机场、昌都邦达机场、阿里昆莎机场为区内支线航空支撑。

铁路:围绕“五条出区、三条出境”的西藏铁路网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重点打通西北、西南两个方向,“十三五”期间重点推动川藏、滇藏铁路建设,加快推进拉林铁路工程建设,加强拉日铁路沿线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拉萨至日喀则铁路沿线旅游专列运输能力。推动铁路旅游经济圈发展,积极发展铁路旅游。五条出区:青藏铁路、川藏铁路、滇藏铁路、新藏铁路、玉昌(玉树昌都)铁路。三条出境:吉隆口岸铁路、亚东口岸铁路、普兰口岸铁路。

公路:按照自治区公路建设“国省干道高等级化、农村公路网格化、边防公路畅通化”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重要交通干线连接景区的道路建设,到2020年,实现4A级以上景区和国省道网的连接畅通,3A级以上景区通油路。加强中心城市、重点城镇与景区之间的交通设施建设和交通组织,实现从机场、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到主要景区交通的无缝衔接。依托国省道沿线旅游资源,以川藏公路国家级旅游风景道建设为核心,以G109青藏公路“唐蕃古道”、G317川藏北线、G214北线“唐竺东古道”、G214滇藏公路“茶马南古道”、G318中尼公路樟木口岸段、S204中印公路“唐竺古道”亚东口岸段、中尼公路吉隆口岸段、中尼公路普兰口岸段、G219新藏公路等为重点,加强沿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风情小镇、特色村寨、汽车营地、绿道系统等规划建设,形成品牌化交通旅游廊道。

乡村旅游公路:实施乡村旅游集聚区、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区旅游道路通达工程,提高乡村旅游重点村道路建设等级。实施“旅游+道路养护+精准扶贫”,解决乡村旅游公路养护等问题。推进乡村旅游公路和旅游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完善日常养护。鼓励各地开通城市中心直达郊县乡村旅游区的旅游专线,推进在乡村旅游区优先建设标准化的自驾车房车营地。


第三节 加强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旅游集散体系建设。建设拉萨(城关区)、日喀则(桑珠孜区)、林芝(巴宜区)三大国际大型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依托交通重要节点,积极推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中型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有序开展县(区)级重要旅游交通节点小型旅游服务集散中心建设,形成便捷、舒适、高效的集散中心体系。完善旅游咨询中心体系,2020年前,实现重点旅游城市、旅游线路、旅游景区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完善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开展交通线路旅游指示标识标准化行动,将通往3A级以上景区、乡村旅游点的标识纳入道路交通标识设置范围,在旅游场所设置藏汉英三种语言指引标识。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制定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的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结合“西藏健康之旅”建设,大力实施旅游“供氧革命”,2020年前,实现主要旅游中心区、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以及机场、车站、道路沿线重点服务区、商业步行街区、星级饭店供氧服务站全覆盖。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五通两有”工程。

专栏28  景区“五通两有”工程

五通:到2020年,实现3A级以上景区全部通油路、通电、通水、通宽带、通无线网络。

两有:到2020年,实现3A级以上景区全部有环卫设施、有咨询服务中心。


第四节 提升旅游安全保障能力

实施旅游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结合旅游大数据平台及云服务系统建设,构建旅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旅游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应急救援队伍等为一体的西藏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系统,加快推进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开展旅游安全风险提示、景区景点最大承载量警示等安全服务,深化旅游保险合作机制,全面提升旅游安全保障能力。

专栏29   旅游本质安全提升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编制《西藏重点景区旅游安全与突发事件应急规范》和《西藏国际旅游紧急救援服务指导手册》,推进西藏旅游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旅游安全服务流程。

安全生产能力:落实旅行社、饭店、景区安全规范,全面实施旅游客运车辆“导游专座”制度,推动旅游客运车辆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监控,建立旅游包车安全运营及动态监管平台,实施旅游用车联合检查制度,加强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管理,加强旅游场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景区景点最大承载量评估及管控,持续提升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应急救援体系:采取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由拉萨国际旅游应急救援中心、六地市国际旅游应急救援亚中心、县级旅游应急救援服务点组成的三级国际旅游安全救援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紧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西藏旅游应急救援体制和机制,完善西藏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以及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保险合作机制:完善旅游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保障额度,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水平。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机制,推动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大巴及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责任保险发展,加强跨区域旅游保险合作。


第十一章  扩大区域旅游合作

“十三五”时期,积极对接国家开放总体战略,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大力建设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着力建设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务实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与青海、甘肃、新疆、四川、云南等周边省区的区域旅游合作;逐步扩大西藏对外开放区域,全面推进打造无障碍旅游区。

第一节 扩大国内旅游合作

优化与青藏铁路沿线及周边省份的旅游合作,打造青藏之旅。深化青藏铁路沿线及周边省份的合作,共推唐竺古道旅游品牌。依托青藏铁路沿线旅游推广联盟,促进区域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市场推广一体化进程,加强国内外市场宣传推广,支持沿线各省份围绕青藏铁路沿线旅游资源,整合开发以“美丽中国·天路之旅”为纽带,适合国内外游客的系列旅游产品,充分发挥联盟作用,共同打造“北京至拉萨·宗教文化之旅”“上海至拉萨·江河思源之旅”“广州至拉萨·绿色生态之旅”“重庆或成都至拉萨·西部风情之旅”“西宁或兰州至拉萨·神奇天路之旅”等五个品牌,拓展青藏铁路旅游国内外客源市场。

强化川滇藏旅游合作,共建香格里拉国家旅游品牌。依托川滇藏区域格局,把茶马古道、香格里拉、格萨尔王、三江并流(怒江、澜沧江、金沙江)创建成中国香格里拉国家旅游品牌。联合举办香格里拉国际旅游推介会,建设“昆明一大理一丽江一德钦一芒康一八宿一波密一林芝一拉萨一那曲一昌都一甘孜一成都”“昆明—大理—怒江—察隅—波密—林芝—拉萨”大香格里拉国际旅游精品线路。

深化川渝藏旅游合作,构建西藏——长江上游旅游经济带。依托川藏铁路和川藏高等级公路建设及长江旅游带发展机遇,深化川渝藏合作,深化打造318景观大道,以链接川渝藏旅游精品线路组织为纽带,打造长江上游生态旅游品牌。借力长江经济带旅游媒体联盟,加强与旅游界的协作互动,发挥区域大市场的集聚辐射作用,推介长江源青藏高原旅游资源。

细化新藏旅游合作,打造新藏旅游走廊。打通连接西藏、新疆的区域旅游环线,推动“新藏旅游走廊”建设。加强南疆与藏西合作,打造“西藏拉萨—阿里地区—新疆喀什”跨越极限山峰、穿越新藏高原的自驾游专线。

第二节 构建多层次国际旅游合作

鼓励各国文化、宗教、经贸、教育等领域的民间组织加强来往,定期召开各类会议,建立以信息共享和客源互送为主轴的民间常态化合作机制。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国际合作。

专栏30国际旅游合作

深化跨喜马拉雅山旅游目的地合作。深化跨喜马拉雅山旅游目的地合作,优化手续办理、交通、安全保障等服务,邀请尼、印、缅三国的旅行商、媒体到西藏踩线考察,开辟旅游线路,研发一程多站式产品。与印度、缅甸等国的主要旅游城市共同举办喜马拉雅山旅游推介会,建设“拉萨一羊卓雍错一日喀则一珠峰大本营一基隆一加德满都一博卡拉一泰姬陵一新德里”喜马拉雅山国际旅游精品线路。

对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依托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推动多边旅游市场与产业深度合作。加强市场互动,聚焦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平台,利用权威媒体、新兴媒介以及教育文化交流等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大力发展口岸旅游,开展多边合作,推动孟中印缅旅游合作逐步走向国际化。

全力打造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以阿里地区为主,普兰县作为核心,日喀则市的亚东、樟木、吉隆、陈塘、日屋、里孜等边境口岸(城镇)为重要节点;国外以印度和尼泊尔等国家毗邻地区为主,打造以旅游经济为主导的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培育国家跨境旅游示范区。以拉萨、日喀则等城市为腹地支撑,面向尼泊尔、印度、缅甸、孟加拉国等,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对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形成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旅游经济新高地和新交流合作平台。


第十二章  提升目的地整体形象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提升“人间圣地•天上西藏”的目的地形象,加强目标客源市场筛选,创新旅游营销体系,加强旺季旅游市场管理,促进淡季旅游市场开发,扩大西藏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一节 精准定位旅游市场

