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相关事宜,自治区副主席江白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有关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国家林草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按照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借鉴内地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紧密结合西藏实际,设立自治区总林长、副总林长及市县乡等各级林(草)长,科学划定林(草)长管护区域,加快推进制定西藏林长制实施意见。要充分采纳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做进一步修改完善。要加强统筹谋划,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推进实施意见出台、配套制度建立、责任区域划分,确保西藏林长制各项任务稳步推进,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