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157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3-01 12:01:40

时间: 2021-03-01 12:01:40 来源: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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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审计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自治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起草审计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审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和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署提出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自治区主席提出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的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地市委和地(市)行署(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自治区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地(市)行署(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自治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自治区投资和以自治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自治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自治区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自治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自治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地市委和地(市)行署(政府)共同领导地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地市、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市、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地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开展全区审计系统的专业培训、审计科研和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承办审计署组织的审计事项。

(十二)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自治区审计厅应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机关。

根据藏委厅﹝2019﹞35号规定,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审计厅,设置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审计厅机关下设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处)、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审理处、电子数据审计处、财政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农业农村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企业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一处、经济责任审计二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审计厅机关行政编制为91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7名,副厅级总审计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4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厅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事业编制81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7755.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7755.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44.99万元,占21.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0.74万元,占78.79%;

三、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611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7.12万元,占77.19%;项目支出1393.62万元,占22.81%。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55.7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110.74万元、上年结转1644.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8.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08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10.7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64.93万元,增加8.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8.81万元,占比82.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92万元,占比7.48%;卫生健康支出290.93万元,占4.76%;住房保障支出344.08万元,占5.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625.1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68.13万元,增加4.86%,主要是人员增加及正常增资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机关服务(项)57.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7.5万元,增加100%,主要是今年按要求新增科目。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1199.4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66.2万元,增加16.08%,主要是审计项目增多。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6.6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5.99万元,增加69.43%,主要是党建经费计提基础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6.9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6.9万元,增加8.78%,主要是人员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8.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8.34万元,增加18.25%,主要是人员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42.5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5.2万元,减少45.28%。

8.住房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44.0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2.04万元,增加17.81%,主要是人员增加。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17.1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4257.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9.35万元、津贴补贴1927.62万元、奖金220.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56.9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5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91万元、住房公积金344.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4.88万元。

2.公用经费43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35.2万元、取暖费30万元、物业管理费0.9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59万元、工会经费57.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9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0.75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5万元。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自治区审计厅“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59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8.01万元,压缩10.88%,主要原因是合理波动范围。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9.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02万元,增长0.9%,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30.64万元,其中:网络年租费122.64万元、2021年车辆保险8万元,与2020年预算一致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16辆车,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7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用及驻村用途的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7个,资金1393.62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3.6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度自治区审计厅无扶贫资金支出项目。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度自治区审计厅不涉及政府债务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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