大力拓展大众旅游市场,开发更多适合大众消费的旅游产品,积极培育小众的高端旅游市场,提升综合效益。

继续拓展国内旅游市场。继续挖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传统客源市场。重视对周边如成都、重庆、昆明等重要旅游客源地的开发。积极开拓郑州、武汉、太原、贵阳、济南、南宁、海口等省会城市旅游市场,进一步做好苏州、厦门、宁波、青岛等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市场开拓,不断扩大西藏在国内新兴旅游市场的影响力。

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市场。制定入境旅游营销规划,加大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力度,巩固港澳台、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印度等传统入境旅游客源市场。积极开发新兴的入境旅游客源市场,重点开发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东盟旅游市场,努力做好澳大利亚、俄罗斯、新西兰、意大利、西班牙等发达国家旅游市场开发,积极开发与缅甸、印度、尼泊尔等毗邻国家的边境旅游,发展国际旅游市场营销战略合作伙伴,打造多元化营销渠道,探索外国游客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

深入挖掘区内旅游市场。大力发展环城休闲度假旅游,推动城乡旅游互动,大力撬动区内旅游客源市场。

第二节 打造旅游品牌体系

打造“天上西藏”整体品牌。围绕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打造“天上西藏”的旅游整体品牌,积极开展“天上西藏”区域整体品牌申报、旅游全要素产品品牌认证及品牌市场化运营。通过“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市场主体”的方式,设立“天上西藏”品牌认证中心及相应的品牌服务中心。以专业化品牌运营市场主体为主,依托“线上平台+线下体验馆”的模式,开展“天上西藏”品牌运营,构建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要求的品牌运营机制,以“天上西藏”旅游整体品牌带动全区旅游分销渠道一体化,实现旅游产业的品牌化、规模化、效益化发展。

推介“西藏健康之旅”。充分挖掘“净土、净水、净气、净食、净心”的内涵,全面宣传“西藏健康之旅”。大力推进藏医药养生、有机特色农牧业、高原体育运动等与旅游融合发展,全面打造“西藏健康之旅”。通过权威科研机构对西藏“健康之旅”进行系统研究,积极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研究成果,开展多维度策划和全方位宣传,面推介“西藏健康之旅”,改善区内外旅游者对西藏旅游的固有认识、提升市场预期,进一步丰富和提升西藏旅游的整体形象。

推进品牌体系化。围绕旅游产业各要素,打造“西藏礼物”“西藏味道”“西藏民宿”等旅游要素品牌体系;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打造圣地拉萨“心灵之旅”、壮美日喀则“神奇之旅”、藏源山南“人文之旅”、醉美林芝“生态之旅”、豪迈昌都“奔放之旅”、旷野那曲“探险之旅”、梦幻阿里“朝圣之旅”等区域品牌;升华“茶马古道”“唐竺古道”等跨区域重点线路品牌,全面打造以色林错、达古等野生动物保护观赏研学游为代表的“第三极”泛区域旅游品牌,形成全域旅游整体品牌的重要支撑。

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实施各级政府主导的旅游形象营销和各类企业为主体的旅游产品营销模式,重点开展针对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珠三角以及成都、重庆、武汉等重点省会城市和港澳台、日韩、欧美等重要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增强旅游品牌综合影响力。整合旅游产业链宣传资源,发挥品牌协同效应,构建多元推广渠道,集中力量进行品牌建设,提升目的地整体旅游形象。强化故事营销、口碑营销、创意营销,扩大目的地影响力。


第三节 开展全时旅游营销

建立区、市(地)、县(区)三级联动的全时旅游宣传工作机制,形成全区统筹、区域合作的全时旅游营销体系。加大对旅游文化演艺等全时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力度,以“冬游西藏·享受阳光”为主题,大力开展“冬游西藏”反季、错季宣传促销。根据客源市场结构,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旅游产品和品牌营销活动,重点做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省会城市及港澳台、欧美、东南亚等重要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增强综合旅游品牌影响力、产品吸引力、市场竞争力。创新宣传营销手段,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手段,加强互联网线上旅游品牌打造和产品营销,不断提高网络宣传营销能力。

专栏31“十三五”全时旅游营销重点举措

1.开展全时旅游联动营销。建立宣传、文化、旅游、外事、商务联合推广和区、市(地)、县联动营销机制,把旅游形象纳入全区对外整体形象之中,把旅游推广纳入政府对外宣传、交流、合作的整体方案之中,在融入大局中扩大旅游宣传。加强航空、高铁、旅游市场营销合作,强化旅游推介和营销作用,拓展客源市场覆盖面。建立健全“区级联动、地市配合、省外联合”全时旅游联动促销机制和奖励机制,旅游宣传促销和奖励资金更多向冬季旅游倾斜。依托“中国西藏文化周”活动,联合国家旅游局宣传推介西藏旅游。

2.推介全时旅游特色产品。丰富全时旅游产品推介内容,大力推介高原温泉、雪山观光、星空观测、冰雪体育、国际摄影节、汽车越野赛、研学科考、休闲养生、医疗保健等一批全时旅游特色产品。加强春季旅游产品开发推介,依托西藏丰富的花卉资源和独特的民俗风情,开发以林芝桃花、山南杜鹃花海为主题的赏花游,辅以民俗节庆活动,提高西藏春季赏花游的知名度。加强秋季旅游产品开发推介,大力宣传以品尝特色水果、民族美食、特色旅游小城镇游、徒步游以及秋季恋歌之旅等秋季风情游产品。加强节庆旅游产品开发推介,办好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和拉萨雪顿节、日喀则珠峰文化节、山南雅砻文化节、林芝大峡谷文化旅游节、昌都康巴文化艺术节、阿里象雄文化艺术节、那曲恰青赛马节等重大旅游节事活动;依托元旦、春节、藏历新年、工布新年、望果节、雪顿节等年节活动,开展过藏历新年、乡村春晚、新年祈福等系列民俗节庆活动,打造“好客藏家”乡村全时旅游品牌。加强文化演艺产品开发推介,在继续打造大型文化旅游演艺节目的同时,打造一批中小型演艺精品,推出一批室内演出型的文化演艺节目,实现旅游文化演艺多样化发展。开展“冬游西藏”系列宣传,与国内外知名在线旅游平台合作,推出“冬游西藏”系列促销活动,提升冬季旅游关注度;加强媒体合作,策划开展“冬游西藏”文艺活动,提升西藏冬季旅游热度;联合援藏省市开展“万人冬季进藏”旅游活动。

3.出台全时旅游激励政策。制定实施自治区全时旅游激励办法,对促进全时旅游贡献突出的旅游企业等进行奖励。实施淡季旅游消费券政策,联合国内外知名在线旅游企业开展淡季旅游消费券促销活动,拓展国内淡季客源市场。


第四篇  旅游业系统工程

第十三章  旅游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十三五”时期,积极推进旅游集散中心体系与游客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加快旅游交通网络、旅游道路、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安全救援体系等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

第一节 旅游散客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十三五”期间,在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地区、阿里地区以及重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等新建一批集旅游办证、旅游信息咨询、旅游投诉受理、票务预订、组团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各机场、火车站车站、高速出口、旅游景区等位置建立一批旅游咨询服务站,建立和完善全区旅游咨询网络体系。

专栏32  西藏综合服务网点项目

    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站)项目:拉萨市内核心景区、雄巴拉曲藏族民俗文化体验区、甘丹寺景区、色拉寺景区、哲蚌寺景区;日喀则市仁布切洼乡、定日岗嘎镇、白坝镇、昂仁桑桑镇、仲巴帕羊镇、亚东帕里镇、萨嘎加加镇、萨迦吉定镇、曲当乡、陈塘镇、下亚东乡、吉隆镇;山南浪卡子县、洛扎县、错那县、措美县、桑日县、隆子县、泽当客车站、加查东环线、错那勒布景区; 林芝市南伊沟景区、巴松错景区、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波密、工布江达;阿里地区措勤县、日土县、噶尔县门士乡、普兰县霍尔乡;那曲地区那曲县、申扎县。

   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配套项目:拉萨地区大日多景区、雍泽绿错景区、当雄天湖景区、林周县热振-旁多水域;日喀则江孜卡若拉冰川景区、岗巴曲登玛风景区、仁布雍泽绿观相湖景区、亚东夏日生态民俗旅游村、珠峰景区、吉隆景区;山南市雅砻风景名胜区、扎囊县桑耶景区、桑日达古景区、浪卡子羊湖景区、加查拉姆拉错景区、洛扎拉康景区、隆子扎日景区;林芝市嘎贡景区;那曲地区色林错景区;阿里札达土林景区。

