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