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年1月10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严金海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重点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奋力推进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