    旅游景区连接线路游客服务点配套项目:拉萨地区当雄-林周徒步旅游建设项目,日喀则市雅江源之旅-萨嘎西部驿站旅游服务基础设施,林芝巴松湖环湖绿道(扩建)配套建设。


第二节 旅游沿线基础建设工程

优先安排“8条旅游线路”沿线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内旅游沿线的基础设施服务功能。

专栏33   重点线路旅游配套设施项目

1.拉萨环线重点旅游线路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地区:拉萨市尼木县、林周县、当雄县

实施内容:沿线停车场、观景台、景区厕所、环境整治、旅游标示标牌以及配套设施。

2.日喀则西环线高原生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配套设施

实施地区:日喀则市定日县、岗巴县、萨嘎县、昂仁县、仁布县

实施内容:沿线生态停车场、咨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环保设施、旅游标识标牌等。

3.林芝旅游通道公共服务设施

实施地区:林芝市

实施内容:318、306、岗派公路、鲁朗-大峡谷,米林江北公路、然察公路等旅游通道的厕所、停车场、导示标识牌、解说牌、观景台、垃圾回收设施、吸氧站等。

4.林芝大香格里拉滇藏新通道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实施地区:林芝市

实施内容:云南贡山-察瓦龙-察隅县沿线旅游厕所、停车场、导示标识牌、解说牌、垃圾回收设施,包括目若、日东、甲兴梅林等观景服务设施。

5.山南旅游通道公共服务设施

实施地区:山南市桑日县、扎朗县、贡嘎县

实施内容:沿线停车场、观景台、景区厕所、环境整治、旅游标示标牌以及配套设施。

6.昌都国省道沿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地区:昌都市

实施内容:国道318、317、214及省道303线观景台、停车场、厕所、环保设施、标识导示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

7. 那曲羌塘旅游景观大道环线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实施地区:那曲地区安多县、那曲县、索县、巴青县、尼玛县

实施内容:沿线观景台、停车场、旅游标示标牌、旅游厕所等。

8. 阿里古象雄文化旅游精品内环线建设项目

实施地区:阿里地区札达县、噶尔县

实施内容:古象雄文化旅游景区道路、游步道、厕所,古象雄文化旅游研展基地、生态观景台、生态停车场、标识标牌。


第三节 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工程

“十三五”期间,实施国际旅游安全救援中心、国际旅游安全救援亚中心、旅游安全救援服务点三级国际旅游安全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专栏34旅游安全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1.国际旅游安全救援中心

实施地区:拉萨

实施内容:救援教学楼、体能训练馆、救援训练馆、车辆与物资装备库以及咨询服务中心和智慧旅游设施。

2.国际旅游安全救援亚中心

实施地区: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地区、阿里地区等六地市

实施内容:医疗站、车辆与物资装备库以及咨询服务中心和智慧旅游设施。

3.旅游安全救援服务点

实施地区:林周、达孜、当雄、墨竹工卡、米林、墨脱、波密、察隅、江孜、拉孜、定日、亚东、乃东、浪卡子、贡嘎、洛扎、错那、隆子、加查、改则、札达、日土、芒康、八宿、类乌齐、安多、比如、尼玛、班戈、丁青、左贡、江达、邦达、然乌、仲巴、萨嘎、定结、基隆、聂拉木、帕羊镇

实施内容:医疗站、车辆与物资装备库以及咨询服务点和智慧旅游设施。


第四节 西藏专项公共设施建设工程

一、“旅游+互联网”项目

“十三五”期间,加快推进西藏智慧旅游项目建设,构建“一个中心”“三大体系”“五个平台”,若干子系统组成的西藏智慧旅游体系。

专栏35   智慧旅游系统建设内容

“一个中心”:西藏旅游数据中心,作为整个自治区及以下各级旅游平台的核心,成为西藏旅游平台基础网络的中心汇聚点,自治区级旅游平台向基层延伸的中心节点和旅游重要信息数据的交换中心。

“三大体系”:智慧旅游管理、营销、服务体系。构建智慧旅游行业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区地县三级控制中心、打通区地县三级旅游业务网络通道,实现各级旅游管理机构对所辖各个景区的全部摄像监控点位图像的调用和查看;面向西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现旅游业务处理、旅游政务管理系统、智慧旅游指挥中心、旅游企业诚信管理以及移动执法管理。

“五个平台”:智慧旅游行业服务与管理云平台、旅游电子政务网集群云平台、旅游资讯网集群云平台、智慧乡村旅游(农家乐)管理与营销服务云平台、西藏旅游公共服务平台。

若干子系统:全区视频会议系统、自治区旅游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智慧景区数字化综合管理系统、旅游全球分销系统、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智慧景区统计分析系统、智慧景区电子票务系统、智慧景区户外信息发布系统、智慧景区环境监测系统等。

二、重点地区自驾车房车帐篷营地建设项目

“十三五”期间,以城镇和景区为依托,积极发展自驾游,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设一批集汽车租赁、汽车保养和维修、餐饮、住宿和旅游购物等服务项目的自驾车房车营地。

专栏36七地市重点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项目

拉萨市:拉萨市城郊附近、纳木错

日喀则市:日喀则市、拉孜、定日、吉隆、萨嘎

山南市:泽当、贡嘎、加查、错那

林芝市:察隅、波密、鲁朗、八一、米林

昌都市:卡若、芒康、八宿、左贡、类乌齐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普兰霍尔乡、札达

那曲地区:那曲县、申扎

第十四章  旅游精品建设工程

第一节 精品景区建设工程

一、重点景区建设项目

着力开展10大5A级景区创建,包括:芒康盐井、珠峰北坡大本营、雅鲁藏布大峡谷、巴松错、神山圣湖、色林错、鲁朗景区、札达土林、纳木错、扎什伦布寺等。按照5A级景区标准打造羊卓雍错、勒布沟、墨脱景区、达东村等一批精品景区。

专栏37   “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发建设景区项目

1.纳木错景区整体开发项目

实施地区:拉萨市当雄县、那曲地区班戈县

实施内容:高原生态、宗教文化与民俗文化旅游体验项目、综合服务区、纳木错景区旅游交通、以及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导览系统、供水、供电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住宿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2.喜马拉雅五条沟景区

实施地区:日喀则市定结县、吉隆县、亚东县

实施内容:陈塘沟、嘎玛沟、吉隆沟、亚东沟观景台、游步道、旅游厕所、环保设施、标识标牌等。

3.羊卓雍错旅游设施建设项目

实施地区:山南市浪卡子县、贡嘎县

实施内容:观景台、停车场、旅游厕所、帐篷露营地、环保设施、游步道以及沿途旅游标识系统等。

4.拉姆拉错旅游景区

实施地区:山南市浪卡子县、贡嘎县

实施内容:观景台、停车场、旅游厕所、游步道、栈道以及沿途旅游标识系统等。

5.达古景区建设

实施地区:山南市街需村、嘎堆需追村

实施内容:游客接待中心、餐饮中心、鹿园、猴园、游步道、栈道、旅游厕所、标示标牌、环卫设施、观景亭等。

6.林芝大香格里拉景区

实施地区:林芝市察隅县

实施内容:察瓦龙—察隅县观景台、停车场、旅游厕所、游步道以及沿途旅游标识系统等。

7.昌都然乌湖-来古冰川景区建设项目

实施地区:昌都市八宿县

实施内容:然乌湖-来古冰川游客信息服务中心,冰川景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内部公路、游步道、栈道、栈桥、马道、观景台、徒步服务站),然乌湖-来古冰川博物馆、科考察服务站,景区内来古村、瓦巴村的景观改造、环境整治及服务配套设施、然乌镇康巴风情国际旅游小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8.卡若区珠古拉山旅游开发建设项目

实施地区:昌都市卡若区

实施内容:游步道、观景台、道路提升、厕所、停车场、特色民俗营地、环保设施等景区配套设施建设。

9.阿里地区札达霞义沟高端定制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实施地区:阿里地区札达县

实施内容:景区内旅游专线以及游客服务中心、环保生态旅游厕所、游客步道、景观保护监测设施站、景区安全系统、环保垃圾处理站、水井、生态停车场、景区导览及景观标志系统、生态观景台等。

10.阿里地区古格土林旅游景区开发建设项目

实施地区:阿里地区札达县

实施内容:景区大门、民俗文化游步道、厕所、路灯、生态停车场、观景台以及沿途旅游标识系统等。

11.西藏世界第三极国家公园(色林错片区)项目

实施地区:那曲地区申扎县、班戈县、双湖县、尼玛县

实施内容:以色林错为核心,建设科教宣传中心、鸟类观测站、游步道、旅游厕所以及各类标识标牌。

二、国家级生态类旅游区域示范项目

加快林芝墨脱、雅鲁藏布江风光带、岗云杉林、南伊沟、新措、尼玛县当惹雍错等景区的改造建设,打造山地、森林、湿地等类型的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景区。

专栏38国家级生态类旅游区域示范重点项目

1.林芝墨脱景区整体开发建设

实施地区:林芝市墨脱县

实施内容:52K停车场、观景台、食宿、咨询服务项目;扎墨公路沿线停车场、厕所、观景台、栈道、护栏、垃圾桶等;80K栈道、游步道、栏杆、景点解说牌、标志牌及垃圾桶;拉贡公厕、停车场、上山游步道、休息亭、标识牌;德兴村门巴风情民俗旅游村管理用房、公厕、停车场、游步道等;蛇形大拐弯船甲板防腐木铺地、栏杆、景点解说牌、标志牌及垃圾桶等。

2.易贡秘境健康养生开发建设

实施地区:林芝市波密县

实施内容:景区大门、咨询服务中心、自驾游营地、地质景观长廊、旅游厕所、景区道路沿线景观台及景观打造、停车场、标识标牌等。

三、高原冰川、森林、湿地、地质公园改造提升项目

改造提升一批高原冰川地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景区。

专栏39高原冰川、森林、湿地、地质公园改造提升项目

冰川地貌特征区域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包括拉萨境内念青唐古拉冰川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南境内洛扎库拉岗日冰川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林芝境内朗秋冰川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森林公园生态旅游提升项目。包括拉萨境内热振国家森林公园原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尼木赤郎沟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卡久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湿地公园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山南境内拉姆拉错国家湿地公园,林芝境内巴松湖扎拉湿地公园,阿里地区班公湖高原国际湖泊湿地景区提升项目、扎西岗湿地边境旅游休闲区项目。

地质公园旅游开发项目。包括阿里地区札达土林国家地质公园提升项目、林芝市易贡国家地质公园项目、拉萨市羊八井国家地质公园建设项目。

四、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项目

积极推进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

专栏40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建设项目

1.特色小城镇建设;

2.神山圣湖、札达土林等10多处重点景区建设;

3.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游步道、环保设施、旅游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特种与休闲促进工程

依托奇特生态资源、藏药种植基地、温泉疗养资源等,推进藏医药文化体验、藏医康疗、徒步探险等主题旅游消费项目,培育兼具生态观光、科普教育、养生康疗等功能的特色旅游消费新热点。

一、登山、徒步探险等特种旅游项目

推动登山、徒步探险等特种旅游精品项目开发,建设日喀则市珠峰国家登山旅游基地,开发登山基地、配套登山和救援的基础设施,开展登山体验、登山培训、登山知识教育等;建设林芝市徒步探险线路(波米墨线、巴东线、慈巴沟线)、陈塘神秘谷徒步探险线路、鲁朗滑翔与南伊小火车特种游、嘎玛探险谷徒步旅游等项目。

二、医药、温泉健康养生项目

推动西藏医药、温泉健康养生旅游产品开发,建设一批设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水平高的医药、温泉健康养生旅游重点景区。重点建设项目包括:拉萨温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覆盖德仲温泉、日多温泉、唐加温泉、邱桑温泉、续迈温泉、羊八井地热温泉6个温泉景区)、夺底沟藏药材实地采集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日喀则市萨迦景区以已建的卡嘎温泉度假村建筑群为中心的卡嘎村旅游温泉小镇项目、温泉休闲度假生态旅游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山南市桑日沃卡温泉开发项目、洛扎拉普温泉开发项目;林芝市南伊藏医养生项目、易贡秘境健康养生项目;昌都市芒康曲孜卡温泉开发项目;阿里地区狮泉河城市旅游区藏药养生基地项目、芝达布日温泉和恬妞温泉项目、那木如温泉养生苑项目、圣湖高原温泉俱乐部建设项目等。

三、休闲度假旅游开发项目

实施休闲度假旅游区提升开发工程,打造一批休闲度假旅游精品。重点推动拉萨市支沟生态度假村、日喀则市温泉生态旅游度假区、山南市错那勒布天然氧吧休闲度假区、林芝市鲁朗度假区、昌都市古城旅游中心强巴林寺-昌庆街-嘟嘟卡-澜沧江广场文化休闲旅游区和卡若文化旅游国际度假区、阿里地区札达土林探秘休闲旅游区、扎日南木错高原休闲及生态旅游区等项目建设与提升开发。

第三节 特色文化旅游精品工程

立足西藏丰富的传统文化遗产,实施招商引资与政府配套相结合,开发一批旅游文化精品项目,发展符合大众旅游趋势与民族文化传承需求的文化旅游产品。

一、历史名胜、名人遗迹游览项目

主要包括:拉萨阿古顿巴故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松赞干布出生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阿里地区古格王朝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包括古格文化摄影创意基地建设项目、“古格去哪儿了”虚拟现实项目、阿里暗夜公园阿里星空体验馆建设项目、暗夜公园专题片系列——3d放映区展示项目。堆谐故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赤玛列、雪古镇、平措林景区、旅游民俗村等基础与配套设施建设和完善。萨迦古城人文城镇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红色旅游开发项目

以纳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景点为重点,推动全区45个红色旅游遗迹的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红色旅游精品项目。具体项目包括:拉萨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楼旧址、青藏铁路拉萨站、谭冠三纪念园、拉萨烈士陵园、日喀则康马景区、亚东景区、山南烈士陵园、乃东县克松村基层党支部旧址、林芝烈士陵园、察隅县瓦弄大捷遗址陈列馆、错那县勒布沟对印自卫反击战遗址、昌都烈士陵园、芒康县竹卡革命建设遗址、江达县岗托镇十八军金沙江渡江遗址、卡若区珠古拉山红色旅游景区、那曲烈士陵园、阿里烈士陵园、分工委遗址、改则县先遣连遗址、尼木烈士陵园、波密红楼、江孜县宗山抗英遗址、帕拉庄园、勒布—扎日红色旅游区、江达岗托、十八军渡江口等。

专栏41重点红色旅游项目


实施地区:七地市

实施内容:

1.拉萨青藏铁路站旅游区。咨询中心、指示牌等配套服务设施。

2.日喀则康马景区。南尼寺景点:改造入口标识和纪念碑,新建游步道,设置爱国教育宣传栏、安全警示牌、景区导览图,实施亮化工程、绿化工程,配置分类垃圾桶、垃圾运送车等。朗东庄园景点:建设古树保护围栏、旅游环保厕所,配置分类垃圾桶、标志牌,维修墙体,实施绿化、亮化工程及周边环境整治等。

3.日喀则亚东景区:东嘎寺景点:补种草坪,整治周边环境,建设休息凉亭、纪念碑、国旗台、管理用房、展示厅,配置旅游导视牌、固定长条椅、垃圾桶、建设垃圾回收点、给排水、电气等附属配套工程。清代海关遗址景点:遗址修缮,建设观景平台、纪念碑、停车场、管理用房、厕所、展示厅、游步道,配置旅游导示牌、垃圾桶,整治周边环境,建设垃圾回收点、给排水、电气等附属配套工程。英国驿站景点:建设管理用房、展示厅、游步道,配置旅游导示牌、垃圾桶,整治周边环境,建设垃圾回收点、给排水、电气等附属配套工程。

4.山南乃东县克松村基层党支部旧址:建设红色旅游文化广场、停车场、旅游厕所,设置旅游标志牌,扶持星级家庭旅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5.林芝市察隅县瓦弄大捷遗址陈列馆:建设陈列馆、旅游厕所、停车场,整治周边环境等。

6.错那县勒布沟对印自卫反击战遗址:开发对印自卫反击战前线指挥部遗址,修建跨娘母江“将军桥”、游步道、木栈道、景区公路、旅游接待中心,新建对印自卫反击战遗址展览馆、停车场、反击战战壕工事遗址保护设施等。

7. 芒康县竹卡革命遗址:修缮遗址、新建红色旅游展厅、游客服务中心、纪念碑、观景台、停车场、景区游步道,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8. 江达县十八军金沙江渡江遗址:修缮十八军岗托金沙江渡江遗址、新建红色旅游展厅和游客服务中心、浮雕墙、新建十八军纪念碑、观景台、停车场、景区道路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9. 卡若区珠古拉山红色旅游景区:修缮卡若区珠古拉山谈判旧址,新建红色旅游展厅和游客服务中心、解说碑、模拟视频墙、景区道路、垃圾中转站、古柏生态林宣传牌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10. 阿里地区分工委遗址:陈列馆、附属设施(遗址风貌沙盘、停车场、步行道、主题雕塑、垃圾桶、标识标牌)、遗址文物修缮等。

    11. 改则县先遣连遗址:红色陈列馆、附属设施(遗址风貌沙盘、停车场、步行道、主题雕塑、旅游厕所、垃圾桶、标识标牌)、遗址文物修缮等。

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文化遗产申报项目

推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项目开发。重点支持城关区民族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尼木三绝”藏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基地等项目建设。支持林芝市雅鲁藏布大峡谷、波密冰川群,山南市洛扎古碉楼群、雅砻风景名胜区、扎囊桑耶藏传佛教历史文化旅游区及青朴修行圣地等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四、民俗文化体验旅游项目

实施民俗文化体验旅游开发工程,推动建设一批民俗文化旅游重点项目。主要包括:拉萨雄巴拉曲藏族民俗文化体验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拉萨娘热加尔西文化旅游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喀则市喜马拉雅五条沟景区的吉隆沟景区民俗文化旅游展示演绎厅建设项目、江孜印迹大型实景剧演绎场地的升级改造、山南市斗玉珞巴文化体验旅游开发项目、那曲地区比如那秀民俗文化旅游区东部示范项目、昌都地区卓卓康巴旅游品牌打造及洒咧营地建设项目、那曲县草原游牧文化民俗村建设项目、格萨尔王小镇建设等。

专栏42  民俗文化体验旅游重点项目

1.拉萨娘热沟文化旅游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实施地区:拉萨市城关区

实施内容:田园观光旅游区、牧区观光旅游区、民俗文化旅游区旅游厕所、停车场、环境整治、观景台等附属配套设施。

2.昌都卓卓康巴旅游品牌打造项及洒咧营地建设项目

实施地区:昌都市

实施内容:在国省干道沿线建设11处“洒咧”营地及厕所、观景台、歌舞表演厅、标识系统、垃圾处理站等配套服务设施,依托“洒咧”营地实施具有体验特色的民俗文化旅游项目,开展“卓卓康巴”品牌宣传,做大做强昌都“卓卓康巴”特色藏家游品牌。

3.那曲比如那秀民俗文化旅游区东部示范项目

实施地区:那曲地区比如县

实施内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丁嘎热吧演绎中心、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标志牌、游步道。

五、五大特色旅游产业园区项目

推动拉萨中国西藏文化旅游园区、林芝生态旅游产业园区、日喀则后藏文化旅游产业风情园区、山南泽当休闲产业园区、“香雄美朵”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等五大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强化商品研发、购物、特色餐饮、民俗展示、休闲娱乐功能,打造特色突出、市场吸引力强的旅游综合体。

六、其它文化深度体验项目

拉萨市洛欧村民族传统手工艺文化中心项目,古城文化深度游项目,拉萨“卧堂”民间传说收集与保护项目;日喀则市喜格孜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以及日喀则市珠穆朗玛博物馆,阿里地区札达土林国家地质公园、土林地质博物馆,山南市拉加里影视基地等主题博物馆建设项目。

第四节 特色旅游商品开发促进工程

扶持建设三个以上集研发、生产、展示、销售为一体的旅游商品展销中心。提升拉萨八廓街,改造建设罗布林卡路、康昂东路、日喀则旅游购物街、山南白日街旅游民俗文化街、林芝土特产品商业街等街区。

推进建设中国西藏旅游产业园,打造集旅游商品的研发、孵化、设计及生产加工、展示交易于一体的旅游产业园区。

重点打造阿里地区旅游商品研展基地,建成以旅游商品研发设计为重点,集旅游新产品、新技术的收集展示、信息发布、推广应用为一体的研展基地;集中扶持普兰服饰、札达宣舞、服饰、卡垫、古格壁画、日土协巴协玛、改则森果服饰等已初具规模的旅游商品。

重点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基地。项目包括:墨竹工卡县甲玛沟陶器纪念品生产基地、曲水县皮具生产基地、尼木县藏香生产基地、贡嘎县姐德秀邦典生产基地、贡嘎县朗吉秀氆氇生产基地、隆孜县藏刀生产基地、浪卡子县卡垫生产基地、乃东县挂毯生产基地、琼结玉石生产基地、加查木碗生产基地、错那荞麦生产基地、敏珠林藏香生产基地、墨脱竹编及石锅生产基地、江孜县卡垫生产基地、拉孜藏刀生产基地、易贡藏刀生产基地和萨迦唐卡生产基地以及谷露牦牛帐篷生产基地。

第五节 乡村旅游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十三五”期间,实施乡村旅游标准化示范工程,重点建设乡村旅游道路、标识标牌、游客咨询服务等设施。

专栏43乡村休闲旅游配套设施

 1.乡村旅游道路建设项目。优先打通10个旅游示范县、50个特色旅游小镇与主要经济干线的断头路,疏通重点示范县、特色乡镇的对外交通,建设旅游连接环线。依据乡村旅游发展建设规划,积极推动完善旅游村庄的内部道路系统,形成旅游村庄、旅游乡镇与骨干旅游线路通畅。在旅游道路急转弯地段,滚石、崩塌、泥石流多发地段,陡崖等危险地段,设置反光镜、建设护栏和护坡、危险警告标牌、呼救电话牌、避让错车道等安全急救设施。

 2.乡村旅游标识标牌系统建设项目。以《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2009)国家标准为基础,建设完善乡村旅游道路标识系统。优先推进15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内部游道系统的标识标牌系统建设,重点推进15个农牧林业休闲旅游区和节会主办中心地的标识标牌系统建设。用藏、汉、英等三种语言文字,准确标识停车场、家庭旅馆、旅游厕所、村文化旅游活动室、主要游览点、村旅游医疗急救室、紧急避难点等主要旅游要素。

3.乡村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按照《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26354-2010),重点推进10个示范县、50个特色小镇和15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构建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包括:以旅游咨询中心为基础的现场信息服务窗口、以旅游资讯网站为中心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以旅游服务热线为中心的旅游信息声讯服务系统。

4.乡村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优先推进15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示范村的旅游接待能力。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家庭旅馆、观景台、游步道、木屋、旅游厕所、文化活动广场、太阳能路灯、停车场、垃圾箱、消防设施、给排水、给电、智慧乡村旅游等。

第五篇  保障措施

第十五章  强化发展保障

创新全区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旅游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健全旅游合作机制,以更好适应西藏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第一节 推进综合改革

创新旅游业发展的领导体制,建立相关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各级旅游发展委员会综合协调职能,促进旅游由单一行业管理向综合协调管理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旅游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强化协会在行业监督自律、推进标准化建设、评定质量等级、人才智力支持等方面的功能,减少行政干预,坚持协会与政府机关脱钩。加快推进色林错、珠峰等国家公园建设。加快推进景区体制改革。对旅游景区实行分类管理,推进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景区运营。支持民间资本托管国有或集体经营的旅游景区,稳妥推进景区门票价格改革。

专栏44   “十三五”旅游业综合改革重点举措

1.健全工作机制。围绕旅游主导战略和主导产业作用发挥,健全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统筹协调全区旅游发展。强化各级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共同培育壮大旅游产业。进一步健全旅游援藏合作机制,加强与援藏省市及中央企业的旅游合作。提升旅游规划引领作用,推动以“多规合一”的思路增强规划的统一性和长效性,实现旅游业从单一业态向综合产业发展方向转变。

2.深化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旅游业综合改革,转变旅游行政管理职能,加速旅行社行政审批管理、星级饭店管理与评定、导游管理与审核等审批管理权限委托下放,将市场监管重心转移至地市,强化属地管理,推动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权、利”相统一。

3.加强经济监测。加强全区旅游舆情信息监测和动态分析,完善全区各级旅游统计体系。制定信息引导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引导内容,明确信息发布程度、发布主体和发布方式,形成常态化的旅游信息引导工作机制和决策机制。建立西藏旅游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在拉萨、林芝等城市进行推广试点。

4.规范资源开发。坚持重点旅游资源由国家统筹开发的原则,逐步回拢国、省干道沿线等景区及景观设施开发经营权,设立自治区级旅游项目评审委员会,整合地市相关部门的旅游资源开发评审权限。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公布资源目录,确立资源优先开发顺序,对重点资源挂牌保护。统筹兼顾各地市发展特点,综合平衡旅游项目开发,避免过度开发和恶性竞争。

5.推进景区改革。按照“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景区管理机构,规范旅游景区(点)开发、经营行为,实行跨区域的旅游景区(点)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统筹管理。

6.强化协会作用。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覆盖各要素的专业协会,推动协会职能同行政管理脱钩,逐步由行业协会按照相关标准及规定负责开展全区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导游等的等级评定工作。


第二节 加强市场监管

建立游客满意度评价体系。建立全区游客满意度评价体系,将游客满意度指标纳入各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使游客满意度调查成为促进全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有效手段。引导地方党委政府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提升游客满意度的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手段解决游客满意度调查反映问题。

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建立健全旅游综合执法机制,推进旅游综合执法改革,在全区逐步设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等旅游市场监管新机制。推行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创新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执法效力。

健全旅游价格监管体系。推行现代网络技术在旅游价格监管体系中的应用,将价格违法的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督查。健全旅游价格预警监测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引导游客强化质价观念、理性消费和维权意识。加强线上企业等新型业态监管,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建立旅游服务社会监督机制。完善全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数据库,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完善与工商、铁路、民航、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形成诚信建设、信用缺失惩治等方面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积极倡导文明旅游方式。积极引导游客文明出游。重视营造文明旅游氛围,引导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公约》。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知礼守礼,文明游览,树文明风尚。提倡尊重、理解、和谐的文明旅游行为。

第三节 加强人才保障

建立旅游智库。搭建旅游人才平台,强化专业性人才引进,实施高端人才培养与引进计划。加强青年旅游人才培养,对接国家旅游局“万名英才计划”,培育本土旅游人才。建立旅游专家智库,组建“西藏旅游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西藏旅游发展研究院,增加旅游科研投入。鼓励旅游企事业单位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促进旅游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

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旅游企业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旅游经理管理人才培养工程、旅游企业操作人才提升工程、旅游企业创新团队示范工程。实施涉旅人才专题培养计划,扩大涉旅人才队伍培养规模,加大金融、电子商务、法律、医疗、产品设计等现代服务业涉旅人才培养开发力度。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加大旅游人才就业支持,完善全区旅游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制定高校毕业生旅游就业支持计划,鼓励和引导西藏本地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投身旅游发展。以乡村旅游干部、带头人、乡村旅游能工巧匠传承人为重点,培育大批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乡村旅游实用人才队伍。

健全旅游教育培训机制。重视西藏本地旅游人才培养,加快建设教育基地、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完善各地市与对口支援省市旅游人才合作机制。加强内地高等院校、相关科研机构及大型旅游企业合作,共同建立一批西藏旅游培训基地。支持旅游、文化、人事、商务、体育等部门整合有效资源和平台,抓好旅游相关培训工作。积极培育旅游专才,加强对旅游商品设计研发的指导,提升旅游商品的竞争力。“十三五”期间,力争每年组织全区1000名旅游人才到对口援藏省市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鼓励和支持社会职业教育力量对旅游从业人员开展多渠道、多形式、专业化的职业教育培训。建立旅游培训达标制度,推进旅游人才认证体系建设,坚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强化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督促旅游企业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确保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稳定。对接国家旅游局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导游自由执业制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健全旅游从业人员薪资、养老和医疗等保障机制,推进导游薪酬制改革。加大导游形象正面宣传,营造导游职业的良好环境。

专栏45重点人才引进开发计划

1.行政管理人才轮训。开展地市级和重点区域旅游部门领导干部轮训。

2.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实施旅游产业领军人才培训和旅游职业经理培训。

3.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开展旅游专业人才引进工程。

4.导游素质提升。开展导游资格考试和等级评定项目及再教育工程。


第四节 加强政策扶持

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十三五”期间国家投资,力争国家投资总额逐步增加。自治区继续加大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用于旅游发展规划、旅游项目前期工作、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信息化、旅游培训、乡村旅游发展和旅游扶贫、旅游开发项目的贷款贴息、旅游奖励等。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完善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各地市进一步加大各类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旅游产业发展。

强化政策扶持。继续完善和优化在项目、资金、建设、金融等领域的全域旅游发展系列优惠政策。落实饭店宾馆用水用电优惠政策,降低宾馆饭店经营成本。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与引导旅游供给结构调整相结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参与开办旅游企业。培育扶持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本土饭店、景区、旅行社、餐饮等旅游企业,支持组建跨行业的综合性旅游集团。支持旅游企业公平竞争,消除不利于旅游企业发展的区域壁垒,积极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旅游项目建设,培育多元化的旅游市场主体。

拓展投融资渠道。推进旅游业与金融业融合发展,创新旅游金融产品,全方位多渠道地支持旅游业发展;出台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政策,鼓励各类资金进入旅游业;设立多种类型旅游基金,广筹社会资本发展旅游业;鼓励旅游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上市等募集资金推动企业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对市场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资发展旅游业。充分利用旅游产业投资子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各地市依托旅游投融资平台,加大对旅游发展的导向性投入,加大对休闲度假旅游、新业态旅游、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智慧旅游、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第五节 加强环境支撑

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开展生态旅游环境容量评估,对重要旅游区进行旅游环境容量测定,控制建设规模和游客容量。强化与国内外旅游生态保护协会合作,推动与四川、云南、青海、新疆等周边省区,以及与尼泊尔、不丹等周边国家加强旅游生态文明宣传。推进低碳旅游,鼓励旅游者制定低碳旅游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降低旅游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节约型旅游开发建设模式,促进旅游节能减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完善景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完善景区生态环境预警措施。以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城镇为重点,加大环境综合治理,打造生态旅游示范区。

附录一环境影响评价说明

一、总论

(一)评价对象、范围与期限。

1.评价对象为《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2.评价范围为西藏自治区行政辖区,包括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地区、阿里地区等7个地区(市),地理坐标为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国土总面积120.22万平方公里。

3.评价期限为2015-2020年。

(二)评价重点

从评价对象、资源环境要素等方面着手,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1.从评价对象上看,评价重点是旅游发展目标与战略、规模、结构和布局。

2.从资源环境要素上看,基于规划分析西藏自治区的资源环境条件,确定评价的重点包括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

二、规划概述

《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十三五”时期旅游业发展评估、发展环境、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优化空间布局、打造产品体系、提升目的地形象、完善商业接待体系、提高可进入性、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区域合作、“旅游+”融合发展、旅游公共服务提升项目、旅游新型投资促进项目、特色旅游消费促进项目、乡村旅游提升项目、体制机制保障、政策法规保障、人才保障和环境支撑等。

规划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战略思想和党的治藏方略“六个必须”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把握“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等战略机遇,按照“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提升商业接待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精品,在2020年末把西藏基本建设成为具有高原和民族特色的世界旅游目的地,更大程度发挥旅游业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力争2020年,全区接待游客到达30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到550亿,旅游就业人数达到50万人,旅游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000元,全区整体游客满意度水平达到90%以上,拉萨市进入全国游客满意度排名前10名。

三、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西藏近四年的环境状况公报对全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011年,全区主要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优良,拉萨市、日喀则市、泽当镇、八一镇、昌都镇、那曲镇、狮泉河镇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012年,全区主要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优良,拉萨市、日喀则市、泽当镇、八一镇、昌都镇、那曲镇、狮泉河镇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全区7市(镇)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分别为拉萨市99.5%、日喀则市98.6%、泽当镇97.5%、八一镇100%、昌都镇99.5%、那曲镇98.6%、狮泉河镇99.5%。

2013年,全区主要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保持优良,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日喀则市、泽当镇、八一镇、昌都镇、那曲镇、狮泉河镇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6地区行署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日喀则市100%、泽当镇97.0%、八一镇100%、昌都镇79.2%、那曲镇96.4%、狮泉河镇100%。

2014年,全区主要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保持优良。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桑珠孜区、泽当镇、八一镇、卡若区、那曲镇、狮泉河镇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二级标准。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评价,6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桑珠孜区99.7%、八一镇100%、泽当镇97.8%、卡若区90.7%、那曲镇95.9%、狮泉河镇99.5%。可见,西藏的空气质量在旅游建设加快推进的情况下,一直保持着良好水平。

2.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011年至2014年,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等主要江河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域标准;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经重要城镇的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域标准;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水域标准。羊卓雍错、纳木错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水域标准。班公错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水域标准。拉萨市4个饮用水水源地及其它六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的15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良好,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

2014年,全区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27917吨,氨氮(NH3-N)排放总量为3441吨,控制在国家核定的范围内。

3.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014年,全区共有天然草地面积8800万公顷,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积7700万公顷。由于受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局部地区出现草地退化和沙化现象。全区现有森林1684.8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4.01%。全区湿地652.9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3%,并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高原湿地。

西藏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是生物多样性重要基因库。全区共有野生植物9600多种,高等植物6400多种(其中,维管束植物5700多种,苔藓植物700多种),隶属270多科,1510余属,有855种为西藏特有。有特殊用途的藏药材300多种。有212种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野生脊椎动物798种,已有125种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占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1/3以上,有196种为西藏特有。西藏野驴、野牦牛、藏羚羊等为我国特有的珍稀保护动物,滇金丝猴、野牦牛、藏羚羊、黑颈鹤等45种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此外,西藏还有多种特殊的裂腹鱼类,其种类和数量均占世界裂腹鱼类的90%以上;鸟类488种,有22种为西藏特有鸟类;昆虫类近4000余种。据初步统计,西藏水生生物中的浮游动物760多种,其中,原生动物458种,昆虫208种,鳃足类56种。水生植物中硅藻类共计340种。

截至2014年底,全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其中,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14个,地市县级24个),保护区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已建立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其中,国家级1个)。

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011年,拉萨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等效声级范围为:一类区介于33.257.6分贝之间,昼间超标率为1.7%,夜间超标率为5.5%;二类区介于36.764.9分贝之间,昼间超标率为13.3%,夜间超标率为31.9%。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较好,等效声级介于47.874.3分贝之间,年均值为66.3分贝,年均值与上年基本持平。测定道路总长度为52.95千米,超标路段达19.9千米,超标率为40.6%,与2010年相比上升了3.1%。

2012年,拉萨市环境噪声声源构成中,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生活娱乐噪声仍占主导地位。拉萨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等效声级范围为:一类区昼间介于34.2~52.5分贝之间,超标率为0,夜间介于33.8~48.8分贝之间,超标率为25%;二类昼间区介于37.6~65.0分贝之间,超标率为37.5%,夜间介于33.5~61.7分贝之间,超标率为50%。拉萨市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较好,等效声级介于62.6~75.6分贝之间,年均值为69.4分贝,年均值较上年略有增加。测定道路总长度为52.95千米,超标路段达20.1千米,超标率为37.9%。

2013年,拉萨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等效声级范围为:1类区昼间介于36.0~50.9分贝之间,未超标;夜间介于30.8~44.3分贝之间,未超标。2类区昼间介于42.8~66.5分贝之间,超标率为75%;夜间介于32.3~59.9分贝之间,超标率为50%。拉萨市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较好,等效声级介于62.4~73.5分贝之间,年均值为66.8分贝,年均值较上年下降2.7 %。测定道路总长度为52.95千米,超标路段达11.8千米,超标率为20 %。

2014年,拉萨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等效声级范围为:1类区昼间介于34.5~53.8分贝之间,未超标;夜间介于29.4~49.6分贝之间,超标率为19%。2类区昼间介于42.0~66.5分贝之间,超标率为38%;夜间介于31.8~59.4分贝之间,超标率为61%。4a类区昼间介于48.4~66.9分贝之间,未超标;夜间介于42.8~65.9分贝之间,超标率为50%。拉萨市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较好,等效声级介于60.5~73.2分贝之间,年均值为67.9分贝,年均值较上年上升1.6 %。测定道路总长度为52.95千米,超标路段达8.95千米,超标率为17 %。

(二)旅游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现有各旅游区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较小。

(三)主要环境问题与制约因素分析。

1.存在主要区域环境问题: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完善;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亟待加强;环境管理能力较薄弱。

2.未来发展面临的环境形势:城镇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压力,区域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压力。

3.旅游发展环境制约因素:与旅游配套的基础设施、环保设施不足。

四、环境资源承载力评价

旅游环境承载力是旅游地对游客实施政策旅游活动和行为的支撑能力,它是旅游地自然生态、经济和社会文化环境承载力的综合体现。

西藏地广人稀,人均占地面积仅2.45平方公里(全国为135人/平方公里)。2013年全区共接待的国内外游客总量为1553万人次,目前的旅游接待量总体来说还远未达到最大环境容量,但是游客主要集中于布达拉宫、大昭寺等一批重点旅游区。因此,需要开发全区旅游的整体潜力,除了要对各主要旅游区和现有热门景点进行功能提升外,还应开发拓展一些新的旅游景区景点,兴建一批新的旅游游乐设施,合理配置多层次、多类型旅游项目,以分流游客,减轻热点旅游区的压力,提高全区整体旅游容量。

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一)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旅游设施和交通工具。虽然规划预测至2020年接待的游客总量将达到3000万人次,但由于西藏人均占地面积较大,加之环境自有的净化能力,污染物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较小。

(二)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西藏的湖泊总面积为2.6万平方公里,冰川面积为2.74万平方公里,河流的年径流量为4482亿立方米。未来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产生的污水排放量远远小于西藏水环境可利用纳污容量,且占全区污水污染物总排放量的比例也较低。可见,在景区开发建设时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后,旅游业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三)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与评价。旅游垃圾在规划期内大多可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旅游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无害化处理”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根据历年的环境状况公报,固体垃圾的处理率均达到了100%,在规划期内也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垃圾处理率。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规划将西藏生态功能区划分为禁止进入区、限制进入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由进入区,并提出在禁止进入区和限制进入区内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限制进行旅游活动;尽量减少游客,其活动范围限定在一定的区域和线路之内;严禁开设与禁止开发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控制废弃物的产生,增加临时的废弃物收集点,及时进行清运处理。继续实施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工程,扩大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采取生物和人工措施,实施森林、草地和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工程;建设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加快迹地更新和中幼林抚育,建设苗圃基地;开展旅游生态文明宣传,推动绿色旅游消费行为;提高生态旅游建设水平,加强生态景区保护管理,鼓励绿色旅游经营。在自由进入区内以城市为中心建立污水处理厂,在重要旅游城镇如拉萨市、日喀则市、泽当镇、巴宜区建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所在城镇建立垃圾收集处理站,在拉萨市、日喀则市和巴宜区建立大型垃圾收集处理站;在城镇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在旅游旺季开展大型的环保活动,吸引游客关注和参与;印发环境保护宣传册,在宾馆饭店等地进行环保宣传。

同时衔接落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政策,全面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奖励机制,推进生态效益补偿和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试点;衔接落实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战略储备矿产资源所在地财政补贴力度;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积极扶持企业环保建设。

旅游活动虽然对生态系统或多或少有一定影响,但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后,可将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五)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30.8dB(A),并长期控制在50dB(A),满足全区大多数功能区要求。

(六)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建设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建设施工扬尘和施工废气。

2.施工期的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建设施工过程排放的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3.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道路建设、土地平整、管道铺设及建筑物建设过程的各类施工设备和运输施工材料的车辆,主要有压路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土机、挖掘机、搅拌机、打桩机等,它们的噪声一般在80-105 dB(A),部分施工设施峰值噪声可达120 dB(A)。

六、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扩大资源空间环境容量。为打造舒适、方便、环保的世界旅游目的地,考虑采取以下方法进一步完善西藏各旅游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

1.提升旅游区之间的道路通达性,便于游客分流,从而减少热门景区人数过多的压力。

2.对生态型旅游区,必须完善游览道路,配备垃圾桶、旅游厕所等环保设施,避免游客随意践踏植被,丢弃废弃物。

3.搞好淡季促销,增加淡季游客数量,减轻旅游旺季压力。

4.加强管理和安全保护措施,如山地游步道可增加台阶,但必须减缓攀爬坡度,在险地设置护栏,水边安置警示牌等。

(二)扩大生态环境容量。西藏生态环境容量的主要制约因素是垃圾处理能力,应在旅游旺季采取措施增加保洁人员数量,加大垃圾收集和清运能力,增加垃圾运输车辆或运输次数。此外,虽然各旅游区的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较大,但也要加强对其中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的控制。由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地方也是游客集中的地方,因而采取措施防止旅游旺季局部污染过重也十分必要。旅游区产生废气的主要来源为汽车尾气,有必要在生态环境脆弱旅游区(如湖泊、草原、湿地等)的入口设置统一车辆停放设施,采用步行、环保车等方式游览,减少大量汽车尾气对空气造成的影响。

(三)积极开展生态旅游。生态旅游已被公认为对环境影响最小,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旅游形式。游客在开展旅游活动时,需要旅游地提供方便舒适的衣、食、住、行服务,应设法使旅游区服务产业生态化。针对具体的生态旅游点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生态旅游产业。

(四)鼓励当地农牧民参与。生态旅游常与自然保护相联系,并同当地农牧民的切身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只有在保障当地农牧民利益不受侵害的情况下,生态旅游才能可持续发展。因此,应积极鼓励当地农牧民参与世界旅游目的地的建设,并自觉保护现有的生态环境。

(五)科学的环境管理。旅游资源开发与运营对环境实际影响性质、程度与范围还将主要取决于经营者环境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环境管理是保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不可缺少的“软件系统”,包括使用科技手段、行政手段、宣传教育手段及法律手段等方面。

七、监测与跟踪评价

(一)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根据旅游业对环境污染的特点,《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环境监测主要工作为运行中的旅游景区环境监测和待建旅游景区的环境监测两部分。根据实际状态,又细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测。

(二)项目施工期环境监察。拟建项目施工期环境监察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旅游景区施工废渣的合理堆放和水土流失的防护、施工期生活废水的流向、生产废水的澄清处理、工地粪池的建设与清理等。

2.旅游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景区绿化方案的实施、景区固体废弃物与危险废物的处理与处置。

3.根据要求,环境监察与审核的工作应委托第三方组成监察小组。

(三)跟踪环评的要求。跟踪评价可认为是本次评价基础上的回顾评价,因此应着重关注以下问题:

1.旅游景区污染源的调查与统计;

2.污染源的排放与治理情况;

3.旅游景区及服务设施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4.存在的环境问题与解决办法。

八、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是与公众进行交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调查,是规划或建设项目业主与公众进行双向交流的过程,可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环境合理性和社会可接受性,从而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避免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环境和公众利益的损失。

为了提高《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环评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针对性,使环境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决策、污染防治对策更为合理、可行,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遵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活动。

九、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目标战略正确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和环保等相关要求,空间布局较为合理,生态、资源、经济的承载力能够满足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的要求。

旅游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游客因各类旅游活动带来的生活污水、废弃物、生活能源消耗和汽车尾气造成的大气污染、旅游交通噪声、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影响。在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减缓措施的情况下,可以使旅游业成为真正的“低碳产业”“绿色产业”,使之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总的来说,《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在环境影响上是可行的。

附录二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产业项目统计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

开工年份

建成年份

 投资类别

 总投资

项目地点








合计

2,603,865









中央预算内投资

84,300









地方自筹

181,000









企业投资

2,338,565



1

自治区旅游综合咨询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新建

旅游网络设备用房、旅游数据中心机房、旅游咨询中心用房地下车库、业务用房、消防控制室、应急指挥中心、旅游服务厅等。

2017

2018

合计

3,000

拉萨


中央预算内投资

3,000


2

自治区重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新建

修建318国道易贡景区,昌都国省道沿线,那曲地区国道沿线等旅游咨询服务站、休闲度假服务设施、停车场、观景平台、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017

2018

合计

3,700

林芝、昌都、那曲


中央预算内投资

3,700


3

自治区重点旅游环线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拉萨环线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日喀则西环线高原生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配套设施,阿里古象雄文化旅游精品内环线。

2018

2019

合计

8,000

拉萨、日喀则、阿里


中央预算内投资

8,000


4

自治区旅游重点景区建设

新建

拉萨娘热加尔西文化旅游带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羊卓雍错景区建设,雅鲁藏布江风光带,喜马拉雅五条沟景区,拉姆拉错景区,勒布沟翼龙谷景区,墨脱景区,昌都洒咧景区,芒康县曲孜卡景区,西藏世界第三极国家公园(色林错片区),比如县茶曲乡达姆景区,札达土林景区。

2017

2018

合计

33,400

七地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

33,400


5

自治区特色旅游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那曲安多特色小镇;琼结县吐蕃历史文化特色景区及及配套工程建设。

2018

2019

合计

3,500

安多、琼结


中央预算内投资

3,500


6

自治区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乡村旅游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017

2020

合计

10,000

七地市

中央预算内资金

10,000

7

自治区厕所及配套设施建设

新建

全区厕所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

2017

2020

合计

120,000

七地市

中央预算内投资

10,000

地方自筹

110,000

8

重点红色旅游项目

新建

已纳入全国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名录的景点为重点,打造和挖掘一批红色旅游遗迹,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2017

2020

合计

10,000

七地市

中央预算内资金

10,000

9

自治区汽车露营公园建设以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

新建

山南市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贡嘎县杰德秀国家汽车露营公园建设,林芝汽车旅游营地文化产业营地建设,阿里地区自驾车营地建设项目以及游客接待区、营地区、公共核心区、配套服务区、探索观光区等和重点线路上自驾车营地建设。

2017

2020

合计

80,000

七地市

地方自筹

3,000

企业投资

77,000

10

自治区旅游景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

新建

当雄拉姆错景区保护开发,亚东县卓木林海景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藏源文化旅游基地”建设招商项目,“百里雅江生态长廊”建设招商项目,嘎贡沟景区开发,拉多藏湖景区开发,米林县江心岛庄园建设,札达土林地址公园,色林错野生动物保护观赏景区等。

2017

2020

合计

530,000

七地市

地方自筹

5,000

企业投资

525,000

11

西藏特色旅游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民俗文化设施建设,园区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旅游商品的研发、孵化、设计及生产加工、展示交易。

2017

2020

合计

82,700

七地市

中央预算内资金

2,700

企业投资

80,000

12

珠峰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建设项目

新建

新建珠峰文化旅游大观园、喜格孜旅游集散中心、房车营地、有氧特色精品民宿建设、旅游纪念品研发中心、喜格孜旅游景区4D体验馆、古城区智慧旅游,扎什伦布5A景区级改造提升,德庆格桑颇章4A级景区打造、环城旅游观光车公司组建及设施设备采购。

2017

2020

合计

158,000

日喀则市

地方自筹

5,000

企业投资

153,000

13

《文成公主》藏文化大型史诗剧及其商业配套项目

新建

项目总用地约162.5亩,建设内容包括剧场主楼、舞台工程、四星级酒店、设备配套用房及慈觉林藏院风情街。

2017

2020

合计

112,280

拉萨市

企业投资

112,280

14

日喀则市休闲度假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新建

日喀则旅游环线、五条沟沿线已初具规模的以谢通门县卡嘎温泉为首的10家温泉休闲度假点改扩建,日喀则饭店贵宾楼更新改造,年木乡景区旅游开发,日喀则市自驾车营地配套;定结陈塘沟景区开发,日喀则红鼎山庄休闲度假村,吉隆县热玛村生态徒步游基地建设;吉隆沟景区旅游开发,日喀则朗久沟休闲渡假村建设,拉孜赤玛勒文化旅游园区(第三期)建设,定日县巴松村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日喀则市农业示范园内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及扶持(新建)具有当地特色的星级酒店、日喀则市吾尔朵后藏文化传承及珠峰之旅沿线游客服务站建设;家庭旅馆及配套设施建设。

2017

2020

合计

202,300

日喀则市

地方自筹

20,000

企业投资

200,300

15

山南市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新建

错那县智能景区建设项目,隆子县扎日生态旅游景区综合开发,洛扎县拉康峡谷旅游景区综合开发,民俗村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

2017

2020

合计

233,000

山南市

地方自筹

3,000

企业投资

230,000

16

林芝市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新建

察隅县温泉山庄开发,林芝特色旅游商品加工和展销中心,墨脱县拉贡山星级主题型酒店集群建设,波密县河心岛五星级酒店建设,波密县朗秋冰川景区建设,波密易贡国家地质公园(含通麦小集镇)景区建设;米林县藏医药体验园建设,米林桃花大道骑行漫步公园建设,察隅县察瓦龙乡甲兴梅里雪山景区,林芝户外运动基地建设,朗县列山钦氏家族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工布江达县巴松措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等项目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

2017

2020

合计

410,000

林芝市

地方自筹

10,000

企业投资

400,000

17

昌都市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新建

然乌湖-来古冰川国家公园建设,昌都市旅游线路车站项目建设,昌都景观大道洒咧营地及乡村旅游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昌都市豪迈康巴剧场建设,左贡县、芒康县、八宿县、贡觉县、洛隆县、边坝县、丁青县、类乌齐县、江达县、察雅县、卡若区旅游综合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

2017

2020

合计

467,800

昌都市

地方自筹

10,000

企业投资

457,800

19

那曲地区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新建

唐古拉山-怒江源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尼玛县文部南村神山圣湖(当热拥错)生态旅游区,比如那秀民俗文化旅游区东部示范,那曲县草原游牧文化民俗村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

2017

2020

合计

232,685

那曲地区

地方自筹

10,000

企业投资

222,685

20

阿里地区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新建

新疆乌鲁木齐西藏阿里饭店建设改扩建,阿里象雄文化旅游展示馆建设,阿里地区民俗文化旅游演艺中心建设,吉乌温泉休闲中心建设,阿里地区特色旅游纪念品研发,阿里地区五星级宾馆建设,班公湖生态旅游园区建设、改则县红色旅游展示馆建设以及噶尔县、普兰县、革吉县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

2017

2020

合计

115,500

阿里地区

地方自筹

5,000

企业投资

110,500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APP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